參考消息網8月13日報道,美國《紐約時報》網站11日發表標題為《審視中國問題的兩個角度》的文章,作者是美國喬治·梅森大學經濟學教授泰勒·考恩。文章稱,中國當前在應對一些嚴重的經濟問題。北京針對這些問題的作為與不作為可能改變全球經濟的發展路徑。
文章指出,首先,中國的房地產泡沫在不斷萎縮。但該國經濟似乎還有美國經濟學家所說的產能過剩問題。產能過剩是指對工廠、零售店或基礎設施等資本商品進行的過度投資。
那麼現在是什麼情況呢?答案部分取決於不同經濟學派。
凱恩斯經濟學認為,總需求——即所有消費、投資、政府開支和淨出口的總和——是穩定的決定性因素,政府在困難時期有能力、也應該施以援手。但受到很多自由派和保守派經濟學家擁護的奧地利學派強調,政府政策通常會適得其反。
所有學派的經濟學家都一致認為,中國摔上一跤可能是一種必然。凱恩斯在上世紀30年代就強調過投機性泡沫的危險。而今看來,中國的房地產市場肯定有泡沫。
凱恩斯主義者認為,北京有多種手段刺激總需求。比如說,中國可調整利率和銀行準備金率、指示國有銀行維持放貸或調用3萬億美元外匯儲備中的部分資金。
奧地利學派提出了一些更可怕的看法。中國一直將其國民收入的40%至50%用於投資。但而今很難用這麼多錢進行明智投資了,特別是在經濟領域存在偏袒的背景下。這一投資比率一開始就被人為拉高了。
奧地利學派提出一種可能性,即中國根本無法維持足夠的過度補貼投資。起初,過度補貼投資會創造很多就業機會和收入,但隨著商業週期的推進,新的邊際投資的價值會降低,且更有可能淪為腐敗的分配品。
此
外,而今有效刺激中國經濟的難度更大了。資金近來已加速從中國外流。隨著政府實施資本市場自由化,以及中國企業更具國際性且在不斷學習如何與體制打交道,
這種趨勢還會維持下去。再有,市場力量正在推翻國家青睞的投資模式,或者說不再為這種投資模式的有效性提供證明,這反映了奧地利學派的核心主題。
樂觀人士認為,中國經濟反而很快會自然發展到可支撐當前資本結構的程度,該國經濟衰退只是暫時性的,而不會出現經濟蕭條。
悲觀人士認為,中國的問題很嚴重,該國政府試圖通過進一步補貼支撐投資的做法會嚴重限制消費並嚴重歪曲資源配置,最終導致中國經濟停滯不前。
文
章稱,這一存在爭議的問題尚沒有定論。縱觀世界歷史,出現以極快速度增長30多年且其間未遭遇嚴重經濟混亂的國家的可能性有多高呢?人們可對中國的長期前
景持樂觀態度,但仍要對下一輪商業週期心存憂慮。不論怎麼講,中國過去已讓世界驚訝過許多次了。該國也完全有可能再讓世界吃驚不已。
香港 文匯報
泛华网滾动新闻
2012年8月14日星期二
賴中強:如果你有家人在中國
假如您家人在中國工作,萬一被公安拘留,中國公安不會在24小時內通知「在台灣的家屬」,只會通知「在大陸的家屬」或「在大陸的企業」。這樣的待遇比鍾鼎邦還差!這是上周簽署的《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的規定。
在 一個動不動就用《刑法》辦人的國家,「欠稅」可以把一個工廠封掉;找不到帳簿可以抓人;「危害稅收徵管罪」,就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欠貨款可以限制出 境;股東間發生糾紛,找當地公安圍事,抓人強逼和解的案例,比比皆是;找不到老闆的時候,台籍廠長、幹部、經理、會計就是最好的人質!
在 中國,公安可以隨便抓人;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37天,不必法院審訊,沒有聲押庭,沒有正當法律程式。公安說了算!如果像鍾鼎邦一樣,被控「危害國 家安全」或「重大賄賂」,公安可以找個賓館或黑監獄,「指定居所限制居住」,先關6個月再說。中國有「憲法」,也有「刑事訴訟法」,但是公安拘留人的理 由,往往極其薄弱,只要「被害人指認犯罪」或「住處發現證據」就可抓人。所以,千萬不要得罪中國公安!
中國公安的作為,和民主法治國家完全背道而馳。因為中國是一個如此不尊重人權的國家,「兩岸協議監督聯盟」等民間團體連續兩年對海基會提出《人權議題清單》,並爭取立法院跨黨派委員通過正式決議,要求投保協議確實保障國人的人身安全及自由。
具體事項包括:台商、員工及隨行家屬的人身安全;建立不限罪名且完整的24小時人身自由通報機制;保障家屬的探視權;賦予兩岸經貿團體代表探視權及代為委任律師的職權;保障訊問時律師的在場權,以避免刑求、逼供;要求中國檢討公安「先行拘留」制度並建立「提審」制度。
但是,剛剛出爐的兩岸投保協議,不但沒有爭取到台灣人民在中國的應有權益,還剝奪了原有的權利。台灣政府在談判過程,除了24小時通知機制外,其餘人權議題早就高掛免戰牌。
投保協議未保人權
談 判官員還要大家「不要期待過高」。緊接著,「24小時無例外通知」也失守,凡涉嫌「國安、恐怖犯罪者」中方一概不通知。談判後公布的共識檔規定「不通知台 灣家屬」,更是令人傻眼,因為這個待遇比中國人自己還差。新修正的中國《刑訴法》規定:「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情形以 外,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中國《刑訴法》原條文,並沒有說「通知被拘留人家屬」可以排除「在台灣家屬」,更沒有說被拘留人在 大陸無家屬時,可以「通知在大陸企業」代替。
台灣政府為什麼簽下如此荒謬的投保協議,幫中國公安剝奪台灣人民的權利?如果您的家人在中國工作,一定會對這個協議感到憤怒恐懼。這份協議完全無法保障台灣人民在中國的人身安全。
憤怒是不夠的,個別的聲音必須匯聚成集體力量。立法院即將審議兩岸投保協議。請寫信給您選區的立委,不管是藍、綠或橘,立法院應該在審議時,向政府及對岸表達人民的不滿。台灣應該將《人身自由及安全保障協定》列為兩岸最優先的談判議程,才是徹底保障人權的辦法。
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長、守護民主平台理事
台灣 蘋果日報
在 一個動不動就用《刑法》辦人的國家,「欠稅」可以把一個工廠封掉;找不到帳簿可以抓人;「危害稅收徵管罪」,就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積欠貨款可以限制出 境;股東間發生糾紛,找當地公安圍事,抓人強逼和解的案例,比比皆是;找不到老闆的時候,台籍廠長、幹部、經理、會計就是最好的人質!
在 中國,公安可以隨便抓人;犯罪嫌疑人可以「先行拘留」37天,不必法院審訊,沒有聲押庭,沒有正當法律程式。公安說了算!如果像鍾鼎邦一樣,被控「危害國 家安全」或「重大賄賂」,公安可以找個賓館或黑監獄,「指定居所限制居住」,先關6個月再說。中國有「憲法」,也有「刑事訴訟法」,但是公安拘留人的理 由,往往極其薄弱,只要「被害人指認犯罪」或「住處發現證據」就可抓人。所以,千萬不要得罪中國公安!
中國公安的作為,和民主法治國家完全背道而馳。因為中國是一個如此不尊重人權的國家,「兩岸協議監督聯盟」等民間團體連續兩年對海基會提出《人權議題清單》,並爭取立法院跨黨派委員通過正式決議,要求投保協議確實保障國人的人身安全及自由。
具體事項包括:台商、員工及隨行家屬的人身安全;建立不限罪名且完整的24小時人身自由通報機制;保障家屬的探視權;賦予兩岸經貿團體代表探視權及代為委任律師的職權;保障訊問時律師的在場權,以避免刑求、逼供;要求中國檢討公安「先行拘留」制度並建立「提審」制度。
但是,剛剛出爐的兩岸投保協議,不但沒有爭取到台灣人民在中國的應有權益,還剝奪了原有的權利。台灣政府在談判過程,除了24小時通知機制外,其餘人權議題早就高掛免戰牌。
投保協議未保人權
談 判官員還要大家「不要期待過高」。緊接著,「24小時無例外通知」也失守,凡涉嫌「國安、恐怖犯罪者」中方一概不通知。談判後公布的共識檔規定「不通知台 灣家屬」,更是令人傻眼,因為這個待遇比中國人自己還差。新修正的中國《刑訴法》規定:「除無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情形以 外,應當在拘留後24小時以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中國《刑訴法》原條文,並沒有說「通知被拘留人家屬」可以排除「在台灣家屬」,更沒有說被拘留人在 大陸無家屬時,可以「通知在大陸企業」代替。
台灣政府為什麼簽下如此荒謬的投保協議,幫中國公安剝奪台灣人民的權利?如果您的家人在中國工作,一定會對這個協議感到憤怒恐懼。這份協議完全無法保障台灣人民在中國的人身安全。
憤怒是不夠的,個別的聲音必須匯聚成集體力量。立法院即將審議兩岸投保協議。請寫信給您選區的立委,不管是藍、綠或橘,立法院應該在審議時,向政府及對岸表達人民的不滿。台灣應該將《人身自由及安全保障協定》列為兩岸最優先的談判議程,才是徹底保障人權的辦法。
作者為台灣人權促進會長、守護民主平台理事
台灣 蘋果日報
赴中國遭囚 鍾鼎邦:被逼認罪
否認供出同謀「不會再去中國」
【羅暐智╱台北報導】「我是鍾鼎邦,感謝大家聲援,讓我平安回來。」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被中國軟禁五十四 天後獲釋,回台兩天後昨首度現身。他控訴是在被暗示「不配合就回不了台灣以及刑事拘留」情況下,被迫簽下「悔過認罪書」,未如中國新華社報導,檢舉其他 人;回台前中國還告訴鍾,案子已結,歡迎他再去,鍾說:「不會再去中國了。」
蚊叮怕被當刑求
上周六新華社報導,指二○○三年起鍾鼎邦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鍾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悔罪態度較好,並檢舉其他嫌疑人「有立功表現」,所以將其遣送回台。鍾昨全盤否認報導內容。
鍾 鼎邦說,他二○○三年至二○○六年製造廣播器材外殼零組件寄給中國法輪功學員,參與試圖以衛星插播設備播放法輪功影片工作。他說因參與這些工作,他心有顧 忌,二○○三年後不再前往中國,但因中國親人長期希望他去探親,加上寄送廣播器材外殼零組件已過了很多年,這次臨時決定探親,想不到因此被監視。
六 月十八日遭中國綁架後,隔天鍾鼎邦有見親人並打電話給太太,之後接受多次訊問,直到七月二十六日又讓他打電話給太太說,要外面親人不要鬧得太厲害,他才感 受到外面有人聲援他。鍾說:「我當時很想說,鬧得越大越好,事實證明,我是這樣才回來。」回國前中國告訴他,有機會可以再去,因為案子已結掉,可以自由出 入,他們(中國)還會去機場接他。
鍾鼎邦說,被隔離期間不知外界這麼多人在救援他,但隱約知道有外界壓力,所以連他被蚊子咬的疤痕都被中國關注,深怕被誤解遭刑求。
感謝名單沒政府
鍾鼎邦昨率家人共十三人,向聲援他的人士致謝,並由李雅敏宣讀致謝名單,再由女兒鍾愛宣讀感謝辭,一家三口以一鞠躬表達謝意。鍾鼎邦感謝政府,但李雅敏的感謝名單卻漏了政府部門,經媒體詢問下才補謝海基會、法務部與陸委會的協助。
台灣 蘋果日報
【羅暐智╱台北報導】「我是鍾鼎邦,感謝大家聲援,讓我平安回來。」台灣法輪功學員鍾鼎邦被中國軟禁五十四 天後獲釋,回台兩天後昨首度現身。他控訴是在被暗示「不配合就回不了台灣以及刑事拘留」情況下,被迫簽下「悔過認罪書」,未如中國新華社報導,檢舉其他 人;回台前中國還告訴鍾,案子已結,歡迎他再去,鍾說:「不會再去中國了。」
蚊叮怕被當刑求
上周六新華社報導,指二○○三年起鍾鼎邦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鍾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悔罪態度較好,並檢舉其他嫌疑人「有立功表現」,所以將其遣送回台。鍾昨全盤否認報導內容。
鍾 鼎邦說,他二○○三年至二○○六年製造廣播器材外殼零組件寄給中國法輪功學員,參與試圖以衛星插播設備播放法輪功影片工作。他說因參與這些工作,他心有顧 忌,二○○三年後不再前往中國,但因中國親人長期希望他去探親,加上寄送廣播器材外殼零組件已過了很多年,這次臨時決定探親,想不到因此被監視。
六 月十八日遭中國綁架後,隔天鍾鼎邦有見親人並打電話給太太,之後接受多次訊問,直到七月二十六日又讓他打電話給太太說,要外面親人不要鬧得太厲害,他才感 受到外面有人聲援他。鍾說:「我當時很想說,鬧得越大越好,事實證明,我是這樣才回來。」回國前中國告訴他,有機會可以再去,因為案子已結掉,可以自由出 入,他們(中國)還會去機場接他。
鍾鼎邦說,被隔離期間不知外界這麼多人在救援他,但隱約知道有外界壓力,所以連他被蚊子咬的疤痕都被中國關注,深怕被誤解遭刑求。
感謝名單沒政府
鍾鼎邦昨率家人共十三人,向聲援他的人士致謝,並由李雅敏宣讀致謝名單,再由女兒鍾愛宣讀感謝辭,一家三口以一鞠躬表達謝意。鍾鼎邦感謝政府,但李雅敏的感謝名單卻漏了政府部門,經媒體詢問下才補謝海基會、法務部與陸委會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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