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华网滾动新闻

2013年5月26日星期日

禽兽不如的人们,竟然吃小孩!

泛华网决定将这篇文章从泛华网网页中撤下,移往《泛华成人版》。新的网址是:

http://panchineseadult.blogspot.tw/2013/05/blog-post_27.html

泛华成人版还有更多与此相关的资讯。

揭秘朱镕基女婿梁青 被称红色大班

文章来源:

 
中银香港4月12日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将委任朱燕来为该公司副总裁,任命自4月15日起生效。中银香港称,“相信朱燕来的专业知识及管理经验将会促进包含人民币业务在内的集团全面业务发展。”

朱燕来是中国前总理朱镕基的女儿,已经结婚多年,其丈夫名叫梁青。网络消息称朱燕来和梁青两人早在加拿大温哥华居住时就已结婚。1997年后,朱燕来调到中银集团,梁青随朱燕来来到香港,进入五矿香港公司。

据说,1953年5月出生的梁青刚到香港五矿时,先从部门负责人做起,几年后升任公司副总经理。现在他已是五矿香港公司的总经理。因此,香港媒体称其为“红色大班”。

朱燕来和梁青(左一)

五矿香港是世界500强企业之一的中国五矿集团在大陆境外设立的第一家全资公司。该公司简介称,其前身是企荣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1981年11月。 1996年,为了进一步推动区域业务发展,中国五矿整合了香港、新西兰及澳大利亚的分支机构,在此基础上成立了中国五矿香港控股有限公司。

2003年10月15日及2004年1月12日,五矿香港先后完成了对原中国有色工贸集团在港两上市公司——东方有色及东方鑫源的收购工作。2005年 10月,中国五矿将部分优质资产注入东方鑫源,成功开展了国际配售活动,筹集了大量资金,并将东方鑫源更名为五矿资源有限公司。

五矿香港公司的简介称:五矿香港内设财务和秘书两个部门,共有企荣贸易有限公司、企荣财务有限公司、新荣国际商贸有限公司、五矿资源有限公司、东方有色集 团公司、中国金信投资公司、中拓发展有限公司、澳洲尽飞有限公司、新西兰五矿有限公司等九家下属子公司。五矿香港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董事会 由集团公司主要领导、相关职能部门总经理及在港管理层组成。

目前五矿的主要业务已从传统的钢铁、有色金属贸易,逐步向多元化拓展,建立了商品贸易、房地产和资本经营三大主业。

红会再曝丑闻 与社监委勾结挪用2千万赈灾捐款



【大纪元2013年05月27日讯】标榜独立、公正、客观监督中国红十字的红十会社会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就广受质疑,品牌中国联盟秘书长兼红会社监委发言 人王永曾回应称社监委与红会没有利益往来。5月25日,大陆媒体惊曝光:红会拨2000万善款给社监委研究院使用,多名社监委成员与红会有利益关系。

据大陆媒体中国新闻网5月25日报导称:芦山地震让中国红十字会(“红会”)再次陷入舆论的漩涡,与以往不同的是,此次舆论的焦点集中在曾被公众寄托厚望的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下称“社监委”)身上。

据录媒披露,目前社监委成员中至少有3位委员与红会之间存在利益交换,或通过商业机构的商业合作,或通过公益平台形成捐赠与受捐的纽带。

红会社监委与红会相互勾结 商业利益交换

今年“4.20芦山地震”发生后,一个叫王永的“红会社监委”发言人表示“要重新调查郭美美事件”,人们才发现红会社监委的存在,并且逐步弄清楚这个社监委与红会“不存在上下级隶属关系”,而系由红会聘任的社会知名人士组成。

2012年的12月7日,16名社监委委员由红会直接聘任上岗,被红会认为是“独立监督机构”。据王永、王振耀等多名委员描述,聘任的过程大体相似:红会工作人员发邮件和电话,询问他们愿不愿意担任红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委员,表示同意后,监督委员获得聘任。

2013年,红会发布《汶川地震灾区博爱家园项目终期自评调查报告》显示,这个“自评报告”即由红会委托零点公司所做。不久前被曝光的“红会挪用艺术家作品拍卖所得8472万元捐款事件”中,红会称善款被改投的项目,即是“博爱家园”,红会曾为此道歉。

红会2000万赈灾捐款流向社监委所办研究院

2008年汶川地震后,红会通过“李连杰壹基金计划”募集的数千万元赈灾捐款被投入“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至今不为人知。

现在,这个公益研究院已于2012年年初改称“北师大中国公益研究院”,而院长王振耀也被聘为红会社监委委员。此前的2009年,王振耀(时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被聘为中国红十字基金会社会监督委员会的副主任委员。

2007年,“中国红十字会李连杰壹基金计划”设立后,开始向公众募款,但其募款额发生巨大增长是在2008年汶川地震后。那时,来自全国公众的点滴善款通过银行、支付宝等多种途径快速积累,不久突破亿元,均存于红会账户。

李连杰于2008年10月在上海捐资200万元设立非公募性质的“上海李连杰壹基金公益基金会”,开始大量接收由红会转来的汶川地震捐款,并将其中的2000万元公募善款转手“捐给”同是非公募性质的北师大公益基金会,用于2010年开设“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

2010 年年初,王振耀辞去民政部社会福利与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职务,加盟北师大,组建北师大李连杰壹基金公益研究院,并就任院长一职。此时,上海壹基金已完成 2000万元红会善款的布局,顺利将款“捐给”了北师大公益基金会。当年,曾有媒体询问王本人,王振耀称自己仅是大学二级教授,月薪约8000元。

无人再信任中国红会

红会接连被曝光丑闻,挪用2000万赈灾款项的消息,成为5月25日的百度热词第三位,引发民众的声讨。

资深传媒人、财经作家、中国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余胜海:单位和个人捐献的救灾善款就这样被慈善机构肆意瓜分侵吞了!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所社会问题研究中心主任、教授于建嵘: 地震捐款可以拿去办研究院吗?这点常识李连杰应知道。  

余胜海:钱只要捐给他们了,他们想怎么花就怎么花,谁来监管?所谓的红会社监委也变成了与红会同流合污的骗子机构!

还有民众无奈的表示:咱是捐给灾民的。

随着四川雅安地震带出的捐赠话题,令深陷郭美美丑闻的中共红十字会再度成为众矢之的,也使中共红十字会信誉尽失,中共红会一位中层近日诉苦,在2008年之前,红会对存在问题作出的种种解释还有人听,如今,不管他们再说什么,似乎都没有人相信了。

5 年前,郭美美炫富已使中共红会信誉扫地,四川雅安芦山地震后,红会发起的赈灾募捐,引来民众一片骂“滚”之声。5月1日,又有名博主曝,自己哥哥亲自在灾 区发现的真相——红会将民众捐赠给灾区的物资,丢弃在灾区一块空地上,不发放给灾民,称红会“不要物资,只要钱!”此报料再次引发震惊,不久报料微博被删 除。

中共红十字会的负面消息颇有“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的势头。

不少民众表示,只要钱进了红会的口袋,钱就是他们的了。买房,买车,买名牌包!去死吧!中共红十字会!再也不会向红会捐一分钱。

红会的内部人士也表示,如今红会工作可以用“如履薄冰”来形容。

(责任编辑:穆宇)

大陆口罩实名制引爆民愤 实行五天后告终



继手机、网络、购买菜刀等实名制之后,近日中国云南安宁购买口罩也开始实行实名制引爆网络热议,民愤极大(网络图片)

【大纪元2013年05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报导)继手机、网络、购买菜刀等实名制之后,近日中国云南安宁购买口罩也开始实行实名制引爆网络热 议,民愤极大,以至于中共党媒不得不出面浇火,甚至连北韩的作家崔成浩也因此在网络上挖苦中共当局,称“敌人无所不在,不但口罩连墨镜、假发也应该实名 制”。很多民众借崔成浩的话,继续恶搞中共当局,在强烈的民意反弹之下,实行了五天的口罩实名制也终于流产告终。外界有评论认为此乃中共末世乱象,因此千 奇百怪。 

北韩作家挖苦称不但口罩要实名 墨镜、假发也应该实名

近日一份《关于加强对各类口罩销售监 管工作的通知》在网络上流传甚广,通知列出了三点要求:一、安宁全市范围内各商场(超市)、百货零售店、药店、精品店等口罩经营户自2013年5月21日 起,销售各类口罩的,必须执行实名制购买登记。二、实名制购买登记应详细记载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购买口罩的类型、数量、购买日期。三、对实名制销 售口罩的登记情况,工商部门将适时进行巡查和检查,未按照通知要求执行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该通知在网络上被曝光后,引发了热议并 激起民愤。一直活跃在微博上的北韩作家崔成浩也因此调侃中共,称“口罩实名制”是人心所向、大势所趋,他推出微博说:“近来,在中国西南某地,很多人大热 天戴个口罩装模作样地散步,样子十分可疑。这些人遮住口鼻,就是对中国好空气的恶意涂黑!就是对美国‘不能自由呼吸’言论的暗中奉承。所以,不但口罩要实 名,墨镜、假发也应该实名,一定要随时暴露出这些敌人的狰狞面目来!”

由于北韩一般算共产体系的小弟,因此就北韩作家的观点,上海的学者苏渝凑趣表示,朝鲜也有资格挖苦干爹吗?新浪认证的媒体人“濮阳”表示昆明这脸都丢到朝鲜了。

北京市民“诺日冰海”则拿央视开刷:央视最近没报导群众喜迎口罩实名制,太不合格了,因为CCTV 不反映人民的心声吗?大陆媒体人张欧亚则认为“口罩实名制这一幕,当载入史册”。上海市民“港都夜雨2002”建议当局,散步实名制才比较靠谱。

口罩实名制五天告流产

安宁购买口罩实名制的消息经大陆媒体证实,有关规定在上周一、二开始实行,通知由安宁市工商局所发。因为炼油基地就在安宁,外界普遍认为此举与市民戴口罩反对昆明炼油项目有关。

在网络极大的民愤之下,《人民日报》、光明网等党媒也不得不发文表态作势以安抚民意,归罪于地方政府。

25日晚,也就是口罩实名制实行的五天后,云南省安宁市政府出通报,称安宁市工商局决定立即撤销有关通知,并向广大市民和消费者致歉,但并没有解释推出口罩实名制的原因。

(责任编辑:周雅)

香港文汇报记者敦煌壁画刻字曝光:到此参观考察



【泛华网讯】在埃及千年神庙浮雕惊现中文“到此一游”后,网友@BWV988哥德堡发现,在敦煌东千佛洞西夏时期壁画上刻有“二000年立夏香港文汇报高级记者宋寅到此参观考察”。觉得“真够刺眼”。

据维基百科介绍,香港文汇报親中共立場鮮明,和另外一份香港親中共報章的大公報相同。香港文匯報也會因為其與中央政府的特殊關係,被認為較其他香港媒體率先得到或獨家發佈中央政府與香港特區政府的一些政策資訊。

文汇报常以「反對派」稱呼香港泛民主派,對其報道傾向負面,評論版中有不少不使用真實姓名的署名文章,抨擊香港民主派及批評反中共的人士。文匯報亦會報導每年香港的「六四」燭光晚會等新聞,類似這些被中共視為敏感的新聞,篇幅會較小,而文中如支聯會、民主女神像、六四等詞彙或組織名稱,文匯報會用上引號,或在前面加上「所謂」以示不認同。

泛华网恭贺文汇报高级记者宋寅这次终于可以用实名署名了。

深圳千人罢工堵路 数百防暴警催泪弹镇压



2013年5月23日上午,深圳市南山区西丽镇睿德电子公司,全体员工发起罢工,抗议公司搬迁没给员工合理赔偿。

近千工人走出工厂堵塞马路,造成交通瘫痪。

警方如临大敌,出动数百全副武装的防暴警察携带多头警犬,到场维持秩序,场面壮观。随后,警察武力镇压,施放多枚催泪弹,又暴打工人,强行将工人们驱逐回厂内。

睿德电子成立于2004年,是中兴通讯全资子公司,主要生产手机充电器、电池等,现有员工一千多人。





















防暴队发射催泪弹驱散工人



[中国茉莉花革命 http://www.molihua.org ] 转载请注明出处

网络观察:“阴道勒索罪” 国人原创,盖世无双

文章来源:


赵红霞

华盛顿 — 从古希腊首屈一指的喜剧大师阿里斯托芬,到文艺复兴时期戏剧、喜剧大师莎士比亚,到中国明代的小说家“兰陵笑笑生”,古往今来、古今中外的许多顶尖文学艺术家们喜欢用黄段子来展示手腕,娱乐大众,针砭时弊,或抨击强权,颠覆权威,将不可一世的强权者顷刻间化为大众的笑柄。

不过,中国是一个国情特殊的国家。就黄段子而言,今天的中国国情尤其特殊。

一方面,中国执政党共产党及其政府官员极其喜欢性事,百分之九十以上被揭露的贪官都包养“小蜜”、“小三”、“二奶”或性玩物,连负责中共意识形态理论建 设的中央编译局前局长衣俊卿也在其中;另一方面,中共控制的宣传机关又严格限制、严格控制大众传媒提及跟性有关的话题或用品。

于是乎,当今中国就出现了阿里斯托芬、莎士比亚,“兰陵笑笑生”做梦也想不到的比黄段子还可笑的现实---中国当局禁止电视播出避孕套/保险套广告,与此同时,“无痛人工流产”的广告随处可见。当今中国的这种奇景让中国的小孩子很是困惑,也让外国的成年人很困惑。

对这个令人困惑的问题,一些阴谋论者和经济学学者有一种看法,认为大力禁播避孕套/保险套广告和大播“无痛人流”广告乍看好似矛盾可笑,其实是合情合理、十分顺畅的流水作业,有利于特定群体的经济利益―――只有非计划的怀孕越多,无痛人流产业的营业额和利润才越高。

*中国人原创,盖世无双*

然而,中国是一个大国,中国国情复杂,并非铁板一块。

随着世界变成了一个地球村,随着中国不再实行毛泽东时代的那种密封罐头一样的闭关锁国政策,中共宣传部门严格限制谈论报道性(sex)的禁忌被不断突破。

于是,美国伸张女权主义的话剧《阴道独白》也堂而皇之地在中国被翻译出来,而且在中国一些教育水平高的大城市被堂而皇之地搬上舞台,让中国观众也分享到美国观众所欣赏的艺术。

话说到了这里,有人或许会说,在当今中国,由于当局的严密打压,中国人的原创性受到了极大的摧残,中国人如今充其量只能是模仿外国的艺术家,只是善于山寨。

这种“中国人原创性不如人”论者所举的论证包括,中国许多电影海报都是山寨外国电影海报,只是将人家的海报改头换面一下而已。

与此同时,也有人认为,原创性属于人类本性,只要强权者不能彻底消灭人类本性,他们就不能彻底消灭原创性;而原创性之所以为原创性,就在于原创性作品能一 举打开受众的眼界,让受众一下子明白没有就它很难说清、很难说全、很难概括、很难说或概括得有趣的事情或道理;而当今中国人拿黄段子说事的原创性,可说是 比阿里斯托芬、莎士比亚、兰陵笑笑生有过之而无不及。

这种“中国人黄段子原创性盖世无双”论者提出的证据是一句戏评中国公众目前正在热议的“赵红霞敲诈勒索雷政富案”的话:

“中国在刑法中设立了‘阴道勒索罪’ 。”

*阴道勒索,比较文学*

要充分欣赏“阴道勒索罪”一说的艺术性、原创性盖世无双,就不得不稍微下一点比较文学的功夫。

为了将问题简化,不妨将举世公认的古往今来超级语言艺术大师莎士比亚拿来作为参照。而且,为了进一步简化问题,不妨将这里的比较局限于拿莎士比亚最著名的剧本《哈姆雷特》中的一句黄段子来作为参照。

众所周知,莎士比亚是古往今来将悲剧和喜剧共冶一炉、用喜剧来烘托悲剧的超级高手。而喜剧往往多是黄段子。《哈姆雷特》是莎士比亚最有名的悲剧之一,也有人认为是他最成功的悲剧之一。而他所谓的成功,就是成功地将悲剧和喜剧糅合在一起。

例如,在《哈姆雷特》剧第二场中,弑君篡位的僭主的巧舌如簧的大臣波洛涅斯为了打探装疯卖傻、伺机报仇的哈姆雷特的究竟,表示可以在哈姆雷特在外面疯癫游走的时候派遣自己的宝贝女儿去探虚实。波洛涅斯说,

At such a time I’ll loose my daughter to him.

这句话的表面意思是,“在这种时候,我就放女儿去找他。”

然而,有文学批评专家指出,“loose”在莎士比亚时代的另一个常用的意思是“放牛马去交配” 。莎士比亚就用这样的黄段子一举颠覆了波洛涅斯的所谓“睿智”,讽刺了他的卑鄙。

于是,跟莎士比亚的“loose my daughter to him”的说法相比,中国人提出的赵红霞“阴道勒索罪”的说法显然是高明多了,高级多了,意蕴丰富多了,文字运用也巧妙多了,对强权的颠覆性也大多了。

当今中国的读者不需要是文学批评专家,也可以一下子想到赵红霞“阴道勒索罪”至少有三层意蕴,而且每一层的火力、摧毁力都要比莎士比亚来得凶猛得多:

1)严厉的政治谴责―――中国官民严重的不平等,男女不平等;官府抓小民总是雷厉风行,对贪官则总是轻拿轻放;官员出了什么问题,祸水总是女人;

2)具有十足的摧毁力的反讽―――中国官府的无德无耻无底限;涉事官员明明赚得了大便宜,得到了大快感(被勒),官府还替他高喊受害;

3)精巧、精致、精锐、惊人的文字游戏―――将“阴道”与“勒索”联系起来,将抽象的罪名与具体的动作联系起来,一举以生动、形象、令人喜闻乐见的形式展示出中国当今政治和司法的不公和荒诞。

顺便说一句,当今中国的读者和观众跟古往今来的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观众读者一样,最喜闻乐见的文学艺术题材之一就是黄段子。

中国唐代和中国文学史上最著名的诗人之一杜甫一生追求“语不惊人死不休”。如今,人们难免要感到好奇,假如杜甫再世,看到“阴道勒索罪”这样的名句会说什么?

*笑话的神力*

赵红霞是重庆一位女子。今年早些时候,她与一位中共重庆官员“嘿咻”的所谓不雅视频被传到互联网上,立即成为全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叫座的视频。(有关法律专家对赵红霞勒索雷政富案的质疑,请参看美国之音记者叶兵的报道,【赵红霞等“敲诈”遭起诉 雷政富“借钱”消灾?】。)

从一开始,中国就有众多的公众和网民认为赵红霞无意中身不由己地充当了“反腐英雄”。于是,在中国当局宣布以“敲诈勒索”的罪名要起诉赵红霞之际,中国公众和网民的愤怒和无助感达到顶点。

中国公众和网民普遍认为,雷政富和中国其他被揭露和有待揭露的贪官一样,将欺压民众和贪污腐败视为自己的天赋权利,而中国当局则对贪官百般袒护;当局虽然 也对雷政富等与赵红霞发生关系的官员提出了撤职或起诉的处理,但当局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是对问题官员轻拿轻放,但对赵红霞这样的百姓的打压则是不遗余 力。

众多的中国公众和网民,乃至中国一些大胆的媒体人不约而同地指出,中国当局对赵红霞的大张旗鼓的快速而凶狠的处理,将雷政富等中共官员说成是受害者,实际上是对中国民众的示威,等于是变相地警告中国民众在揭露贪官丑行的时候不要轻举妄动,否则粉身碎骨。

有关的网民评论之多,只能用汗牛充栋来形容,举不胜举。下面来自中国微博用户最多的新浪微博的一例比较典型,因为它显然是声情并茂地反映出中国公众那种愤怒而穷困无助的情绪:

@勿谈家事2013:你妈x的,这些贪官怎么又成了受害人了?害你妈啊还是次嗷你妈啊!

与这样无节制的愤怒表达相比,“阴道勒索罪”显然是超级精巧的文学表现。

古罗马诗人尤维利斯提出“愤怒出诗人”,即认为一个诗人只有感到愤怒时才能写出最好的诗句。

中国宋代著名的散文大家、诗人欧阳修则认为“诗穷而后工” ,意思是只有诗人陷入穷困无助的境地才能写出最好的诗句。

写出“阴道勒索罪”的那位目前还是无名氏的先生或女士显然是尤维利斯和欧阳修心目中创作条件最理想的诗人。

与此同时, “阴道勒索罪” 毫无疑问也是当今世界最大的笑话。

中国当今最高领导人习近平不久之前哀叹,前苏联共产党独裁政权倒台的时候“竟无一人是男儿”挺身而出,挽救苏共政权。习近平表示,苏共之所以落到那样的境地,是因为苏共的思想或意识形态发生了混乱,导致无人愿意挺身而出。

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国内外许多研究文学和政治的学者认同习近平的看法。这些学者们认为,瓦解苏共意识形态权威的一支重要力量,是多年来在苏联四处流传的政治笑话。那些笑话使苏共各级官员难以继续假装正经,难以继续假装真理在握。

观察家们普遍认为,“阴道勒索罪”之类的笑话跟瓦解苏共政权的那些笑话一脉相承。他们现在所持有的悬念或好奇是,习近平等中共领导人对笑话力量的认识究竟有多深?

政治笑话(包括大量的黄段子)如今在中国四处流传,层出不穷,越来越精致精巧,足以让莎士比亚和阿里斯托芬甘拜下风。中共会如何应对这些笑话?

显然,无论中共如何应对都必将是笑话,结果也将是更多的笑话。

天津马拉松奖金币种突变续 30名外国人聚集维权

文章来源:



马拉松比赛结束后,因奖金问题尚未离去的肯尼亚选手。


杭州国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提供的4月份天津马拉松官网截图(黑线处显示马拉松接力奖金单位为美元)。


天津马拉松组委会官微昨晚发布的声明。

5月25日,天津武清开发区杯国际马拉松赛在天津市武清区举行。本次比赛设接力赛项目,每队5人接力完成全程马拉松,最后来自肯尼亚的6支队伍包揽了接力赛男女组前三名。但赛后的接力赛颁奖仪式被迫取消,因为获奖者拒绝领奖。

据肯尼亚参赛队伍领队胡莎蓓称,4月初赛事官网上的竞赛规程显示,本次马拉松接力赛冠军奖金为5万美元,但组委会要颁发5万元人民币,参赛选手不能接受,30名肯尼亚运动员一度在武清区政府门前维权。

天津马拉松组委会昨晚通过微博发布官方声明称,接力赛冠军奖金就是5万元人民币,从未更改。记者查阅3月以来天津马拉松所有相关信息显示,对接力赛项目奖金的描述均为人民币。

网友质疑美元变人民币

天津国际马拉松赛去年创办,今年是第二届,3月19日开始报名,原定5月11日举行,后推迟至5月25日。此次天津马拉松首次引入接力赛项目,全程 42.195公里分为五个赛段,按出发后顺序,五个赛段分别是:10公里、5公里、10公里、5公里、12.195公里。最后接力赛男女组前三名均为来自 肯尼亚的运动员,队伍名称分别为杭州国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一队、二队、三队。

比赛结束后,多名网友在微博发出质疑,称“天津马拉松偷梁换柱,美金突然变人民币,选手拒绝领奖”。网友“蓓了个蓓_”称:“今年4月初查看天津国际马拉 松官网,接力赛奖金单位为美元,经致电组委会确认奖金后报名。昨天即5月24日组委会告知接力赛奖金单位为人民币。现比赛结束已将近2小时,运动员仍在现 场等待,请天津马拉松组委会、天津市武清区政府给我们一个说法。”

马拉松奖金从美元变人民币?这一惊人的说法很快在微博上传开,并被多家体育网站报道。

网页截图显示为美元

南都记者联系到了肯尼亚运动员领队胡莎蓓,据她介绍,她所在的杭州国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这次共组织了34名肯尼亚运动员参加天津马拉松,其中4人参加全程,30人参加接力,“男子组的冠军就是我们请来的,那个4万美元已经拿到,没有问题。”胡小姐说。

出现问题的是接力赛项目。胡莎蓓表示,自己4月初在天津马拉松官网上看到,接力赛前3名代表队可获得5万元、4万元、3万元奖金,单位是“美元”。胡莎蓓 的同事徐静莉称,当时公司负责人不相信会有这么高的奖金,还专门在另一台电脑上打开天津马拉松官网查看,确认是美元后,开始筹划邀请组织肯尼亚运动员前来 参赛。

胡莎蓓给记者发来一张网页截图,图片信息显示为4月1日。图片中接力赛奖励显示为“单位:美元”。

但是记者在天津马拉松官网、中国田径协会等网站查看到的竞赛规程中则显示为“单位:人民币元”。记者查阅了3月18日深夜竞赛规程发布以来的所有网络转载信息,也均为“人民币元”。组委会5月初发放的纸质《参赛须知》、赛前一天发放的秩序册也显示为“人民币元”。

“34名肯尼亚运动员来中国的往返机票、住宿等所有费用都是我们支付,我们花了40万。”胡莎蓓算了一笔账,6支队伍的奖金总共是(5万+4万+3万)*2=24万元,如果单位是人民币,则连肯尼亚运动员的机票都不够,“如果是人民币,我们不可能参赛的。”

记者问,看到该新信息并截屏的时间是4月1日,是否有可能是愚人节玩笑,胡莎蓓表示不可能,因为她的同事也曾确认。“我之前多次打电话给组委会询问报名情况,因为如果报名不满8支队伍接力赛就会取消,当时谈到过奖金问题,对方也说是美金。”胡莎蓓说。

或是官网录入差错?

认为奖金是美元的不仅是冠亚季军队伍,获得男子接力第7名的山东省体校代表队也一直以为奖金是美元。昨日下午3时许接到南都记者电话时,参赛者李先生已经 在去往火车站的路上,他和他的4名队友要赶高铁返回山东。“没办法,我们要赶火车,耗不起时间,只能领了5000元人民币先走了”。据他介绍,他和他的队 友4月报名时,当时看到的奖金也是美元。

李先生称,他和队友与组委会交涉,对方坚持奖金一直都是人民币。“这个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你们不能用美金把我们吸引来,最后发人民币啊。”

肯尼亚参赛队伍的组织方工作人员徐静莉介绍说,在与组委会沟通的过程中,对方多有推诿,最后见到了自称是天津市体育局竞训处处长的王路华。徐静莉说自己出示了4月初的网页截图,而对方表示该截图是假的,奖金自始至终都是人民币。

徐静莉给记者提供了一段与组委会方面交涉的录音。录音中,徐静莉提及肯尼亚参赛者这些“国际友人”,两人争论情绪激动,自称为王路华的这位工作人员反问“国际友人是人吗?”

最后,徐静莉等签字领取了奖金。“我们没有办法,他们都清场了,而我们连门都进不去,好多保安和警察,我们等了几个小时,最后委曲求全只能签字。”

网易体育报道称,“据知情人士透露,接力组的奖金本来设置的就是5万元人民币,之所以会变成了5万美元,是因为天津国际马拉松赛官方网站在录入的时候出现了差错,而究竟是谁弄错了,相关部门正在调查中。”

组委会微博回应


昨晚7时许,天津马拉松组委会发布声明,声明称,天津马拉松经中国田径协会批准的竞赛规程中,明确写出马拉松接力第一名奖金为五万元人民币,召开新闻发布 会向各大媒体公布的以及马拉松官方网站、中国田径协会官方网站发布的规程中马拉松接力奖金也都以人民币来计算,从未更改。“比赛之前,所有报名参加马拉松 接力的运动员都认可规程,且到比赛结束为止,所有参加马拉松接力的获奖运动员都已按规程中的数额领取奖金。”

南都记者经核实3月18日以来多个时间点的竞赛规程网友保存、网页缓存等版本,全部显示为“人民币元”。目前除了杭州国术青少年体育俱乐部提供的截图外, 记者没有找到任何证据显示竞赛规程曾被改为美元。多位经常参与马拉松比赛的跑步爱好者也表示,此前从未听说马拉松接力赛的奖金会高过马拉松全程。

昨日22时,胡莎蓓在电话里告诉记者,他们也是在微博上看到组委会的声明,至今没有人与他们联系。经初步估算,奖金全部入账后其俱乐部还将亏损约二十万元。

26日,这30名肯尼亚运动员将经广州返回肯尼亚,不带走一分奖金。

广州六四游行申请者被捕 作家被限制出境



香港支联会发起悼念六四活动。(自由亚洲电台心语摄)

(自由亚洲电台)广州三名民主人士申请六四游行示威被警方带走。独立作家野渡被国保人员约谈并被阻止前往香港出席活 动。香港支联会发表“平反六四”的联署声明,还将发起星期日爱国民主游行。六四纪念日临近,往年当局都会提高对民间的打压力度,监控一切有可能上街以行动悼念六四的人。

“六四”游行申请者被捕

在广州的三位民主人士李维国,徐向荣及李文生周四深夜被当局人员带走,本台记者周五上午尝试拨打他们三人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记者随后致电越秀区公安分局第二综合办证厅,但电话一直语音服务,无法人工接听。

广州民主人士金继武周五向本台表示:“现在还没有消息。他们前天已经申请了六四的游行,广州公安越秀分局办证大厅也接受了他们的申请,游行示威是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历来都是写在纸上的没有真正的落实,历来就还是抓。”

本台记者之后了解到徐向荣和李维国被警察带走、李文生下落不明。

野渡被上岗禁出境

独立中文笔会副秘书长,作家野渡周三被当地国保邀约谈话,先是警告他不要再在网络上发布近期热点消息,之后又以“六四”临近为由禁止他去在香港参与独立中文笔会颁奖礼暨文学研讨会。

野渡告诉本台记者:“就是说了两个原因,一个是六四,还有最近介入了案件,今年六四当局那么紧张,可以说是官方意识形态的倒退,这个是看得出来的,在这种情况下他们限制公民的出境自由。”

在 “六四”24周年纪念前夕,香港各团体先后开展活动,在香港24年来致力于平反六四的团体支联会周五发表联署声明发布今年六四烛光晚会的主题是”爱国爱 民‧香港精神‧平反六四‧永不放弃“并提出五点要求,包括:释放民运人士;平反八九民运;追究屠城责任;结束一党专政;建设民主中国。

同时支联会将在本周日举行爱国民主大游行。

以上是自由亚洲电台驻香港特约记者心语的采访报道。

“共产共妻”的说法并非无中生有

性的解放 揭秘中央苏区高层混乱的男女关系
文章来源:

中共在江西苏区推行的婚姻自由制度,冲击了赣、闽、湘、粤等边境广大的落后地区,破坏了这些地区固有历史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观念,换言之,中共在江西苏区 所推行的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它的中心内容是以苏联的婚姻制度为依据的)和中共高阶层内部在婚姻关系上所表演的丑剧,极大地改变了那些地区单纯简朴的农民 家庭生活,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本文选自《江西苏区·红军西窜回忆》,作者蔡孝乾。


蔡孝乾(1908年-1982年),为中国共产党(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人,也是唯一随中国工农红军进行二万五千里长征的台湾人。出生于彰化县花坛乡。

蔡孝乾早年参加台湾文化协会,因此左倾。之后,曾任公学校代用教员(代课老师)。后前往大陆,入上海大学就读。之后回到台湾,有意将台湾文化协会与台湾共产党合并。

1928年,蔡孝乾前往福建厦门,经漳州,到江西瑞金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加入中共,并且随共军进行长征,入延安,是唯一参与长征的台湾人。第二次世界大 战后,蔡孝乾潜回台湾,发展中共台湾省工作委员会组织。但是在1950年,被国民政府逮捕后,蔡孝乾“自新”,并且供出中共在台人员,使得中共在台组织完 全瓦解。

饶有趣味的一夕谈

我们在“胜利”县工作时间虽很短促,但“胜利”县扩红突击队长金维映却很满意我们给她的支援。事实上这多半还是得力于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优异的活动。她在 中共“胜利”县召开的红军家属代表大会上,以“红属”的身分现身说法,把她在瑞金和兴国的“先进经验”,以及有关红军家属切身的问题,用生动活泼的实例和 富于热情的话语感动了所有与会的红军家属,当场就有许多红属响应了中共“党”和苏维埃的号召,互相写下了“挑战书”。保证开小差回家的“老公”回到红军中 去。“胜利”县红军家属代表大会获得完满成果,扩红突击计画也超额完成了。后来,金维映还获得了“扩大红军模范”的奖旗。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婚姻条例

我们在“胜利”县的任务已经完成,第二天就要转到宁都去了,那天,金维映高高兴兴地杀了一只鸡请我们吃饭,一方面表示“酬劳”,另一方面表示饯行的意思。

在苏区“红白”交界的地区买鸡并不困难,困难的是杀了鸡,没有盐调味,实在是大杀风景。原来向苏区农民买鸡,只要表示“以盐交换”,这个“交易”立即可 成;如果是用苏币,鸡就难买到了。后来我才知道,金维映是拿出了二两盐交给杨秀珍在红军家属中买到的。在盐的问题上显示了两点:第一,由于国军严密封锁, 使苏区农民过著没有盐吃的生活达四年之久;第二,苏区农民普遍地抵制“苏币”,这种现象在“红白”交界地区特别严重。

那天晚上,我们和金维映痛痛快快谈了好几个钟头。我们的话题从扩红突击开始,随即转为大谈特谈红军家属问题,其中最中心的一点,就是苏维埃政府对于红军家 属要求离婚采取干涉和压制的态度是不合理的。杨秀珍率真地反映了这种情况,她激动地说,苏维埃政府干吗要过份干涉红军家属离婚自由,结果引起了红军家属普 遍的反感,做出许多“不道德”的行为。现在许多的红军家属老公长期在部队中,家里的农活自己干,农忙的时候,不免要雇人做活;耕田队来了,对年轻的红属又 要勾引,这样红军家属和“男同志”接触的机会就多了。说实在的,“守规矩”的红军家属能有几个呢?

金维映也感叹地说:连我也有点莫名其妙,苏维埃的《离婚条例》明明规定,苏维埃公民离婚是自由的,不但男女双方同意就可以离婚;即使男女任何一方坚决要求 离婚的,也可以离婚。为什么非红军家属离婚可以自由、而红属就没有这种自由呢?但红军家属在地下乱搞,年轻的红军家属没有“秘密老公”的实在太少太少了。 这不就是对红军家属过份的压制所造成的恶果吗?坐在旁边一直没有开腔的张荣对着杨秀珍开玩笑的说;“秀珍,你有几个‘秘密老公’吗?”说得杨秀珍满脸通 红,好久不能自适。她只是举起拳头作揍人状,要不是在金维映的面前,恐怕就要打起来了。“好了,好了,你们在一起办公,天天见面。有无还能瞒过大家吗?” 金维映以老大姐的口气,解围地说。

因为明天我们还要赶路,这一场饶有趣味的漫谈至此结束了。

金维映和杨秀珍的对话,在当时不免引起了我无限的感慨:也许是由于某种神祕感吸引了我,我进入苏区之后,那奇妙的、混乱的男女关系特别引起了我的注意。

性的解放



左起:杨尚昆、李伯钊、王观澜

我又想起了李伯钊、杨尚昆和王观澜的三角关系。李伯钊和杨尚昆是在莫斯科结婚的,她到了江西不久,就和王观澜姘居了。在这里,无所谓“结婚”的形式,也不 问是否到乡苏政府登记(苏维埃《婚姻条例》规定,男女结婚或离婚,都应到乡苏或市苏登记)。但共产党是讲求事实的。在苏区,只要男女有了“同居”事实的存 在。苏维埃的法律——《婚姻条例》就承认是“夫妻关系”,登记不登记是无所谓的。李伯钊是“有夫之妇”,她在苏区和王观澜同居,并没有受到苏维埃法律的约 束,可是谁都得承认李伯钊和王观澜的夫妻关系。后来杨尚昆来到江西苏区,李伯钊又弃王而就杨。李、杨、王的三角关系,只是苏区男女关系的一个典型。从这里 可以看出苏区男女关系混乱到了何等程度!

在观念上说,苏区的男女关系,只能解释为“性的解放”的象征。是的:首先是经济上的“解放”,苏区的妇女和男子一样分得了土地,一个女子出嫁了,她可以把 自己分得的土地带到丈夫那边去(苏维埃的《婚姻条例》规定,“男女各自的田地、财产各自处理”),苏区妇女的经济独立了,她们在经济上不再依靠丈夫了。随 着经济上的解放而来的便是“性的解放”。在这个意义上说,苏区的妇女确确实实是被“解放”了。离婚、结婚都是自由的、任意的,只要男女的一方坚决要求离婚 就随时可以离婚。结果是一个女子结婚三、四次,甚至五、六次者都是司空见惯。而这里所说的,还是指公开的婚姻关系而言,至于非正式的“秘密老公”或“秘密 老婆”之类的现象,更是非常普遍。

另一种方式的典型



左起:金维映、邓小平、李维汉

在谈到苏区男女关系的时候,金维映、邓小平和李维汉(李维汉自称利瓦伊汉)的三角关系,又是另一种方式的典型。不过,金维映的遭遇,似乎比李伯钊要“惨” 些。一九三三年邓小平被国际派指为“罗明路线”在江西的执行者,而遭整肃之后,金维映即与邓小平分离。此时李维汉(化名罗迈)任中共中央组织部长。金维映 与邓小平分离的同时,也离开了工作岗位——中共江西省委会(设于宁都),调到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嗣被派到“胜利”县担任扩红突击队长。由于她在扩红突击 运动中立了“功”,因被提拔担任苏维埃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武装总动员部(部长罗荣桓)副部长。由于工作关系,金维映与李维汉接触的机会多了,不久便和李维 汉没有经过任何手续而结为“夫妻”,而且得到“公认”。一九三四至一九三五年,金维映随红军西窜到了陕北,仍在中共中央组织部工作。一九三六年中共在延安 设立“抗日军政大学”,金维映任该校女生队队长:这一段时间她与李维汉的关系是正常的。但好景不常,一九三七年抗战开始,大批的女学生涌进延安,李维汉另 有新欢,金维映成了黄脸婆,她和贺子珍(毛泽东妻)、刘群先(博古妻)同样的运命:被送到莫斯科,名为“留学”,实为遗弃了。

以上是“公开结婚”的几个显著的例子。还有“秘密结婚”的方式,也不乏其例。

首先应该提到的是张闻天与刘伯坚之妻王淑贞的暧昧关系。张秉性浪漫,在莫斯科时曾与一俄女结婚。入江西苏区后即鳏居,时张任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兼党报委员 会书记。刘伯坚任红五军团政治部主任,长期在前线。刘伯坚的妻子王淑贞初在瑞金红军学校任教,后调入中共中央党报委员会任祕书。不久,王淑贞就成了张闻天 的“秘密夫人”。此事在当时中共高级干部中成了公开的秘密。

红军西窜,刘伯坚留江西苏区被俘后遭枪毙。王淑贞也留在江西,刘伯坚死后再没有她的消息。



张闻天与刘英合影

一九三五年红军西窜到四川省松潘之毛儿盖,张闻天复与刘英同居了。提到刘英,她是中共男女关系中应予大书特书的另一个典型。

刘英,湖南籍,在中学时即加入共青团,一九二七年在武汉恋爱结婚不久,被送往莫斯科入中山大学,另与人同居。入江西苏区后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长,经人撮合 与伍修权(当时任教瑞金红军学校,兼任国际军事顾问李德的翻译)结婚,仅同衾两夜,即宣布离婚,成为中共内部婚姻史中之趣闻,亦为“一杯水主义”之典型。 抗战初期,刘英也被送到莫斯科“留学”去了,张闻天复与刘英之妹李霞(化名)姘居。李怀孕,不得已被送到新疆去“生产”,生一子未取名,中共驻新疆办事处 主任陈潭秋乃为取名曰“鸿声”,以影射“闻天”。此一趣闻,当时中共高级干部几乎无一不知。

柯仑泰女士“自由恋爱”的流毒

以上,我把江西苏区的男女关系、特别是把中共高级干部婚姻关系的几种类型予以简要介绍。中共在江西苏区推行的婚姻自由制度,冲击了赣、闽、湘、粤等边境广 大的落后地区,破坏了这些地区固有历史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观念,换言之,中共在江西苏区所推行的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它的中心内容是以苏联的婚姻制度为依 据的)和中共高阶层内部在婚姻关系上所表演的丑剧,深刻地影响了那些地区单纯简朴的农民家庭生活的剧烈变化,造成了严重的恶果。

在这里,我想再回忆一下中共红军于一九三四至一九三五年西窜到陕北苏区之后,将流毒于江西苏区的、标榜婚姻自由的婚姻制度和极端紊乱的男女关系带到陕北苏区的情况。

陕北苏区是由陕北土共刘志丹、高岗、谢子长等开创起来的。他们虽然执行着列宁主义的暴动政策,但他们在伦理道德观念方面多少还带着中国儒家思想所孕育的婚 姻观念,所以他们所领导控制的陕北苏区,在婚姻关系上和男女关系上就没有发生过剧变。然而自从一九三五年冬江西红军流窜到了陕北苏区之陵,情形就大变了, 那表现着苏维埃式的婚姻制度和基于自由恋爱的男女关系的闹剧在陕北苏区开始重演了。影响所及,原来淳朴的陕北农村家庭生活遭受到严重的破坏。一九三六年 春,陕北“省苏维埃政府”内务部科长高朗亭在一次由苏维埃中央政府内务部(时笔者任该部部长)召集的红军家属工作会议上激昂感慨地说:自从“中央红军”来 到陕北之后,掀起了两个高潮:一为“中央红军”老干部的结婚高潮;二为陕北红军家属的离婚高潮。显然这两个高潮严重地破坏了陕北苏区原有的淳朴的家庭生 活。高朗亭率真地说:中央红军到了陕北苏区什么都好(笔者按,这是当时陕北干部对中央红军表面恭维的话,实际上并不如此),就是苏维埃政府的婚姻法最不 好。意思是说,中央红军带来的“离婚高潮”最不好。

中共在江西苏区以及在陕北苏区所推行的“自由婚姻”制度,显然是根据共产主义的婚姻观念而来的,而他们在江西苏区所颁布的《婚姻条例》(一九三一年)和 《婚姻法》(一九三四年),不外是苏联《新婚姻法》的翻版。那么,苏联《新婚姻法》所依据的是什么呢?所谓共产主义的婚姻观念的实质又是什么呢?

这里,我想用不着详细叙述苏联新婚姻制度或所谓共产主义婚姻理论的具体内容;我们只要指出把“一杯水主义”的婚姻观念带进江西苏区的几个留俄干部之间所表演的几桩富于罗曼蒂克情调的自由恋爱故事就够了。

依我在江西苏区(一九三二至一九三四年)所看到的一些典型例子(前面已叙述),足以证明当时中共内部“一杯水主义”男女关系的盛行,显然是柯仑泰女士“自 由恋爱”的流毒所使然。柯仑泰女士(Kollontay)是早期俄国左派共产主义者,在“性关系”与婚姻关系上,主张男女自由恋爱,自由结合之说,她以所 谓 “波格达诺夫主义”(Bogdanovism)研究男女关系,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个人应在各种目的下,自由与异性结合,并提出所谓“性本能”说。虽然 这种“学说”曾受到列宁的批评,惟由于她在一九二一年至一九二三年间担任共产国际妇女部书记,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三〇年间先后担任苏联驻挪威大使和瑞典大 使,遂使她的“自由恋爱”理论普遍流行于各国共党团里,严重地破坏了旧式家庭。中共在其统治下的江西苏区和陕北苏区盛行“一杯水主义”的自由婚姻关系,同 样严重地破坏了中国固有历史文化传统和伦理道德观念。

中国外籍人士出入境新法(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

文章来源: 中国国务院 于

为了规范普通签证的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停留居留管理,外交部、公安部分别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签证签发管理条例(送审稿》、《中华人民共 和国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审查。在充分听取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意见的基础上,国务院法制办会同外交部、公安部经进一步研究论 证,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

征求意见稿的主要内容如下:对普通签证的类别和签发手续作了规定;规定了普通签证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外国人居留证件的签发、延期、换发、补发的条件和程序;对外国人停留居留管理作了规定;规定了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见,可在2013年6月3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wgrrjcj@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3年5月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

  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普通签证(以下简称签证)的签发管理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停留居留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外国人服务与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外国人服务与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与配合。

  公安部应当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建立外国人服务与管理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有关信息的共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外国人服务与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信息交流和协调配合,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国人服务与管理工作。

  第三条 外交部、公安部等国务院部门应当做好出境入境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对需要外国人周知的事项,应当在部门门户网站、受理申请的场所公示。

  第四条 根据外交部、公安部的规定,签证机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在签证和停留居留证件签发管理中可以留存外国人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

  签证机关、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确保留存的指纹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的安全。 

  第二章  签证

  第一节 签证的类别

  第五条 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的事由,签证分为以下类别,并以汉语拼音字母表示类别,以阿拉伯数字1表示长期、2表示短期:

  (一)C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跨境运输活动的外国航空器机组人员、列车乘务员、汽车驾驶员、船舶船员及随行的船员家属。

  (二)D字签证,发给来中国永久居留的人员。

  (三)F字签证,发给入境从事科学、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非商业性交流、访问活动的人员。

  (四)G字签证,发给经中国过境的人员。

  (五)J1字签证,发给境外常驻中国新闻机构的外国常驻记者;J2字签证,发给来中国进行短期采访报道的外国记者。

  (六)L字签证,发给入境旅游观光的人员,以团体形式入境旅游的,可以签发团体L字签证。

  (七)M字签证,发给入境进行商业、贸易活动的人员。

  (八)Q1字签证,发给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居留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Q2字签证,发给申请入境短期探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人员。

  (九)R1字签证,发给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R2字签证,发给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十)S字签证,发给入境处理婚姻、继承、收养等私人事务或者接受医疗服务的人员。

  (十一)X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培训机构长期学习的人员;X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的教育、培训机构短期学习的人员。

  (十二)Z1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超过90天的人员;Z2字签证,发给申请在中国境内工作不超过90天的人员。

  J1字、R1字、R2、X1字、Z1字签证申请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配偶的父母可申请依附签证,以在主申请人签证类别字母后加注“-Y”形式表示。

  外交部可以会同公安部等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外国人申请入境的事由,对前款规定的签证类别作具体标识。

  第六条 持D字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到受理其申请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件。

  J1字、Q1字、R1字、X1字、Z1字签证(以下统称居留类签证)的持证人,应当自入境之日起30日内向拟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相应种类外国人居留证件。

  C字、F字、G字、J2字、L字、M字、Q2字、R2字、S字、X2、Z2字签证(以下统称停留类签证)的持证人,凭签证并按照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在中国境内停留。

  第二节  签证的签发

  第七条 外国人应当在入境前向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馆、领馆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驻外机构(以下称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

  外国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国务院批准办理口岸签证业务的口岸,向公安部委托的口岸签证机关(以下简称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口岸签证:

  (一)应邀入境从事紧急商务、工程抢修等活动的;

  (二)因抢险救灾、探望危急病人、处理丧事以及其他人道原因需要紧急入境的;

  (三)因其他紧急事由需要入境并持有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在口岸申办签证的证明材料的。

  旅行社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入境旅游的,可以向口岸签证机关申请办理团体L字签证。

  第八条 外国人申请签证,应当填写签证申请表,提交中国政府承认的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组织颁发的有效护照和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提交符合规定的照片、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以及签证机关要求外国人提供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

  签证申请表应当由本人签字,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由其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九条 本条例第八条规定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主要是指:

  (一)申请C字签证,应当提供外国运输公司出具的担保函或者中国境内有关单位出具的邀请函件。

  (二)申请D字签证,应当提交公安部签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确认表》。

  (三)申请F字签证,应当提供中国境内的单位或者个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四)申请G字签证,应当提供前往国家(地区)的已确定日期、座位的联程机(车、船)票。

  (五)申请J1字及J2字签证,应当根据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和外国记者采访的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提供相应申请材料。

  (六)申请L字签证,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往返机(车、船)票、酒店订单、旅行计划行程安排,以团组形式入境旅游的,还应当提供旅行社邀请函件。

  (七)申请M字签证,应当提供中国境内商业、贸易合作方出具的邀请函件。

  (八)申请Q1字签证,因家庭团聚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出具的邀请函件及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因寄养等原因申请入境的,应当提交委托书等证明材料;申请Q2字签证,应当提供居住在中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出具的邀请函件。

  (九)申请R1字及R2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取得中国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资格认可,并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十)申请S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入境处理婚姻、继承、收养等私人事务所需的证明材料。

  (十一)申请X1字及X2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十二)申请Z1字及Z2字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交工作许可证明材料。

  申请依附签证,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亲属关系证明以及主申请人申请相关签证的证明等材料。

  第十条 签证机关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等方式核实外国申请人相关信息,外国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外国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签证机关要求接受面谈:

  (一)申请居留类签证的;

  (二)个人身份信息、入境事由需要进一步核实的;

  (三)曾有不准入境、被限期出境记录的;

  (四)签证机关认为有必要进行面谈的其他情形。

  第十一条 签证机关经审查认为符合签发条件的,签发相应类别签证。对于入境后需要办理居留证件以及限定入境出境口岸的,签证机关应当在签证上注明入境后办理居留证件的时限、指定的入境出境口岸。

  外国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签证机关不予签发签证。对不予签发签证的,签证机关可以不说明理由。

  第三章  停留居留  

  第一节  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签发

  第十二条 持F字、J2字、M字、Q2字、R2字、S字、X2字签证入境的外国人,需要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的,可以在签证注明的停留期限届满7日前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长停留期限。

  持 C字、G字、L字、Z2字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人道、不可抗力原因需要在签证停留期限届满后继续停留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延长停留期限。

  第十三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签证:

  (一)使用新护照的;

  (二)持团体L字签证入境后因客观原因需要分团停留的;

  (三)按照国家规定可以变更停留事由的;

  (四)按照国家规定给予再入境便利的;

  (五)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换发情形。

  第十四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所持签证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签证。

  第十五条 在中国境内的外国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停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办理停留证件:

  (一)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因合理事由需要超过规定的停留期限继续停留的,但是因外交、公务事由免办签证入境的,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执行;

  (二)外国船员及其随行家属需要离开船舶停靠的港口所在城市的;

  (三)在中国境内退出中国国籍,有未尽事宜办理需要在中国境内停留的;

  (四)外国人居留事由终止因人道原因需要继续在中国境内停留的;

  (五)因刑罚执行完毕、被限期出境、遣送出境等原因需要强制办理外国人停留证件的。

  停留证件的有效期视停留事由确定,最长不得超过180日。

  第十六条 申请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照片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由本人到停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申请人的亲属、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出入境中介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年满60周岁的;

  (二)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三)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四)邀请单位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担保的。

  第十七条 经初步审查,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受理回执有效期不得超过7日。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被收存的,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停留。

  外国人申请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手续或者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外国人签证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的申请,应当在受理后7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第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普通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和停留证件,需要出具有关单位、个人的邀请函件或者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个人提供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担保证明。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作出延长签证停留期限的决定,仅对本次入境有效,不影响签证的入境次数和入境有效期。

  第二十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签证的延期、换发、补发,不予签发停留证件:

  (一)不能提供申请延期、换发、补发所需证明材料的;

  (二)在申请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三)违反中国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不适合在中国境内停留的;

  (四)签发机关认为不宜批准或者签发的其他情形。

  第二节  居留证件的签发

  第二十一条 根据外国人所持居留类签证的类别、居留事由,居留证件分为以下类别,并以相应汉字进行标识:

  (一)人才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居留的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

  (二)工作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工作90日以上的人员;

  (三)学习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学习180日以上的人员;

  (四)记者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常驻的记者;

  (五)团聚类居留证件,发给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中国公民、具有永久居留资格的外国人的家庭成员,以及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六)依附类居留证件,发给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外国人的配偶、父母、未满18周岁的子女和配偶的父母;

  (七)其他类居留证件,发给因人道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人员。

  第二十二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照片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由本人到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年满16周岁的外国人首次申请有效期1年以上的居留证件,应当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第二十三条 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与申请事由相关的材料,主要是指:

  (一)人才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供本人R1字、R2字签证或者按照规定提供中国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专门人才资格认可证明材料。

  (二)工作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供工作许可证件、聘用单位注册登记证件副本和公函等材料,但按照国家规定免予提供的除外。

  (三)学习类居留证件,应当按照规定提供中国境内教育、培训机构出具的录取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四)记者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公函和核发的记者证等证明材料。

  (五)探亲类居留证件,因家庭团聚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供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因寄养等原因需要在中国境内居留的,应当提供委托书等证明材料。

  (六)依附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供与主申请人的亲属关系证明、主申请人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主申请人的居留证件或者居留证件申请回执等材料。

  (七)其他类居留证件,应当提供与人道等事由相关的证明材料。

  第二十四条 外国人申请延长居留期限的,应当在居留证件有效期限届满30日前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第二十五条 外国人需要变更居留事由或者因其他合理原因需要换发居留证件的,可以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换发居留证件。

  第二十六条 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遗失、损毁、被盗抢的,应当及时向居留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补发居留证件。

  第二十七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延期、换发、补发,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符合规定的照片和与延期、换发、补发情形相关的材料,到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八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及其延期、换发、补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申请人的亲属、邀请单位或者个人、出入境中介机构代为申请:

  (一)未满16周岁或者年满60周岁的;

  (二)因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的;

  (三)非首次入境且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记录良好的;

  (四)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

  (五)邀请单位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提供担保的。

  第二十九条 经初步审查,申请外国人居留证件及其延期、换发、补发符合受理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受理,并出具受理回执。受理回执有效期不得超过15日。申请人所持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被收存的,可以凭受理回执在中国境内合法居留。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及其延期、换发、补发的手续不符合规定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履行的手续和补正的申请材料。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受理外国人居留证件及其延期、换发、补发的申请,应当在受理后15日内作出是否签发的决定。

  第三十条 外国人申请居留证件及其延期、换发、补发,需要出具有关单位、个人的邀请函件或者证明材料的,申请人应当按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的要求提供。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通过面谈、电话询问、实地调查等方式核实申请事由的真实性,申请人以及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予以配合。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或者出具邀请函件、证明材料的单位、个人提供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期间所需费用的担保证明。

  第三十一条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需要勤工助学或者在校外实习的,应当经所在教育、培训机构同意后,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居留证件加注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地点、期限等信息。

  持学习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所持居留证件未加注前款规定信息的,不得进行勤工助学或者校外实习。

  第三十二条 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90日,最长为5年;非工作类居留证件的有效期最短为180日,最长为5年。

  居留证件的具体有效期应当根据申请人的申请事由、在境内活动情况等因素确定。

  第三十三条 外国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不予签发居留证件或者不予延期、换发、补发。

  第三节  停留居留管理

  第三十四条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时,可以依法查验外国人的护照、其他国际旅行证件或者外国人停留居留证件。

  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在查验外国人证件时,应当出示工作证件表明人民警察身份。

  第三十五条 外国人在旅馆住宿的,旅馆应当按照旅馆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住宿登记,并在24小时内将登记住宿的外国人信息报送当地公安机关。

  外国人在旅馆以外场所住宿的,应当在入住后24小时内由本人或者留宿人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报住宿登记。其中,在移动性住宿工具内住宿的,为其提供场地的机构或者个人还应当提前24小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报。

  持有居留证件的外国人在居留证件注明的地点住宿的,无需重复申报住宿登记。离开居留证件注明的地点在其他地方临时住宿的,应当在临时住宿地办理住宿登记。

  第三十六条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由其父母或者代理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办理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外国婴儿的父母或者代理人应当在办理停留居留登记后60日内为其申请办理停留居留证件,但因非自身原因无法及时取得本国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的除外。

  第三十七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死亡的,其家属、监护人或者代理人,应当在获取死亡证明后10日内,持该外国人的死亡证明、护照或者其他国际旅行证件向死者原停留居留地或者死亡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报,注销外国人签证或者停留居留证件。

  第三十八条 以下外国人应当在限定的区域内停留:

  (一)经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批准临时入境且限定停留区域的;

  (二)所持出境入境证件注明停留区域的。

  第三十九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非法居留:

  (一)超过签证、停留居留证件规定的停留居留期限停留居留的;

  (二)免办签证入境的外国人超过免签期限停留且未办理停留居留证件的;

  (三)外国人超出限定的停留居留区域活动的;

  (四)其他非法居留的情形。

  第四十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认定为非法就业:

  (一)未持有效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在中国境内工作的,但按照规定免办的除外;

  (二)超出工作许可证件限定的地域工作的;

  (三)不在工作许可证件限定的单位工作的;

  (四)外国留学生超出勤工助学规定的岗位范围或者时限在中国境内工作的;

  (五)Z2字签证持有人,超出主管部门批准的范围工作的。

  第四十一条 未持有效的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的外国人,虽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与用人单位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的,视为非法就业。

  外国人是否已经实际取得劳动报酬并不影响前款规定的外国人非法就业行为的成立。

  第四十二条 外国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外国人工作或者招收外国留学生的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报告:

  (一)外国人的工作单位、地域发生变动或者离职的;

  (二)留学生毕业、结业、肄业、退学的;

  (三)聘雇的外国人、留学生违反出境入境管理的;

  (四)聘雇的外国人、留学生死亡或者发生其他重大事件的。

  第四十三条 有关单位在办理业务时需要核实外国人身份信息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申请核实。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供核实意见时,应当对外国人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第四章  调查、遣返与处罚

  第四十四条 对外国人作出拘留审查决定的,应当开具拘留审查决定书,交付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并在24小时内将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送到拘留所或者遣返场所。

  被拘留审查的外国人所涉案件审查处理完毕的或者经审查发现不应当拘留审查的,应当立即解除拘留审查,开具解除拘留审查通知书并交付被解除拘留审查的外国人;被处行政拘留的,移交拘留所执行。

  第四十五条 对外国人限制活动范围的,应当出具限制活动范围决定书。被限制活动范围的外国人,应当在指定的时间到公安机关报到;未经决定机关批准,不得变更生活居所或者超出指定的活动区域。

  第四十六条 作出遣送出境决定的机关,应当依法确定被遣送出境的外国人不准入境的期限。

  第四十七条 由于天气、交通运输工具班期、当事人健康状况等不可抗力原因或者由于国籍、身份不明而无法立即执行遣送出境、驱逐出境的,应当凭相关法律文书将外国人羁押在遣返场所或者拘留所,直至执行完毕。

  公安机关根据实际需要可以设置遣返场所。羁押在遣返场所被遣送、驱逐出境的外国人,凭相关法律文书和停留证件出境

  第四十八条 外国人被遣送出境所需的费用由本人承担。如本人无力承担,属于非法就业的,由非法聘用的单位、个人承担;属于其他情形的,由对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停留期间所需费用进行担保的单位、个人承担。

  第四十九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签发机关可以宣布作废:

  (一)损毁、遗失、被盗抢的;

  (二)外国人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但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未能收缴或者注销的;

  (三)外国人原居留事由提前终止,经公安机关公告,未在规定期限内向公安机关申报的;

  (四)外国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三十一条规定的不符合签发条件情形的。

  签发机关需要对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依法宣布作废的,可以当场宣布作废,并予以注销或者收缴;无法当场宣布作废的,可以公告宣布作废。

  第五十条 外国人所持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可以注销或者收缴:

  (一)被宣布作废的;

  (二)伪造、变造的;

  (三)骗取或者通过其他方式非法获取的;

  (四)被他人冒用的;

  (五)被决定限期出境、遣送出境或者驱逐出境的。

  作出注销或者收缴决定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发证机关。

  第五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为外国人申请签证、停留居留证件及其延期、换发、补发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 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使用伪造、变造的出境入境证件证明身份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三条 对外国人处限期出境的,应当规定外国人离境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0日。

  第五十四条 本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或者出入境边防检查机关决定;其中警告或者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决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签证的入境次数,是指持证人在签证入境有效期内可以入境的次数。

  签证的入境有效期,是指持证人所持签证入境的有效时间范围。非经签发机关注明,签证自签发之日起生效,于有效期满当日北京时间24时失效。

  签证的停留期限,是指持证人每次入境后被准许停留的时限,自入境次日开始计算。

  长期、常驻,是指在中国境内居留超过180日。

  短期,是指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180日(含180日)。

  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以及配偶的父母。

  第五十六条 中国政府同外国政府就签证受理与审发、签证费用等签有协议的,按有关协议执行。

  第五十七条 居住在中国毗邻国家陆地边境接壤地区的外国人,入出中国国境以及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两国之间有协议的,按照协议执行;没有协议的,按照中国政府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经外交部批准,驻外签证机关可以委托当地有关机构承担外国人签证申请的接件、录入、咨询等服务性事务。

  第五十九条 外交签证、礼遇签证、公务签证和外国人因外交、公务事由在中国境内停留居留证件的签发管理,按照外交部的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 签证的式样由外交部会同公安部规定。停留居留证件的式样由公安部规定

  第六十一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我被一群素質低下的狗奴才強迫失蹤63天”

《內幕》特約記者林傑


茉莉花大抓捕

  有匿名人士利用公共樹洞帳號@mimitree0(目前該帳號已經清空)於2011年2月17日發了一條推,稱:“中國‘茉莉花革命’初次集會日期已定,2011年2月20日(星期天)下午2時,全國各大城市集合地點將提前一天在博訊新聞網公告,希各周知。如屆時情況有變不能及時通知,請自行前往各大城市中心廣場。”此前,該帳號熱衷於發布一些黃色信息。

  這個帳號在早春2月發布的號召茉莉花集會的消息,導致中國政府受驚過度,開始在全國大肆抓捕。2月19日開始,大批異見人士被失蹤,樹洞的作者也被警察找上門,要求提供服務器日誌,希望能揪出是誰利用該公共帳號發的信息。

  活躍推友、茉莉花鎮壓受害者吳樂寶說:“樹洞洞主叫陳佳只是被喝了幾次茶好像他自己從來不發政治推,所以躲過共黨的迫害。不過那條信息確實不是我首發的,警方非說我是第一個發的並且弄到了博訊上。”

  大批在當天註冊的疑似五毛黨的黨員於2月19日和20日紛紛進駐Twitter,並呼籲不要去參與茉莉花革命、茉莉花革命是美國的陰謀、參加茉莉花革命是違法的。新浪微博也在20日下午取消了搜索功能,取消了發圖功能,取消了轉發功能,將“茉莉花革命”列為敏感詞。中國當局高度戒備,有消息稱軍隊都配備了實彈。

  2月20日下午2點,北京王府井麥當勞前聚集了大量群眾。有網友表示,很多人都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有些人甚至以為是有大明星到來。大批的武警和便衣讓途徑的民眾產生好奇,紛紛拿起手機拍攝、發微博。大批外國記者也聚集在王府井的麥當勞前面,等待著什麼事情發生。

  網友阿禪這樣嘲笑中共當局的神經過敏,“說實話,當樹洞發出了遊行號召後,我覺得那絕對是一個玩笑。直到現在,我都認為那是一個玩笑。不僅我這麼以為,很多人也都這麼想。如果政府的反應不是如此之大,我相信2月20日當天不會有這麼多人參與茉莉花行動的。可惜,有些人心虛到了一定程度,半夜風吹也以為有鬼到來。”

  推友莫之許事後透露:“2012年下半年才聽說,整個摧花行動又叫215項目,最早的動作其實是2月16日,唐吉田律師就是那天給抓了,此外陳天石、鄙人、劉荻和王荔蕻也都在2月16日或被帶走或喝茶,當晚何楊和張永攀也被砸開門帶走(懷疑聲援光誠的策劃會是茉莉花的策動會),所謂220週年是因當天乃行動日,而非打壓之始。”

  據維權網統計此次鎮壓有至少百餘人被抓捕,更多的人被警方約談。聲勢浩大的紅色恐怖行動雖然告一段落了,但是官方至今並未查出到底是誰發布了那條茉莉花集會信息。

 “我就這樣四肢朝天被他們抬走了”
 

   茉莉花鎮壓受害者古川。

  現任哥倫比亞大學訪問學者、中國互聯網研究者古川的推特帳號為@guchuan81,一直活躍於網絡。他從學生時代就一直關注社會事務,2003年起廣泛參與各種社會活動,後來一直低調地參與維權事件,並因此兩次被國保抄家和禁止出境。

  “我曾寫過一篇文章《‘茉莉花’飛來‘黑頭套’—被綁架失蹤63天的日子裡》,我在文章中說,我被一群素質低下,蠻橫無恥,為黨國充當打手的狗奴才強迫失蹤63天。”

   “2011年2月19日,是一個讓我永世難忘的日子。這一天下午4點左右,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區分局的20多名國保警察闖入我租住的天通西苑二區5號樓5單元802家中,強行將我綁架抬走。之後到4月22日的63天‘被失蹤’的日子裡,我先後被關押在三個‘黑監獄’,對我實施的各種慘無人道的酷刑就發生在這三個‘黑監獄’中”。

  “這一切都是因為2月17日下午,我在推特(TWITTER)上轉發了有關‘中國茉莉花革命’的信息。18日晚上,我就接到昌平區國保陳世傑的電話,說第二天早上9點要來我家找我‘喝茶’,19日上午國保來談了一陣後走了。下午卻再次返回,這次國保幾十個人強行闖進我家,幾個人圍著我,他們抓住我的雙手,試圖將我的雙手反剪到背後,但由於我使勁反抗,他們沒能成功。他們一看這樣不行,就試圖將我抬起來,但由於我緊緊抓住一個國保的衣服,他們又沒有成功,這名國保當時還喊‘他緊緊抓住了我’。後來他們變換姿勢,才將我抬了起來,四個人分別抓住我的雙臂與雙腿,將我抬出了門。反抗之中,我的眼鏡掉在了地上,穿的拖鞋也掉了一隻在地上。我就這樣四肢朝天被他們抬走了。”

  “不過我認為,國保只是借茉莉花之機整我,可能認為我之前很不聽話想趁機教訓我,還有就是因為我們夫妻常年為維權網工作。”

  “他們把我抬進車之後,為了不讓我知道他們‘黑監獄’的具體地點,就給我戴上了‘黑頭套’。我發現這個‘黑頭套’是件警服,一件拉鎖上反了的警服。由於‘黑頭套’上的汗臭味,加上空氣極為不流通,我突然嘔吐了,一會兒後又嘔吐了一次。我要求他們給我解開‘黑頭套’,並給我擦擦穢物,他們不理,就這樣讓我聞著‘黑頭套’裡的穢物味和汗臭味。此後,每次轉移關押地點的時候,在路上都會給我戴上‘黑頭套’。總體而言,在我被失蹤期間,總共大約被戴了15個小時的‘黑頭套’。”

  “三個黑監獄都是位於北京郊區的賓館。第一個秘密關押地大概是在昌平區,第二個大概是在密雲區,第三個可能是昌平區的‘九華山莊‘。不過這些都是猜測,還無法證實。”


   在黑監獄的63個晝夜

  “在63天中,前後有15天不讓睡覺。最初三個北京市局國保審訊我的時候要求我跪下,被我拒絕後,他們強行將我踢打跪下,又強行脫光我的衣服,其中一個國保還對我進行‘性騷擾’,用腳碰我的生殖器。最後還恐嚇說如果明天真發生‘茉莉花革命’,今天就將我殺了。還說這荒郊野嶺的,有的是地方,可以將我挖個坑埋了。並說到了這裡就要守‘規矩’。所謂‘規矩’,就是有人進入房間要說‘領導好’,有事情,比如要上廁所、喝水、吃飯要喊‘報告’。”

 
    古川與其妻李昕艾的合照。

  “正式的審問是從2月20日下午開始的。集中在關於我在推特上轉發信息的問題上,認定我的轉推就是對‘中國的茉莉花革命’進行了宣傳,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2月22日下午又對我進行了一次審問,從下午持續到深夜,這次審問主要提到的是維權網的事情,他們認定我參與了維權網的工作。期間還有很多次提審,還會打探各種隱私問題,非常無恥。最後並沒有給我具體定什麼罪名,只說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在第一個黑監獄,由十名昌平區警察24小時看守,兩人一組共五組,每兩小時一班輪流看著我,上廁所、洗澡都貼身監視。後來換成四小時一班。換到第二個‘黑監獄’之後,他們變成八個人共四組,兩人一組六小時一班輪流看守,一直持續到我獲釋。”

  古川:2011年2月28日,國保逼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但是說寫得不深刻不行。3月17日,我又被迫寫了一份,說還是不夠深刻。4月21日,市局國保領導來了,要求我寫一份悔過書,他給我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我按照他的要求而寫,內容包括我和妻子李昕艾的個人情況、違反的法律、悔過反省、今後的打算等五部分。4月22日早上,又要求我寫一份保證書,並讓我把我們夫婦二人的姓名與身分證號碼填上,按他們提供的模板抄寫一遍就行。其內容大致如下:一、擁護黨和政府,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二、不再發表反對黨和政府,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的文章;三、不再為維權網工作以及不再參與維權活動;四、不接受媒體或其他人的約談;五、不得將這段經歷寫成文章發表;六、說服我妻子李昕艾,讓她也不再與政府作對。無論如何,對於那些所謂的“認識”、“悔過”與“保證”,我都不會當真,因為那是在暴力威脅之下所作的,不是出自我的良知與真心。

  古川:2011年2月28日,國保逼我寫了一份保證書,但是說寫得不深刻不行。3月17日,我又被迫寫了一份,說還是不夠深刻。4月21日,市局國保領導來了,要求我寫一份悔過書,他給我提出了具體要求,要我按照他的要求而寫,內容包括我和妻子李昕艾的個人情況、違反的法律、悔過反省、今後的打算等五部分。4月22日早上,又要求我寫一份保證書,並讓我把我們夫婦二人的姓名與身分證號碼填上,按他們提供的模板抄寫一遍就行。其內容大致如下:一、擁護黨和政府,擁護社會主義制度;二、不再發表反對黨和政府,反對社會主義制度的文章;三、不再為維權網工作以及不再參與維權活動;四、不接受媒體或其他人的約談;五、不得將這段經歷寫成文章發表;六、說服我妻子李昕艾,讓她也不再與政府作對。無論如何,對於那些所謂的“認識”、“悔過”與“保證”,我都不會當真,因為那是在暴力威脅之下所作的,不是出自我的良知與真心。(《內幕》第15期)

全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