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华网滾动新闻

2013年2月22日星期五

高官妻自爆:革命圣地延安 人间地狱的淫乱共妻生活

陶铸是文革前中共中南局书记,文革开始时一度奉召入京,後被打成“刘、邓、陶反党集团”第三号人物而被整死。陶铸死得不明不白,未能留下苹言片语,他女儿陶斯亮倒以一篇纪念父亲的文章成了名作家。陶铸老婆曾志熬过文革,活到世纪末,出版了回忆录。此书1999年底问世,2000年初就加印,可见其洛阳纸贵。
gemingxingcun
革命圣地延安如同地狱
曾志也是老革命,二十年代就参加地下工作。和所有的老革命一样,她写回忆录是为了光大先人事迹,勉励後人继续革命。这些史实都是她引以为荣之事,写出来果然是淋漓尽。致笔者翻了几页,也不由得拍案叫好。以下略举数例∶
有一位做过地下工作的老同志叫易继光,被审查时,有人用皮带抽他,有人用嘴咬他的胳膊,肉都咬掉了一块。有一次用绳子只吊他两手两脚各一个指头,高高吊在窑洞的梁上再用皮带抽,真是惨不忍睹。还有一位被斗的女同志被打昏过去了,倒在地上抽搐,有人却说她装死狗,反而用脚死命踢她。另一位女同志被打得口鼻都流了血,满脸尽是血污。月经来了,也照斗照打,结果裤子都湮湿了,还把窑洞的地面染红了一大块。上吊自杀的好像叫周风平,他是来自白区的省委书记....每到夜晚,临时支部这排窑洞的一个个小视窗透出了胡麻油小灯如萤火般闪烁的昏黄灯光,四处静悄悄地,只有一阵阵喝骂声、踢打声和惨叫声越过土墙,越过山粱,飘向漆黑的山野,时断时续,此起彼伏,让人心惊肉跳,不寒而栗。
读者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在中共“革命传统”教育中做足文章的渣滓洞和白公馆。这是革命圣地延安,相去不远便是毛泽东和江青卿卿我我的窑洞。
还有一些场面虽然没这麽鲜血淋漓,却让人肉麻不堪。例如,有个叫危拱之的女革命家,大革命时留苏,参加“长征”,後来当河南省委组织部长。她被审查时用裤带自缢,被人发现时已七窍流血,但一条命算是拣了回来。此後她半疯半傻,常常跑到男朋友的集体宿舍里当著别人的面同床共眠,和曾志分到一个宿舍後又召来男友在曾志面前在床上搂来抱去,滚作一团(此人曾是叶剑英的妻子)。
林彪老婆叶群当时也被关起来受审查,和曾志关在一起,她不上厕所,大小便就拉在脸盆和饭碗里,然後往门外一泼,臭气四溢。有时,她甚至就拿过曾志的脸盆来方便。
记得曾经有一首令人回肠荡气的延安安颂歌,开头是这麽两句∶“夕阳辉映著山头的塔影,月色映照著河边的柳影”。神圣得不能再神圣的“延安岁月”,竟然被曾志女士寥寥数笔,发落成了七分炼狱、三分猪圈。
陶铸与其妻曾志
共产党人杀人放火的真实纪录
曾志参加革命时只有十五岁。为甚麽有那麽多少男少女陶醉於革命呢?曾志回忆道∶“面对如火如荼的革命形势,我热血沸腾,再也坐不住了。我从一个深居简出的教员家眷,一下成为抛头露面的知名人物。我还作了刻意的打扮,把留长的头发又剪短了,脱下旗袍,换上了男学生装,包扎上红腰带,有时头上裹了块红头巾,背著红缨大片刀,看起来十分威武神气,人称红姑娘。”
革命给了这个十五岁的小姑娘甚麽样的驱动力呢?曾女士说是抄家分浮财,包括放火∶“那时,我身上有一种红的狂热、革命的狂热。最为可笑的是,有一回,我路过城门楼,突然觉得这庞然大物太可恨。工农红军攻城时,国民党部队就是倚仗这门楼阻挡革命军进城的,这样的地方应该毁掉它。於是,一阵热血冲动,我一人抱来一堆乾草跑上城楼,把二楼给点著了。”朱德总司令看见她的这一革命行动,居然慈祥地笑了。当时和她一起参加革命的青年男女,“白天走上街头巷尾或深入农村,晚上回来却是又唱又闹,疯疯癫癫的。夜间男女也不分,几个人挤在一张床上。”...
这些男女乱交的“革命青年”和土匪一般的“省委特派员”发动的“革命”,就是实行焦土政策,强迫农民把自己的房子烧掉,牲口宰掉,跟著这夥疯疯癫癫的男女去推翻旧社会。结果,农民起而反抗,在“焦土政策”的动员大会上,这些“革命者”成了愤怒农民的刀下鬼,他们逃到哪里,哪里的农民就高举大刀长矛从村里冲出来,高喊杀共产党。当正规红军赶来镇压时,一个领头的农民被抓住了,“被捆起来后还破口大駡共产党放火杀人”。被赶得四处乱跑的曾志大叫∶“今天非宰了你不可!”她“拿起梭镖用力朝他肚子上扎去,他一闪身没刺著。我又向别人要了一把大刀,连砍了几刀,但砍不深,还死不了。用脚一踢,他倒在地上。我还是不解气,再用梭标在他的肚子上、屁股上乱扎,只听他发出呼呼的喘气声和哼哼的呻吟声,那种声音我至今还记得很清楚......”
共产党说国民党污蔑它“共产共妻、杀人放火”,想不到在曾女士的书里这些“莫须有”的罪名却件件落到了实处。过去弄不懂文化大革命时红卫兵为甚麽那麽喜欢造反,少男少女们打砸抢和用皮带抽老师的那股革命干劲又是从哪来的?现在茅塞顿开了。
不懂共产党的人请看此书
这样一个曾女士革命成功後干什麽呢?党委任她为“广州市委工业书记”,用她自己不无骄傲的话来说是“担负振兴广州市工业的重担”。读到这里,笔者不禁倒抽一口冷气。但想到曾女士毕竟还上过几年小学,在“革命队伍”中就算是“知识份子”了,又为数百万羊城儿女感到庆幸∶他们毕竟没有摊到一个高举板斧的黑旋风来“分管工业”。
曾志女士写了一本好书,那些不知道甚麽叫中国共产党、甚麽叫中国革命的人应该来读一读这本书。那些弄不懂共产党人为甚麽搞不好经济的人也应该来读一读。那些以为文化大革命起源於五十年代末的人更应该来读一读。
最後得提一提的是∶此书的书名十分切题,叫做“一个革命的幸存者”。笔者只听说有南京大屠杀的幸存者和纳粹死亡营的幸存者,现在曾志女士把自己比作中共革命的幸存者,可见在她的下意识里,这三件事大概是差不了多少的。
 
来源:右派网

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政治学”

2013年02月20日
来源:南风窗     作者:李克诚

我国的代表“配额制”以及注重“结果平等”的选举文化和制度,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国土辽阔、民族众多、地区差异较大的“超大型国家”而言,有其必要性和积极的一面。然而,在竞争性选举成为全球主流选举文化的当下,随着民众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这种传统的做法也面临着一些新挑战。

随着省级地方“两会”的陆续落幕,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也已结束,35个选举单位经投票选举产生了近3000名全国人大代表。这次选举是2010年《选举法》修改后第一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全国人大代表,将对我国探索和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政治道路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那么,在“一人一票、同票同值”的新规则下,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会发生哪些变化呢?又将对中国的政治结构与权力配置产生何种影响呢?通过梳理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历史演变,或许也可看出附着在其后的中国特色的政治文化的变迁与走向。

“城乡平权”背景下的代表名额再分配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其中的最大亮点是,首次实行城乡按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简称“城乡平权”、“城乡同权”)。这也结束了实行近60年的城乡居民在选举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上“一人一票、但同票不同值”的不平等局面。

1953年我国第一部《选举法》公布实施时,农村与城镇每一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比例为8︰1;199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选举法》将这一比例调整为4︰1;2010年,新修改的《选举法》,明确了实行 “城乡同比”的原则。从8︰1到4︰1再到1︰1,城乡居民“同票同权”终于变成了现实。

“应当说,这些变化,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反映。以前的‘不平等’有其历史原因和现实合理性,现在的‘平等’也是水到渠成、时代发展的必然结果。”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主任浦兴祖教授对《南风窗》记者说,在共和国成立初期及其后相当长的时间内,我国是典型的农业国、国民八成以上都是农民,而城市则是工业文明和工人阶级、知识分子、工商业者等其他阶层人士的聚集地,因此,赋予城市居民在选举权上的更大权重,既是对全国人大代表参政议政素质和能力的要求,也是在人大制度中表达“工人阶级先进性”及“保证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政治含义。

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和城镇化水平大幅提高,已有超过一半的国民生活在城市,城乡人口结构已发生根本变化。另外,随着选举实践经验的积累,民众权利意识和平等观念的觉醒,赋予全体国民相同的、同等的选举权就显得尤为必要、而且可行。

按城乡相同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就意味着对城乡选民的投票权重和基数进行再调整,就需要对内地31个省份的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重新进行分配。制定出一个相对公平、科学、合理、能为各方所接受的名额分配方案,就成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的重要工作。

“人口比例”和“地区平等”原则

但是,如果完全按照人口因素来分配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势必造成另外一些问题。譬如,像河南、河北这样人口较多、且农业人口也较多的省份,其代表名额可能大幅攀升,而那些“人口小省”或者城市化水平较高的经济发达地区(如上海),其代表名额会大幅下降。所以,仅仅依据人口因素来分配,也不尽合理,且会遭到一些地方的强烈抵制。

如何协调发展程度不一致、利益诉求有分化的不同地方的意见,这就考验着立法者的政治智慧。最终,全国人大的立法者们想出了一个更具平衡色彩的分配方案,并写入了《选举法》:各个省份应选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由“根据人口数计算确定的名额数”、“相同的地区基本名额数”和“其他应选名额数”三部分构成。

这一方案并不详尽列明各个省份的应分名额,而是对分配的规则作出原则性规定,因而具有较强的弹性和适应性。至于“地区基本名额数”占据多大权重,则将其解释、分配权交给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这种灵活的处理手段,既使“城乡同权”、“一人一票、同票同值”得到了落实,也不会对现有的分配格局进行大的颠覆。

经过多次开会研究后,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终于制定并通过了一个令各方能接受、也符合上述原则的名额分配的具体方案:将全国人大代表名额(近3000人)中的2/3的名额(2000名)拿出来,按照人口比例数来分配,也即每67万人分配1名全国人大代表。

为了确保“地区平等”,使各个省份无论人口多少,均有一定的人大代表名额数,全国人大常委会还决定,每个省份的“地区基本名额数为8名”。在扣除掉香港(36名)、澳门(12名)、台湾(13名)、解放军(265名)之后,其余的代表名额,则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灵活调配,以确保“人口特少的民族、地区和各方面代表人士比较集中的地区都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由此可见,我国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分配,主要遵循“人口比例”的原则,并辅之以“地区平等”以及“广泛代表性”原则。正如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李建国在人大相关会议上的表述,这是为了更好地体现“人人平等”、“地区平等”、“民族平等”。

复旦大学政治学教授浦兴祖对本刊记者说,在分配代议机关名额时,考虑到人口、地区等因素,并非我国独有的做法。美国国会中的众议院是按“人口比例”的原则来分配议员席次,而参议院则是按“地区同等”的原则(每个州两名参议员)。

代表“配额制”与独特的“平等观”

在对各个省份分配代表名额数的同时,全国人大常委会还会对全国人大代表的构成结构与比例作出原则性规定。比如,要确保少数民族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2%(360名),同时要保证人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一名代表;妇女代表要高于上届(22%),连任代表要占一定比例,基层代表特别是一线工人、农民和专业技术人员代表的比例要比上届有所上升,农民工代表人数要“有较大幅度增加”,党政领导干部代表的比例要“有所降低”,等等。

有时还会下达具体的指令性指标。比如,全国人大代表中高山族代表有两名,一名分配给福建省,另一名分配给台湾省。对于这种在选举之前就明确代表结构的做法,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赵晓力将其称为代表“配额制”。

这种做法,目的在于确保最终的选举结果使“各个地区、民族、阶层以及各个方面”的人士均有代表出现,从而体现我国的“实质民主”和 “结果民主”。实际上,这也是我国自人大制度设立之初便定下的“规矩”,初衷是避免出现“虚伪的形式民主”、“穷人”(无产阶级)根本无法当选的可能。

这也使得我国的选举制度和选举文化显现着一种独特的“平等观”和民主观:不同于西方更注重“机会平等”和“程序平等”,我国更注重选举的“结果平等”。而为了使“结果平等”及“合理的代表结构”落到实处,从代表候选人酝酿、提名环节开始,“组织意图”便开始显现其影响力。

这从各个省份全国人大代表的来源及身份的“整齐划一”上也能看出端倪。哪些人会被选举成为本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在当前的选举语境下,其实是一门需要统筹安排、讲究平衡艺术的“学问”。《南风窗》记者统计发现,每个省份全国人大代表的结构,主体主要有三大块:党政领导干部(官员群体)、企业家(国企和民企等)及专业人士(教授、科研人员、医生、法律界、文艺界、金融界人士和运动员等)。

其中,官员群体中,省委书记、省长、省高级法院院长、省检察院检察长,省武警总队长(政委)、各地级市的市长几乎铁定会入选全国人大代表名单,而两位左右的副省长、2~3名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或前主任)、省内重要城市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发改委主任、省财政厅厅长等也多数会当选为全国人大代表。属于党务口的领导干部,如省委组织部长、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及各地级市市委书记,通常已是全国党代表,往往不再当选全国人大代表。

而各大高校、科研机构、医院的相关领导或人士通常也是当选全国人大代表的“高频”岗位,他们多数具有另一身份—某个民主党派的领导或成员。这是因为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多是由执政党与其他党派团体“酝酿”和“推荐”的。

政治新生态与新挑战

由于“城乡同权”这一新因素的影响,新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在各个省份中的名额分配格局上,与以往相比,发生了不少改变。

从总体上看,多数省份的调整幅度并不算很大(增减幅度多在10%以内),但仍显现出比较清晰的地域分化的色彩:东北三省老工业基地受益于城市人口较多,以往在名额分配上的较大优势不再有了,它们的代表名额数呈明显下降趋势。而以往农业人口比重较大的一些省份,如河南、河北、贵州、福建及西北地区的省份,此次的人大代表名额则有所上升。

从名额分配的数量上来看,山东、河南、广东、江苏、四川等5省均高于130个名额,位于“第一集团”,尤其鲁、豫、粤三省更是高达150余人,这相当于一些中等省份(如江西76人、福建62人、吉林58人、山西61人、贵州66人)的两倍多,更是青海(18人)、宁夏(18人)、西藏(17人)等省份的8~9倍之多。河北、湖南、湖北、安徽、辽宁等身份,因其人口优势,也分得了百余名左右的代表数,属于“第二梯队”。

不同省份拥有全国人大代表数量的多寡,随着政治民主化的推进,对整个国家产生不同的政治影响力,这一态势将会日渐显现。比如,法律规定,一个代表团或者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联名,可向全国人大提出议案。在现实中,对于一些关系到地方利益且所在代表团(省份)不便出面的公共议题(如重大投资项目或铁路修建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地方上的全国人大代表便可出面、作出联署,以引起中央的重视或争取对所在地方利益的倾斜。换句话说,一个拥有较多名额全国人大代表的省份,其对中央政府的游说、议价能力也就越大。这意味着,因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分配的变动,地方之间的政治力量的对比和消长正在悄然生变。

如前所述,我国的代表“配额制”以及注重“结果平等”的选举文化和制度,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国土辽阔、民族众多、地区差异较大的“超大型国家”而言,有其必要性和积极的一面。然而,在竞争性选举成为全球主流选举文化的当下,随着民众政治参与热情的高涨,这种传统的做法也面临着一些新挑战。

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学院黄冬娅教授对《南风窗》记者说,我国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属于典型的间接选举(并非由选民直接投票选出,而是由省人大代表选举出的),且差额比例长期在低限徘徊(20%上下)。这种弱竞争性的选举,很难在人大代表与普通民众之间建立起紧密的利益和情感联系。

因此,改进人大代表名额分配制度,扩大差额选举比例,逐步推进直接选举的范围和层次,让普通民众体会到触手可及、实实在在的“政治参与感”和选举“话语权”,从而使全国人大代表与普通民众的利益和诉求之间建立起更为直接的政治关联,或将成为今后进一步完善的一个课题。 

2009年以来,以身浴火的第108位藏人南拉才让

[泛华网注:泛华网是首家用中文报道这例新闻的:《泛华网独家:17日甘肃省甘南发生一起自焚事件》]

 

104、南拉才让(Namlha Tsering)

安多桑曲(今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甘加乡牧民,49岁。

2013年2月17日(藏历新年初七),下午约6点钟,南拉才让(又名霍巴)在夏河县大街上,面朝县武装部,点火自焚,他在熊熊燃烧的火焰中盘坐地上,壮烈牺牲。随后,围观的军警带走了他的遗体和摩托车,并用水清洗了自焚现场。

他是西藏境内自焚的第104位藏人,甘南州夏河县自焚的第14位藏人。

南拉才让是夏河县甘加乡仁艾行政村第二自然村牧民,他的父亲名叫桑珠,母亲名叫索廓,妻子名叫措罗。他有四个儿子,大儿子出家为僧,二儿子和三儿子是双胞胎,小儿子多吉已去世。


日 本画家Tomoyo Ihaya为自焚牺牲的藏人南拉才让绘画,并写下:“I can not paint flame on your body anymore. It makes me cry. I can only paint butter lamps and candle light, the light of hope to wish an ultimate path to your peace and freedom on your Land of Snows.”(不能再在你身上画火焰,我痛哭不已。只能为你画上酥油灯,愿引向雪域西藏的自由与和平的终极之路)

以下,是108位自焚藏人简况——

从2009年2月27日至2013年2月17日,在境内藏地有104位藏人自焚,在境外有4位流亡藏人自焚,共108位藏人自焚,包括15位女性,已知其中91人牺牲(境内89人,境外2人)。

目 前找到并已经披露的大概有32位自焚藏人(境内30人,境外2人)专门留下的遗言、写下的遗书或录音的遗嘱,这都是至为宝贵的证据。而每位自焚藏人,在自 焚之时发出的心声是最响亮的遗言,包括“让尊者达赖喇嘛回到西藏”、“祈愿尊者达赖喇嘛永久住世”、“西藏要自由”、“西藏独立”、“民族平等”等等。

1、自焚时间以及自焚地点:

2009年1起自焚:

2月27日——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发生第1起。

2011年14起自焚(境内藏地12起,境外2起):

3月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
8月1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
9月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2起。
10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甘孜县1起。
11月3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道孚县1起。在印度新德里1起、在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
12月1起——西藏自治区昌都地区昌都县1起。

2012年1-12月,86起自焚(境内藏地85起,境外1起):

1月4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达日县1起。
2月6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1起,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天峻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
3月1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玛曲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5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2起。并且,3月在印度新德里1起。
4月4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康定县2起(注:这两起自焚迄今未被藏人行政中央承认,原因不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2起。
5月3起——拉萨大昭寺前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1起。
6月4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尖扎县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称多县2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玉树县1起。
7月2起——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马尔康县1起。
8月7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6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州府合作市1起。
9月2起——北京住建部门口1起,青海省玉树藏族自治州杂多县1起。
10月10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那曲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5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2起。
11月28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同仁县9起、泽库县3起;青海省海东地区循化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3起、若尔盖县2起;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1起;西藏自治区那曲地区比如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合作市2起、夏河县3起、碌曲县3起。
12月5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1起、碌曲县1起;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1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若尔盖县1起;青海省黄南藏族自治州泽库县1起。

2013年1-2月,7起自焚(境内藏地6起,境外1起):

1月3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红原县1起。
2月4起——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阿坝县1起;甘肃省甘南藏族自治州夏河县2起;尼泊尔加德满都1起。

2、自焚者籍贯(包括4位流亡藏人的籍贯,其中3位原籍在境内康地和安多,在以下记录之内;另一位出生在印度流亡藏人社区的,不在以下记录之内):

按照图伯特传统地理:安多84人,康19人,嘉戎3人,羌塘1人,卫藏1人。而安多藏区中,安多阿坝自焚藏人最多,为31人;其次是安多拉卜让13人和安多热贡11人。

其籍贯按照今中国行政区划——
四川省藏区51人:阿坝州阿坝县31人、壤塘县4人、马尔康县3人、若尔盖县3人、红原县1人;甘孜州甘孜县2人、道孚县3人、康定县2人、色达县2人;
青海省藏区24人:果洛州甘德县1人、班玛县1人;玉树州称多县2人、玉树县2人;海西州天峻县1人;黄南州同仁县11人、尖扎县1人、泽库县4人;海东地区循化县1人;
甘肃省藏区24人:甘南州玛曲县1人、夏河县14人、合作市5人、碌曲县4人;
西藏自治区8人:昌都地区昌都县2人;日喀则地区聂拉木县1人;拉萨市当雄县1人;那曲地区比如县4人。

3、自焚者性别、年龄及身份:

男性93人,女性15人。

最年长的为64岁,最年轻的是16岁。

僧尼:3位朱古(Rinpoche,活佛),27位普通僧人,5位尼师。这当中大多为格鲁派僧人,1位原为噶举派僧人,3位是宁玛派僧尼;需要说明的是,在安多壤塘自焚的4位藏人,属觉囊派所在地区。

农牧民:55位。有些人曾有出家为僧的经历,但多人属被当局工作组驱除出寺,也有人属还俗离寺。其中数人是儿女的父亲或母亲。有一位是著名仁波切的外祖父。

其他:2位女中学生;4位男学生;2位在拉萨的打工者;1位在康区的打工者;3位生意人;1位网络作家;1位唐卡画师;1位出租车司机。1位退休干部。其中数人是儿女的父亲或母亲。

还有两位是流亡藏人,是社会活动人士。

4、自焚者状况:

108位自焚的境内、境外藏人中,已知91人牺牲(境内89人,境外2人),其中65人当场牺牲,23人被军警强行带走之后身亡,2人在印度新德里医院和尼泊尔加德满都医院重伤不治而亡,1人在寺院治疗六个多月后绝食牺牲。

另有14人被军警带走,其中7人在中国中央电视台于2012年5月、12月和2013年2月播的官方宣传片中,有在医院治疗的镜头,但并未回到家中,更多情况不明,他们是:

2009年2月27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扎白;
2011年9月26日的格尔登寺僧人洛桑格桑(尕尔让)和洛桑贡确(贡确旦巴);
2011年10月3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格桑旺久(尕尔让旺修);
2012年11月7日自焚的阿坝俄休寺僧人桑珠和多吉嘉;
2012年12月2日自焚的夏河牧民松底嘉。

还有7人至今下落不明、生死不明。他们是:

2012年2月8日自焚的玉树州称多县拉布寺僧人索南热央;
2012年2月13日自焚的格尔登寺僧人洛桑嘉措;
2012年5月27日自焚的在拉萨打工的阿坝人达吉;
2012年6月27日自焚的玉树妇女德吉曲宗;
2012年9月29日自焚的昌都嘎玛区农民永仲;
2012年10月25日自焚的那曲比如小生意人丹增;
2012年11月26日自焚的色达学生旺嘉。

两位境外的流亡藏人在自焚后获得救治,已伤愈。

两 位境内藏人(甘孜寺僧人达瓦次仁和隆务寺僧人加央华旦)在自焚后,先是被藏人僧俗送到医院,后又从医院接回寺院,由藏人们自己照顾、救治,出于担心自焚者 被军警从医院强行带走,一去不归。据悉,目前达瓦次仁在艰难恢复中,但落下残疾,生活困难。加央华旦本来在恢复中,但他决意赴死,绝食一周多,于自焚六个 多月后牺牲。

5、自焚者名单:

(1)103位境内自焚藏人:

2009年(1人)——扎白。

2011年(12人)——彭措,次旺诺布,洛桑格桑,洛桑贡确,格桑旺久,卡央,曲培,诺布占堆;丹增旺姆,达瓦次仁;班丹曲措,丁增朋措。

2012 年(85人)——达尼,次成,索巴仁波切,洛桑嘉央,索南热央,仁增多杰,丹真曲宗,洛桑嘉措,丹曲桑波,朗卓,才让吉,仁钦,多杰,格贝,加央华旦,洛 桑次成,索南达杰,洛桑西绕,其美班旦,丹巴达杰,朱古图登念扎,阿泽,曲帕嘉,索南,托杰才旦,达吉,日玖,旦正塔,丹增克珠,阿旺诺培,德吉曲宗,次 旺多杰,洛桑洛增,洛桑次成,卓尕措,角巴,隆多,扎西,洛桑格桑,旦木曲,巴桑拉毛,永仲,古珠,桑吉坚措,丹增多杰,拉莫嘉,顿珠,多杰仁钦,才博, 丹增,拉毛才旦,图旺嘉,多吉楞珠,丹珍措,多吉,桑珠,多吉嘉,才加,格桑金巴,贡保才让,宁尕扎西,宁吉本,卡本加,当增卓玛,久毛吉,桑德才让,旺 青诺布,才让东周,鲁布嘉,丹知杰,达政,桑杰卓玛,旺嘉,关曲才让,贡保才让,格桑杰,桑杰扎西,万代科,才让南加,贡确杰,松底嘉,洛桑格登,白玛多 杰,贡确佩杰,班钦吉。

2013年(6人)——才让扎西,珠确,贡去乎杰布,洛桑朗杰,珠岗卡,南拉才让。

(2)4位流亡自焚藏人:

2011年(2人)——西绕次多,博楚。

2012年(1人)——江白益西。

2013年(1人)——竹泽。

补充:4位自焚未成的藏人:

1、成列。
2、多吉热丹。
3、卓玛杰。
4、久谢杰。
 
来源:维色博客

全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