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 VOA 于 2013-06-27
前期报道:
国际在线:美国一联邦州取消黑人选举权 奥巴马表示遗憾(图)
华盛顿 — 中国不少官方媒体网站、门户网站和论坛转载的《美国一联邦州取消黑人选举权 各方反应强烈》严重失实,是对美国最近有关新闻事件的误解或者曲解,是中国国际广播电台的网站《国际在线》闹的国际笑话。
*顶级媒体一语惊人 四面八方以讹传讹*
最近中国五大官方顶级媒体之一的网站《国际在线》发表专稿说:“据德国《明镜周刊》6月25日的报道,美国亚拉巴马州最高法院于24日取消了关于黑人选举权法的核心条款,该州的黑人将不再拥有投票选举资格。此消息一出,立刻引起轩然大波。”
现在还不清楚“该州的黑人将不再拥有投票选举资格”的错误说法是来自德国《明镜周刊》还是来自中国《国际在线》。但即使是《明镜周刊》有误,引述者也有核实之责。报道美国的惊人题材,本应研读美国的英文主流媒体。
记者6月26日用谷歌检索“美国一联邦州取消黑人选举权”,找到了3230个结果。转载者中,中国媒体网站、门户网站似乎“群贤毕至”,有人民网的《海南视窗》、中新网、大洋网、凤凰网、国务院新闻办的中国网,新浪新闻、搜狐新闻、腾讯新闻、网易云阅读等等。
*真情实况 VOA早有报道*
其实,最近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取消的,绝不是也不可能是某个州非洲裔美国人的选举权。从美国之音在6月25日的报道中,可以了解这件事的真实情况。下面是这篇新闻: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一项在一些州保护少数族裔投票权的关键条款。在20世纪60年代,那些州的法律还曾规定实行黑人和白人种族隔离。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星期二以5比4的投票结果裁定,在9个曾经实行种族隔离的州对投票权的规定条款进行重新审查不再是必要的,因为对黑人投票者“明目张胆”或“无孔不入”的种族歧视已经不复存在。
最高法院说,国会在2006年批准联邦政府对1965年的一项法律重新审查,但是它没有考虑到在全国范围内清除种族主义所取得的进展。最高法院说,国会重新批准审查的决定是基于已经与现实不符的40年前的情况。
首席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为保守派居多的最高法院写下了这项裁定。最高法院的裁定说,国会可以起草一份与时代相符的议案来决定哪些州的投票政策仍然需要由联邦政府进行审查。但是在存在政治对立的首都华盛顿,两党议员在很多问题上有争议,是否能通过这样的立法值得怀疑。
大法官罗斯.贝德.金斯伯格提出异议说,这项裁决“扼杀了一些最合适的措施,而这些措施被证实可以阻止投票歧视”。
美国首位非洲裔美国人总统奥巴马说,他对这项裁定“深感失望”。他说,推翻对一些州的选举法进行联邦审查的条款“扰乱了几十年来帮助确保选举公平的行之有效的做法”。奥巴马总统呼吁国会通过新的法案,“确保每一名美国人拥有平等的投票权”。
*选举权不可侵犯 取消即违宪*
早在1870年,也就是美国内战过后五年,美国就以修改联邦宪法的形式在第十五条修正案中规定“公民的选举权,不得因为种族、肤色,或者曾经是奴隶而被联邦或者州加以否定或剥夺。”
*中国网民有人信,有人疑,有人批*
对于“美国一个州取消黑人选举权”之说,中国不少读者信以为真,为此质问或者质疑美国民主。有人说,“民主灯塔国”要干什么?说好的一人一票呢?有左派人士乘机质问亲美的公共知识分子为什么不说话了,要求他们做出解释,要求“民主精英出来走两步”。
但也有一些读者质疑甚至否定这个消息的真实性。拥有19万粉丝的新浪微博博主连鹏写道:“罔顾常识胡乱翻译说‘美国一联邦州取消黑人选举权’、其他媒体也不审核就转载误导读者。想问一句:我们的‘主流媒体’怎么了?”在北京的政治学学者陈子明表示:“连官媒上的大量谣言都治理不了,还有什么脸谈微博上的谣言如何如何。”还有人尖锐地问道:“网民传谣要销号,官媒传谣是不是应当停刊”?
泛华网滾动新闻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