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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7月11日星期四

李天一新律师身份遭疑 曾在该案公诉检察院工作

    来源:新京报 作者:石明磊 张媛 刘洋 申志民 朱自洁
      
    昨晚,李某案发前曾去的酒吧贴着“未成年人禁入”的标识,酒吧人员称该标识已挂了一年多。

新京报记者 石明磊 摄
    李天一新律师身份遭疑 曾在该案公诉检察院工作
    7月9日,北京市高院通报称,海淀法院已受理李某等5人涉嫌强奸一案。
      
    昨日凌晨,李某的两位新律师发布声明,指出北京警方案发后向社会披露未成年人李某的真实姓名,涉嫌侵权。声明还称,本案是在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后,到某宾馆开房发生的,所以酒吧违法应负责任。
      
    据称律师将做无罪辩护
      
    声明发出后,有媒体采访李某的新律师,对方表示将为李某做无罪辩护。律师还透露,他们接受委托已经1个月左右。昨日,记者多次联系李某的两位新律师,均未能成功。
      
    此前,李某原律师薛振源辞职,对于辞职原因,薛振源解释是“因案情需要”、“是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有些原因不方便说,也不好说。”有知情人透露,薛振源辞职因“李某监护人要求太高,要求写一公告,称李某没有参与涉嫌强奸案,薛振源不愿写,压力很大。”
      
    海淀警方尚未回应“侵权”
      
    声明称今年2月22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以真实姓名向全社会披露了所谓李某某涉嫌强奸案。
      
    对此,昨日海淀警方未予回应。
      
    据记者查询,2月22日上午,网上曝出李某轮奸案。当日下午,海淀警方向媒体通报,“2013年2月19日,海淀分局接到一女事主报警称,2月 17日晚,其在海淀区一酒吧内与李某等人喝酒后,被带至一宾馆内轮奸。接警后,分局立即开展工作,于2月20日,将涉案人员李某等五人抓获,现该五人因涉 嫌强奸罪被刑事拘留。”
      
    这份通报并未提及李某的真实姓名。
      
    律师声明摘录
      
    ●有义务遵守法律,有义务爱护和保护未成年人,有义务爱护和保护大半生为人民群众带来歌声和欢笑的老艺术家们。
      
    ●不能仅仅因为对个别所谓“星二代”的某些行为看不惯,而放弃客观全面、努力辨别案件是非本末之责,也绝不能因此放弃对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的重责大任。
      
    焦点 1
      
    售酒酒吧是否担责?
      
    酒吧人员称李某身材高大,“看不出未成年”

      
    声明中称,案发前,李某等未成年人等深夜在某酒吧内,经多名成年男女酒吧人员陪酒劝酒大量饮酒。律师认为,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该酒吧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并向未成年人售酒,应承担责任。
      
    酒吧贴有“未成年人禁入”
      
    昨晚8时许,记者进入事发酒吧探访,地下一层的入口处印有“18岁以下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语。酒吧工作人员称,一直严禁未成年人进入,“但只 能采取目测的方式,比如一些背书包、穿校服的未成年人都被我们挡在门外,不穿校服但看面容明显还小,我们会拦下来要求看看身份证等证件。”但目测肯定不是 百分之百有效,“比如李某及同伴,每个人都长得人高马大,比我个头还高,并且每次来都自己开车,谁能想到他们是未成年人。”
      
    “并不存在劝酒”
      
    对于李某的律师所说的酒吧人员陪酒劝酒等,酒吧人员称,当晚李某等人在酒吧内开了一间包间,除他们7人外,包间内还有酒吧的两名工作人员,“其中有一名年轻男性酒吧服务员,本来就和李某等人相识,当晚在包间内陪他们喝酒,并不存在劝酒。”
      
    酒吧人员称,当晚李某等人将两名年轻女孩带进包间,开始和她们喝酒,“其中一名女孩中途就喝多受不了,先走了。另一名女孩同李某等人出酒吧时已经醉得不省人事,被他们扶着、抱着、拉扯出酒吧,然后他们开车将女孩带走。”
      
    酒吧人员回忆,事发第二日,女孩在未报警的情况下,先来到酒吧求助,希望查到李某等人的个人信息,“因为有些预订房间的客人会留下姓名和电话等内 容。”他称,“那天她来酒吧时,眼眶发青、发红,鼻梁处有淤血,自称事发当晚被李某等人殴打,身上也有伤痕,手不停发抖,显得很惶恐。”
      
    酒吧人员表示,当晚酒吧发生的一切都有监控录像,警方早已将录像提取。
      
    事实上,“未成年人禁酒令”出台多年,判售酒场所担责并不多。
      
    据办理过类似案件的法官称,对于李某案中商家是否存在责任,从目前披露的信息还不好判断,这其中需要考量到一些未成年人从体貌特征上很难判断年龄、商家是否明知或者存在放任的故意。
      
    焦点 2
      
    新律师身份存疑问?
      
    受害人律师质疑“曾在海淀检察院工作”

      
    昨日,李某的两名新律师发出声明后,李某案中受害人代理律师田参军在微博中对其中一名律师王冉的职业身份提出质疑。
      
    受害人律师称“巧了”
      
    微博称,“李某新聘律师王冉的主要工作经历: 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工作;2009年7月至2011年7月,北京丰友律师事务所工作;2011年7月至今,创办北京 冉民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并兼任数家公司法律顾问、首席律师。李某一案正好是海淀检察院公诉的,巧了!”
      
    随后,记者多次联系田参军均未果。
      
    《检察官法》明确规定,“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以律师身份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检察官从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不得担任原任职检察院办理案件的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记者通过公开资料查询到,执业证号为11101201110226466的王冉系北京冉民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2009年9月30日取得资格证后,首次执业发生在2011年1月5日。王冉的确曾经在2001年7月至2009年7月在海淀区检察院工作。
      
    被指律师未正面回应
      
    昨日,记者向海淀检察院核实王冉身份,对方并未回应。
      
    律师王冉称,已留意到相关质疑,“毕竟现在案子还没审结,等审结了咱们还可以聊聊。”
      
    也有早期在海淀检察院工作过的人士表示,王冉当年只是书记员,并不是具体办案检察官。
      
    专门研究法律职业伦理的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许身健表示,根据《检察官法》规定,如果王冉律师此前确系海淀检察院的检察官,他转为律师执业后将不能接触任何海淀检察院办理的案件,“但如果他只是从事行政工作的一般干警,不具备检察官身份的话,将不受此约束”。
      
    许身健认为,律师回避制度旨在从根本上防止律师凭借特殊关系影响司法人员公正执法,而根据相关执业规范,在接受委托之前,律师及其所在的律师事务 所应当进行利益冲突查证。其次在审查起诉或审判阶段一旦检察院、法院、受害人律师等发现了存在利益冲突,也可以举报给律协、司法局等行业主管部门,使得该 律师受到谴责、警告等处罚。
      
    本文来源:新京报

贺国强中南海当面宣布双规薄熙来

    来源:法广中文网 上海特约记者:曹国星

    ●薄熙来事件已是中共最近二十年影响最大的一次党内权力斗争,与陈希同、陈良宇案不同,除了单纯的贪腐和权斗因素外,薄案有更复杂的背景。在中共执政合法性面临挑战,社会思潮分歧的当下,薄熙来以“唱红打黑”的民粹主义回应挑战,在体制外集结了一大批同样情绪激烈的支持者和反对者,使薄熙来的被整肃,增加了路线斗争的维度。
   
    据本台得到的独家消息,薄熙来案将很快在山东济南开庭审理,他将被起诉的罪名,除了六七百万的“受贿”外,可能还有“滥用职权”等罪名。
   
    薄熙来的直系亲属中,谷开来因杀人案被判处死缓,而其幼子薄瓜瓜和案件有牵连,系该案证人,且身在美国,因此,目前参与处理薄熙来法律事务的包括薄熙来的长子李望知(前妻李丹宇所生)、薄熙来的兄弟姐妹等。
   
    薄熙来被正式刑拘后,一直被羁押在秦城(公安部看守所),一个月前,该案已经移交给山东检方,山东方面已经派员进京阅卷,为庭审做准备。按惯例,该案一般将在山东法院审理。薄目前人还在北京,据说可能在开庭前才押解山东。
   
    薄熙来去年底被批捕后,李望知收到了专案组转来的薄熙来在重庆的工资卡,而薄熙来的妹妹北大学者薄小莹则收到官方送达给嫌疑人家属的司法文书,并出面为薄聘请了律师。
   
    本台采访了部分薄熙来案的知情者,还原了去年3月15日,薄熙来被免去重庆市委书记职务后,被审查、双规、刑拘、到批捕再到最近即将开庭的过程。
   
    隔离审查
   
    去年3月14日,两会发布会上,温家宝总理在回答最后一个提问时忽然回应了王立军案,并重提中共“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暗指重庆薄熙来路线涉嫌复辟文革。温家宝的发言,虽然略有突兀,但应该是执行政治局的决议,并非仅是个人好恶。
   
    1月底,徐明、马彪、于俊世等薄、谷的亲信,先后飞赴重庆,劝和王立军与薄熙来不成,当时就传出重庆将出“大事”(本台和纽约时报曾有报道)。
   
    2月6日,王立军进入美领馆,而三人则搭乘徐明的私人飞机,经过香港飞往澳洲避风。三人中,至少徐明很可能已经得知了谷开来的杀人事件,薄熙来是否知情,何时知情,当是争议焦点。
   
    在此之前,薄熙来在王立军事件的政治责任,曾有将薄熙来调往政协出任副主席“软着陆”的传闻,此意应该已向薄熙来传达过,因此,2月底得知局势已经安稳后,这些人又陆续回国。
   
    以此推论,至少在当时,王立军所举报的谷开来案件,应该还未被最高层所知,或者最高层有意稳住局面。3月14日晚,温家宝记者会后,徐明、马彪、于俊世,以及重庆各系统共数十人陆续被专案组人员抓捕。
   
    第二天,官方宣布薄熙来被免去重庆市委书记职务,两会重庆代表团也飞回北京,传达中央关于薄熙来的决议,并要求表态。
   
    当天,薄熙来开始在东四的四合院家中接受党内审查,应该是某种形式的“监视居住”,知情者说,他在警卫戒护下被隔离,可以在院中散步,也可以会见家人。
   
    知情者透露,3月15日,得知事件新发展后,薄熙来幼子薄瓜瓜从美国赶回北京,并被隔离执行者允许见到了薄,据说薄说,“你回来做什么,马上走”。第二天,薄瓜瓜即赶回美国,并未受到阻止。
   
    双规、刑拘和批捕
   
    薄熙来在东四家中的居家隔离审查持续了不到一个多月,本台得知,4月9日,薄熙来被送往中南海,政治局常委、中纪委书记贺国强与其正式谈话。
   
    贺代表中央宣布了对他的双规决定,有传言说,当天,胡锦涛可能也接见了薄熙来。随后,薄被送往协和医院做了体检,当天晚间,他被送往中纪委在怀柔的一个办案点正式双规。
   
    第二天,北京通过官方新华社宣布,停止薄熙来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纪委对其立案调查。
   
    随后,薄熙来开始了近半年的的双规。去年9月28日,官方宣布,中国政治局决议开除薄熙来党籍、公职,移送司法机关。10月26日,全国人大罢免了薄熙来的人大代表职务。
   
    在薄熙来被正式褫夺人大代表职务前,对他采取的“双规”措施一直有争议,北京的大学教师王铮等支持者一直质疑这一做法的合法性。
   
    薄熙来应是10月26日之后,结束了党内家法的“双规”,被正式刑事拘留,被移送秦城公安部看守所。
   
    去年底,薄熙来北京市高检正式批捕,批捕的罪名不得而知。一般来说,高官落马后,正式批捕一般会安排新华社发稿,所以薄案并未如此,或者是因为他最后被起诉的罪名,仍未最后被各派系所议定有关。
   
    由于案情重大,牵涉太多,薄熙来案件调查进程一直处于严格保密中,各种传言不断。
   
    去年五月份,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去职,后贬任供销总社副主任,今年,中纪委副书记王伟被贬至国家三峡办副主任,据称均和薄熙来案件有关。
   
    薄并未自杀
   
    一年来,海外网站以及北京都有传言,绘声绘色地描述薄熙来在被双规后,情绪低落,对抗审查。去年底,一度有传言他蓄须明志,不愿配合调查,甚至大声呵斥调查者,声言要见胡温等,更一度有传言说薄熙来以绝食抗议甚至自杀的传言。
   
    北京消息人士称,由于对薄的调查高度敏感,薄熙来家族成员对调查内情所知也基本限于社会传言,因此,传出薄熙来薄熙来绝食的消息后,薄家属非常担心,由薄小莹牵头,给中央中央写信要求澄清,中央是否有回复不得而知。
   
    不过,中枢还是进行了安抚。薄熙来被刑拘之后,薄小莹委托了德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贵方律师、王兆峰律师作为辩护律师。
   
    谷开来的家人(范承秀),薄熙来的长子李望知均试图为薄聘请律师。最后,李贵方律师获得了各方的接受。
   
    李贵方从业于北京知名律所“德恒律师事务所”,他是该所的合伙人、副主任、党支部副书记,该所原本是司法部直属的“中国律师事务中心”,该所主任与薄熙来三弟熙成熟稔,但李贵方与薄家并无渊源。因此,有律师认为,他属于官方放心,薄家能接受的律师。
   
    通过李贵方等律师的几次会见后转述、沟通,薄家对薄熙来的基本情况有所了解。
   
    知情者透露,薄熙来虽然情绪低落,但并未有绝食,蓄须等对抗调查的行为。此外,据传闻,调查过程中,薄一度对谷开来杀人事件的真假,以及调查可信度多有质疑,专案组陆续提供了谷开来案的视频、证据等。
   
    薄熙来是否在谷开来案中,是否涉嫌 “包庇”或“滥用职权”等罪名,或将在庭审中成为检方、辩方攻防的焦点。虽然对刑期影响不大,但对案件最终定性关系重大,并非法庭能做最终判断,估计只能由最高层拍板。
   
    本文来源:法广中文网

刘志军与习近平的交换条件/高新

    前中共中央委员、原国务院铁道部刘部长志军同志在法庭上哭诉“生是党的人,死是党的鬼”,用党性保证无论“组织上”给他什么样的处理都不会向“组织上”讨价还价之后,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白云山同志代表“组织上”宣布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刘志军同志的免死令。
   
    有中国大陆的网民故作神秘地“透露”说,为了防止对刘志军下达的免死令被司法机关公之与众之后会对党在人民群众中的威望形成“负能量”,中央政法委奉习总之命,一定要在受理法院中挑选政治上一级强的党内同志充任刘案判官,而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的党组副书记白云山之所以最终获此重任,除了他本身就是法院里党组织的领导人的原因,还因为他姓“白”,姓“白”的法官受理的案子也许会令老百姓相信背后不存在黑幕!
   
    不辱使命的白大判官当庭宣读判决书时与感激涕泠的刘志军对眼相望,自己居然也被刘志军传染得一汪热泪在眼眶里打了好几个转转。
   
    同样与刘志军一样激动的还有组织上给他委派的律师钱列阳。本来,人家刘前部长志军同志一直是坚持从党性出发,以“组织上怎么处理都接受,决不与组织上讨价还价”为由坚决不要律师为自己辩护的,但组织上却反过去以党性要求他接受组织上委派的律师。
   
    这位坚称自己决不接受“御用律师”封号的钱大律师表示无从知道为什么自己并没有事先申请组织上为什么偏偏选中了自己,但有网友揶揄说事实上这位钱大律师除了自己本身是警察出身,当年初中毕业进入警校后不久即加入中共的老党员的政治过硬条件之外,也和白大判官一样沾了自己姓氏的光。
   
    这位钱大律师青少年时代最喜欢的小说之一是《林海雪原》,其中描述的一个叫蝴蝶迷的女土匪说过的一句“阔小姐开窑子不图钱图个快活”令他印象颇深。自己日后从一个派出所的小片儿警转换身份,自吹从业18年来,从一个骑着自行车,挎着BP机,满大街发名片的小律师,成长为如今的北京律师协会刑事诉讼法专业委员会主任,一直都是用两句座右铭激励自己:“当警察不惧死,当律师不爱钱”。而组织上选中他为刘志军担任“辩护律师”,目的就是为了令全世界都相信刘志军案审理和判决过程的正义:不但法官是“白”的,律师也不是用钱买来的。
   
    接受记者采访时,钱列阳大吹自己是如何提醒检方和法庭“刘志军是中国高铁它爹”的重要事实,意图说明刘志军担任铁道部长时一边滥权受贿一边领导高铁建设正是“戴罪立功”的表现。采访过后记者写道:如同周星驰在《喜剧之王》中的台词“对不起,我是一个演员”类似,钱列阳的新浪博客名字叫“我是一个律师”。
   
    钱列阳告诉记者:这个世界并不是非黑即白,要懂得法理和人情之间的平衡,“打击犯罪并非法律的最终目的,要给人改过的机会”。
   
    话说到此,如果见好就收的话,组织上肯定会令这位“不爱钱”的钱大律师收获花多少钱都难以买得到的政治回报,诸如政协委员甚至党的十九大代表之类,没成想这位和“我是一个演员”类似的钱大律师也和当今圣上习总书记犯有同一个毛病,不喝高了不侃,一侃起来就拢不住舌头,居然向记者透露了刘案宣判前一天法庭、检察院、辩护律师团和案犯刘志军在秦城监狱召开“庭前会议”,统一意见、统一口径的事实,害得白大判官在接受记者采访时面对质疑不得不自己给自己当起了“辩护律师”。
   
    钱大律师不经意暴露出的另外一个重要事实是,受中纪委和中央政法委之命对刘志军执行公诉任务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检察官们居然在法庭上和“庭前会议”上为刘志军说情,说他虽然犯罪数额较大,可是不但认罪态度好,而且还有“重大立功”表现,理当轻判。
   
    钱列阳透露出来的另一个重要细节是,公诉方庭审过程中说明刘志军“理当轻判”的理由之一是他有“检举揭发他人的重大立功表现”,此话一出,令钱列阳错愕不已,结果,理应没理由都要找理由甚至编造理由为犯罪嫌疑人脱罪或争取轻判的律师居然会在庭上当面反驳公诉方为犯罪嫌疑人开脱的理由“不成立”,因为钱列阳事先当面专门就此问题反复询问过刘志军,刘氏都坚称自己“从来没有检举揭发过他人”……
   
    如此一出闹剧,居然被中共人民日报宣传为“是司法文明发展进步的体现”。官方“法制网”上更肉麻的吹捧内容是:对刘志军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到“不杀更能实现公平正义”,是中国迈向法治的又一次进步。
   
    有道是,要问日理万机的习近平总书记上位以来陆续作出的重大决策有多少,他的秘书们肯定得掰着手指头数半天,而今年六月份里分别就外交和内政的重大决策有两项最为海内外强烈关注,外交方面是指示特区政府不得与美国政府合作,为美国叛徒斯诺登放行;内政方面是应曾经为中国铁路建设的大干快上作出过卓越贡献的前铁路部刘部长志军同志的诚恳要求,为他下达免死令。
   
    因为对外泄露美国国安局的监控计划而名声大噪的斯诺登曾威胁美国政府说,他已经将尚未对外公开的更重要的美国政府机密设计成一个互联网上的待命系统,一旦他本人被美国政府实行肉体消灭,该系统就会自行启动,将这所有机密在互联网上大白天天下。此说无论是真是假不是我们要关心的问题,这里要讨论的是刘志军私下里换取习总书记“免死令”的交换条件是什么?有理由相信就是我们上篇文章中所质疑的那四千九百万买官款的收受方名单必须保密。口口声声无条件接受组织上的安排,判什么都不上诉的刘志军很可能是在被中纪委转交北京检察院之前即已经威胁过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如果判我“斩立决”,那么我刘志军被注射死刑之日,就是那四千九百万用以购买副总理职务的行贿款的受贿人被在海内外互联网上公开曝光之时。所以才有中国大陆的网友尖锐质疑:“刘志军被判死缓是有人保护他还是因为他保护了别人?”
   
    准确的回答是:只有保护刘志军才能换取他同意保护别人!
   
    有中国大陆的司法界人士为刘志军同志计算出了从死缓到无期再到有资格获得保外就医资格的时间一共只需九年,与习总书记同庚的刘志军届时也才六十有九,看来此前他托专案组转交给“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检讨书中关于“愿为实现习总书记中国梦发挥余热”的许诺所言不虚。
   
    本文来源:自由亚洲电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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