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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3月17日星期日

外电:价格垄断 中国维生素公司判赔1.62亿

【大纪元2013年03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张东光编译报导)上周四,在一场美国的民事审判中,中国维生素C生产商提供了一个不同寻常的法律辩护,称他们是根据政府指令而进行价格垄断的。然而,布鲁克林的联邦法官不同意这样的说法。

《华尔街日报》报导,在这场审判中,法官发现河北维尔康制药有限公司和其母公司华北制药集团涉及多年来的维生素C价格垄断。法官判两家公司违反托拉斯法,应赔偿损害1.62亿美元,金额为该法官过去判决最高金额的三倍之多。

对于此案,中共商务部提交法律文件,支持这两家公司的立场,并敦促法院撤销该案件,称除非它干扰中国的产业政策,否则将无法获得解决。

其他面临类似指控的公司皆在未判决的情况下与原告和解。该案原告包括一家德州动物饲料公司和一家新泽西州维生素分销商。他们指控中国的维生素制造商自愿形成一个违法的价格垄断卡特尔,自2001年底以来让美国消费者损失了数亿美元。

原告称,中国的制造商贩卖维生素原料给美国,用于添加在食物和饮料的消费者维生素和动物产品中。

法院听取了包括北京退休官员、曾任职于中国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商会的乔海利(Qiao Haili,音译)的证词。乔说,中共商务部指派他到该商会,授权他监管维生素制造商的维生素C生产和出口订价。

被告称,他们遵从了乔下达给他们的命令。但原告方面称,乔并非政府官员,该商会也不是一个政府组织。

法官科根(Brian Cogan)先前曾判决,中国的法律并没有强迫被告公司的动作。他同时拒绝基于美中之间的礼节而撤销此案。

反托拉斯法律师杰柯柏维兹(Jeffrey Jacobovitz)表示,被告公司的法律辩护“极不寻常,特别是它牵涉到了中共当局”。

上世纪90年代,美国也曾进行一个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白领犯罪调查,瑞士、日本和德国的公司被裁定串谋提高维生素价格。他们分别在在美国和欧洲被起诉,总共支付了1亿美元的刑事罚款和超过1亿美元的民事和解金。

(责任编辑:毕儒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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