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盛顿 — 用个人微博实名举报涉嫌渎职犯罪官员的记者刘虎已被北京检察机关以涉嫌诽谤罪名正式批捕,成为中国当局开始打击网络谣言的"净网"运动以来第一个被正式逮捕的新闻记者,并引起许多网民关注。其代理律师表示,将对刘虎案作无罪辩护。
办理刘此案的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10月10日证实,刘虎已被以涉嫌诽谤的罪名正式批准逮捕。事实上,刘虎被正式批捕的决定在9月30日就已经作出并在当天下午快下班时通知了刘虎的律师。
刘虎的妻子、《重庆商报》记者秦凌9月30日下午发微博说道:"感谢你们大家的关心,此刻是2013年9月30日17:46分,目前还没有刘虎是否被批捕的消息。" 但一小时后,@刘虎妻子的微博又表示,律师来电话通知她,接到检察官电话告知刘虎已被批捕。
刘虎的两位辩护律师之一斯伟江在微博中写道,"刘虎在十一前被批捕,检察官小心翼翼,一直到放假快下班前才告诉律师,之前律师问一直说没结果,他们或认为长假7天以后,人们会忘了这位因网络举报而被以诽谤罪(诽谤多名官员)关押的记者。"
斯伟江律师10月10日晚上对美国之音记者表示,他目前不便接受采访谈论有关案情。对于记者的询问,这位在上海的律师只是简略作答。
斯伟江:刘虎就是被批捕了嘛。我们认为他是无罪的。其他我也没什么好说。
记者:逮捕他,它(当局)有什么证据吗?
斯伟江:这个我们现在看不到的。
记者:最近有没有见到刘虎?
斯伟江:见过。
记者:你觉得这个案子现在接下来应该怎么办呢?
斯伟江:这个就按照法律程序来嘛。无罪辩护嘛。要看到材料再说,好吧。
记者:现在材料还没看到吗?
斯伟江:现在看不到材料。
刘虎是羊城晚报报业集团旗下《新快报》的调查记者,曾发表博文实名举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上海高级人民法院代院长崔亚东和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等官员。刘虎根据知情者的揭发在微博上举报马正其涉嫌在重庆任职期间参与贱卖国有资产,指称马正其在重庆担任中共万州区委书记期间纵容包庇手下官员以一百多万元人民币的超低价将2700多万元的国有企业变卖为私有资产。
北京警方一个半月前到重庆刘虎的住所以检修水管为名叫开门将刘虎铐走,几天后北京公安以寻衅滋事罪名将其刑拘,并且以"有社会危险性"为由拒绝了律师代为提交的取保候审请求。
一位署名"网络正义战士"的网友发微博说:"没有嫖娼,没有造谣,没有敲诈,没有其他不法行为,仅仅因为在微博公开了官员涉嫌贪腐,就以触犯寻衅滋事罪被抓捕,且认为取保候审有社会危险性。你们真的怕了吗?可如此处理只能算愚蠢。因为我们关注的不仅仅是刘虎的自由,我们还在关注谁让刘虎失去自由!"
广东深圳媒体人@黎勇01的微博说:"侦查机关对刘虎的审讯中,特别着重讯问了涉及陕西省公安厅厅长杜航伟的微博发布情况。被抓之前就曾有人提醒说陕西方面要整他。刘虎微博检举的杜航伟,系公安部调陕西任职官员,而刘虎案正是由公安部交办。我们有理由怀疑,有人通过公安部假手北京公安,对刘虎进行打击报复。"
中国当局一个多月前连续抓捕了网络推手秦火火(本名秦志晖)和"立二拆四" (本名杨秀宇),并以涉嫌嫖娼罪名抓捕了网络大V、美籍华人薛蛮子(本名薛必群),掀起针对网络批评言论和右派公知的打击所谓"网络谣言"的运动。北京市公安局抓捕刘虎,被认为跟当局大举进行旨在产生"寒蝉效应"的打击网上谣言专项行动有关。
刘虎的一位律师、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周泽和另外两位在北京的律师不久前就刘虎被抓捕一事指出,调查记者的网上举报和网络造谣传谣是有本质区别的,调查记者是在行使中国宪法赋予公民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权利,执法单位应当根据调查记者举报的证据展开全面调查,而不是打击举报人。
美国之音记者在自由微博网站搜索发现,周泽律师今年4月8日至9月27日发出的数十条微博都被新浪微博屏蔽,其中包括他9月25日至27日发出的5条关于刘虎案的微博。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吴法天对刘虎案持不同看法。他在一篇题为《记者刘虎被拘不是因言获罪》的博文中表示,"记者若有意造谣传谣,同样没有刑事豁免的特权。"他认为,"事关整个打击造谣传谣专项行动的合法性,相信北京警方能依托扎实的事实,对涉及记者刘虎的案件进行公正处理。"
被刘虎在网上实名举报的马正其在薄熙来开始主政重庆后不久被提拔为重庆副市长、市政府党组副书记。薄熙来倒台后,马正其的仕途没有受阻,反而在2013年4月调入北京出任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他的官职目前看来没有受到刘虎网络举报的影响。中国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10月8日登出一条来自中国工商总局的报道称,"9月30日,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马正其一行对北京节日市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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