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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29日星期六

應該以謀殺罪还是反人类罪起訴薄熙來?

《明鏡月刊》特約記者 高民委   對外界流傳薄熙來會比照陳希同、陳良宇的處理辦法,以貪污和對家人監管不力從輕處理,在要求匿名的情況下,退休的前中共高級官員接受博訊網駐北京記者采訪,列舉了三個方面的事實,認為薄熙來在重慶任內,實施的是“有組織、故意的”大規模的犯罪,其中包括謀殺、虐殺、迫害掠奪民營企業、製造冤假錯案,必須嚴懲,否則還會有“第二個薄熙來”。   以下是采訪要點:   1、應該以謀殺罪起訴薄熙來   薄熙來不衹是和谷開來殺人有關,調查薄熙來犯罪事實顯示,在2008年到2012年初薄熙來掌管重慶期間,“黑打”對數以千計的人實施酷刑,虐殺、失蹤了近300人,其中包括官員、法官、檢察官、警官,以及民營企業家。這是反人類的罪行。雖然薄熙來沒親自動手殺害這些人,但這是在他的指令實施的,薄熙來必須負全部責任。   這位退休官員舉例說,國際上有很多被國際法庭、國內法庭起訴治罪的戰犯、屠殺自己國民的官員和總統,比如紅色高棉的喬森潘、前南斯拉夫塞族領導人哈季奇、埃及的穆巴拉克等。薄熙來也一樣應該為他治下重慶的重大大規模的謀殺、虐殺負責。   2、薄熙來治下是有組織的犯罪   在重慶“黑打”的“成就”中,認定了680多個“黑社會組織”,其中多是合法民營企業家,從中強行沒收了1700多億的資產,變賣後作為政治活動經費以及供個人揮霍。政治活動包括竊聽、收買海內外媒體、運作和上層的關係。這種行為和希特勒當年掠奪猶太人的財產如出一轍。   另外,還有很多被抓的,被抓者家人通過徐明等關係,賄賂巨額資金給薄熙來、谷開來和王立軍後,換取獲釋。這種大規模的敲詐、誣陷觸目驚心。。   3、系統地濫用法律 製造冤假錯案   薄熙來倒台後,已經有數千名警官和上千名民營企業家上訴。薄熙來為了政治目的,有系統的編造證據、系統地迫害政法系統幹部。從上訴的規模可以看出,在短短的3年左右時間,薄熙來製造了多少冤假錯案。   該前官員總結說,以上三條表明,如果以貪污、對家人監管不力來起訴,完全不能讓他們為自己犯下的真正罪行負責。薄熙來的犯罪源自權力太大、無人監管,如果不依法處理,繼續保護害群之馬、刑不上大夫,黨的形象不僅得不到維護,中國還會有第二個薄熙來。(《明鏡月刊》3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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