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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0月20日星期六

章子怡案,博訊:我們不會和解

明鏡網記者范方華/人民網援引僑報洛杉磯報道,章子怡誹謗案10月16日開庭,其律師梅森(John Mason)表示在取證聽證會上,被告方表現非常糟糕,甚至沒有辦法回答問題。韋石對明鏡網反駁,該場聽證會的召開,其實是因為他們反告章子怡誣告,對於章子怡律師的提問,韋石已全力回答能夠回答的部分。

根據人民網援引僑報洛杉磯的報導,16日召開了章子怡誹謗案的取證聽證會,律師梅森指出,被告方經常要求延期,而且從來沒有辦法提供證據,至回答不出任何問題,他相信,被告方很快就會放棄。

此報導刊出後,韋石在第一時間接受明鏡網採訪時表示,雙方律師和他都出席了該場取證聽證會,這也是第2次舉行取證聽證會,他在會上全力回答了報導過程與他們掌握到的一些情況。但有些問題他們配合,有些問題他們拒絕回答,比如追問消息爆料者的名字,韋石並未回答,因為這件事有其敏感度。

韋石對明鏡網解釋,其實此場並非章子怡控告博訊案的“開庭”,因為加州法院由於管轄權問題,沒有權力受理此案,“法院還沒受理,怎麼就說開庭了?”第二,韋石表示,他們已經反訴章子怡亂告媒體,因此對方才叫他們去取證,章子怡的律師想找出證據,證明他們沒有亂告媒體,而取證的目的,在於節省法庭時間,並不是真正的開庭。

章子怡律師梅森(John Mason)針對明鏡網的採訪要求作了簡短的答覆,梅森表示,被告並未提供任何實質的證據,“證據在哪?來源為何?”梅森質問。

梅森先前接受明鏡網採訪時表示,與章子怡有關的出版訊息是肆意、殘酷和惡意的,並已對章子怡和她的全球名聲造成嚴重損害,被告從來沒有任何刊登這些文章的合法性,他們未事前聯繫章子怡,也未公佈撰寫文章或訊息來源者的名字。而被告刊登文章,則為了利用章子怡,不當提升自己的事業利益。

取證聽證會召開的隔天,10月17日,章子怡出席“第三屆紐約中國電影節”,在曼哈頓林肯中心的愛麗絲杜莉音樂廳現身。明鏡網記者試圖向章子怡提問,但她未允許媒體發問,對薄熙來一事絕口不提。明鏡網獲悉,不安排媒體現場提問,是章子怡出席電影節的要求之一。
僑報引梅森的話表示,他們絕對不會撤訴,並將會追究到底,他相信博訊不久就會放棄此案。韋石對明鏡網說,最早是對方提出和解,至今他們的這個門仍是敞開的,只要對方提合理的要求;現在對方堅持到底,不和解,韋石也不會和解。

博訊19日發出聲明,對僑報報導做出回應:

人民網發表題為“外媒報章子怡誹謗案開庭被告網站表現糟糕”的報道,其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此,博訊有必要做出澄清:
   
     1、案件進展:目前,美國加州法庭需要做的決定是-因為管轄權問題,是不是要受理起訴案;被告反訴原告,對其亂告媒體(Anti-SLAPP)的懲罰問題。 
   
    換句話說,現階段還沒到審理博訊的所謂“誹謗”案子的本身,法院也沒有開庭,只是在拉斯維加斯開展開庭前的取證聽證會而已。
   
    媒體稱11月16日開庭:事實上,法官和雙方律師在11月16日討論以上2個議題,而不是“開庭”。
   
    2、 自起訴以來,博訊一直積極應付,不知道對方律師Mason對中文媒體說的原話是什麼,中文媒體披露的他的言辭是錯誤的,很多地方曲解法律程序,斷章取義, 妄加罪名。其中說道“被告甚至回答不出任何問題”。實際情況是,聽證已經進行了2次(天),但因為技術細節,例如打字員抱怨聽不懂一些字詞,而提早中斷聽 證。原告要求博訊提供消息源的名字,要求博訊提供近年來資金來源和名字,對這些敏感信息,博訊拒絕提供,對其它的信息,包括報道出台的過程,都一一如實做 了回答。
   
    眾所周知,博訊過去已經有多名大陸記者被抓、判刑,博訊關於章子怡的報道是薄熙來政治醜聞的一部分,在這樣重大的醜聞上,博訊的消息源如果公開,顯然後果更危險。博訊對這些敏感信息保密是符合新聞媒體的基本道德規範和操守的。
   
    報道還稱“他相信該網站方面不久就會放棄此案”,此案是章小姐的起訴案,不存在被告“放棄此案”的問題,要放棄也是章小姐撤訴。
   
    報道還稱“該網站所屬公司China Free Press, Inc”(CFP),這是此案的另外一個問題。China Free Press是獨立的非營利機構,是公益組織。CFP和博訊沒有相互隸屬關系。
   
    此 案是個重要而復雜的案件,涉及中國的政治內幕操作、影星的生活、海外的中文媒體等,一方面,博訊資源有限,另一方面,原告有足夠的金錢不斷找出各種理由起 訴。原告不得不應訴。CFP就是完全無辜的,仍然聘請律師應對。而此案的結局也是意義重大,不僅涉及博訊的存亡,也涉及媒體是否還能揭發重大貪腐案,在維 護社會公義上能否堅持正當報道。就美國本土而言,是否聽之任之,讓原告依靠訴訟將媒體拖垮。如果博訊因此垮掉,哪個中文媒體會成為地球另外一邊的政權的另 外一個目標?
   
    博訊只是報道了至今仍認為是事實的內容。本次取證韋石(孟維參)對新聞出台過程如實做了解釋,博訊報道的章 女士的內容只是涉及薄熙來案的小部份信息,在發表有關報道前,博訊對章女士的情況盡力做了調查、核實,掌握的信息比公開報道的更為全面,本次取證期間對這 些信息做了陳述。取證證的內容屬於公開資料,當法庭公布後,媒體可以查閱,相信其中有很多未曝光的信息,博訊並未發表全部信息,足以證明博訊的報道不是針 對章子怡本人的,而是專注於薄熙來腐敗案的報道。

附人民網的報道全文:外媒報章子怡誹謗案開庭 被告網站曾稱其與高官有染

    來源:人民網
   
    原標題:外媒報章子怡誹謗案開庭被告網站表現糟糕

    據 僑報洛杉磯報道,章子怡誹謗案16日開庭,其律師梅森(John Mason)17日在接受采訪時稱,在取證聽證會上,美國某中文網作為被告方表現非常糟糕,甚至沒有辦法回答問題。他認為,對方很快就會放棄。針對網上有 關章子怡很快會撤訴的傳聞,梅森指出,他們絕對不會撤訴,並將會追究到底,而且堅信一定會取得勝利。章子怡誹謗案16日舉辦了取證聽證會,而章子怡的律師 梅森17日在接受採訪時表示,他們堅決不會撤訴,並將追究到底,而且表示一定會取得勝利。同時,他還指出,辨方經常要求延期,而且從來沒有辦法提供證據, 他相信該網站方面不久就會放棄此案。
   
    梅森說,被告一直在延期而且改變立場,他們現在就在為此付出代價,在16日的法庭上,被告甚至回答不出任何問題。
   
    他說,做了42年的職業律師,從來沒有看到過針對他客戶如此荒唐的誹謗,沒有任何事實依據,現在不清楚是否案件會進行到11月,因為他相信辨方很快就會放 棄。根據起訴書,該美國中文網重復發布報道稱章子怡是一名妓女,稱其與中國政府官員等有性關係,並從中獲得超過1億元的資金,而這些報道被全世界的媒體所 轉載,之後該網站還拒絕發表聲明撤回報道。
   
    章子怡向該網站、該網站所屬公司China Free Press, Inc.以及其所有者孟維參(Weican Null Meng音譯)共發起5項指控,其中包括誹謗、侵犯隱私、有意干預可預期經濟獲益、忽略性干預可預期經濟獲益、不合法和不公平的商業行為。原告要求被告賠 償7項損失,其中包括:總體損失;根據證據造成的特殊損失;法律規定的懲罰性損失;法律規定的合理律師費用;法律規定的被告的一切開銷;禁制令補償;以及 其它法庭認為合理的補償。

章子怡(明鏡網記者柯宇倩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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