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日期 2013年 7月 31日
吴虹飞从“刑事拘留”改为“行政拘留”
中国歌手吴虹飞
吴虹飞新浪博客
作者 RFI 法广
今天中午(7月31日),吴虹飞代理律师陈建刚发给《南国早报》的独家消息称,此前发“我想炸建委”微博被拘留的广西籍女歌手吴虹飞,因为警方并未向北京朝阳区检察院提请批捕吴虹飞,当下陈建刚律师请求从“刑事拘留”转为“行政拘留”已被批准。报道说,如此一来,吴虹飞有望在10天之内获释。
本台此前报道说,吴虹飞被刑拘前几小时,恰恰在北京首都机场发生了残疾人冀中星爆炸案。冀中星本是一个摩托出租司机,一次被广东治安人员打成终身残废,告状无门,绝望之下引爆了自制炸弹炸伤了自己。
吴虹飞不知出于义愤还是联想到自己的境遇,在新浪微博写下一段激烈的言辞,并引起网上热议。有人认为,吴虹飞扬言爆炸,或可适用行政拘留,但根本够不上刑拘。据指公安部门是以“编造爆炸威胁恐怖信息罪”对吴虹飞实施刑拘的,符合该款条件包括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后果等等。
泛华网滾动新闻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