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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4日星期四

十八大或修改党章 明文规定领导人任期

【多维新闻】多维新闻此前已披露,中共于5月上旬召开党内高级干部会议,通过投票方式收集关于十八大“入局”、“入常”候选人的意见,这是中共党内第二次最高级别“票选”。另有消息透露,目前十八大党章修改工作正在紧密推进,有两个小组分别负责起草政治报告与修改党章。中央党校教授陈雪薇指出,党章修改有两个内容值得期待:一是能否将已经形成惯例的领导人任期写入党章;二是,如何扩大党内民主。

江泽民开总书记任两届先例

从十二大开始,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所做规定:“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无论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或是由领导机关任命的,他们的职务都不是终身的,都可以变动或解除。”这个规定也适合于党的领袖职务,但是党章本身并没有明文规定领袖任职的具体届数。而江泽民在担任了十四大和十五大两届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后就退了下来,不再担任总书记职务了,开创了中共领导人任职两届10年的先例。这个众所周知的事实,当时在海内外产生了空前良好的社会反响,说明中国废除了事实上的领导人终身制。此次,胡锦涛也将在干满十六大和十七大两届任期后退下来,能否一并将已经形成惯例的领导人任期计入中共党章值得期待。

另一方面,十七大时,中共第一次尝试由民主推荐可新提名为中央政治局组成人员预备人选,开启了中共高层人选产生机制重要创新。权威人士透露,在政治局这一层级实行民主推荐程序,中央政治局常委、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都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其中中央委员和候补委员将实行差额选举,这是中共党内民主建设的关键一步,走到这一步做了很多铺垫,也为十八大产生新的领导人打下坚实基础。中共于5月上旬召开党内高级干部会议,通过投票方式收集关于十八大“入局”、“入常”候选人意见,就是中共党内第二次最高级别实行民主推荐程序的尝试。

党内元老与政治局协商提名启动推荐制

事实上,在十七大尝试民主推荐程序之前,中共领导产生机制还曾经历过通过党内元老和中央政治局成员协商提名,经由全国党代会选举确定的一段岁月。

在文革结束邓小平复出工作后,他认识到,顺利完成新老干部交替,是从组织上保证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措施。1980年8月邓小平在《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指出:中央“正在考虑再设立一个顾问委员会,连同中央委员会,都由党的全国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这样就可以让大批原来在中央和国务院工作的老同志,充分利用他们的经验,发挥他们的指导、监督和顾问的作用。”

1981年6月,十一届六中全会同意华国锋辞去中央委员会主席职务后,党内外一致要求邓小平出任党中央主席,甚至连一些西方领导人也通过各种渠道表达了此种愿望。但邓小平力排众议,推荐年轻人主持中共和国家领导工作,即由胡耀邦接任中央委员会主席。自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一是拍板决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二是确定高层人事变动原则。用邓小平本人的话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建立了一个新的领导集体,这就是第二代的领导集体。在这个集体中,实际上可以说我处在一个关键地位。这个集体一建立,我就一直在安排接班的问题。”

1982年9 月,在中共第十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通过了新的《中国共产党章程》。党章第三章第22 条明确了中顾委的组成原则和职能作用:中共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中央委员会政治上的助手和参谋。

在十二大上,邓小平出任过渡形式的中央顾问委员会主任。会上邓小平说:“中央顾问委员会是个新东西,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的实际情况建立的,是解决党的中央领导机构新老交替的一种组织形式。目的是使中央委员会年轻化,同时让一些老同志在退出第一线之后继续发挥一定的作用。”之后,虽然中央顾问委员会不存在了,但仍保留了由党内元老发挥推荐党的领导人的作用。在胡耀邦当选总书记后的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共大体都采取了通过党内元老和中央政治局成员协商提名,再经由全国党代会选举确定这样的产生方法。这其实上可视为民主推荐的前身。

十六大后趋于制度化

中共的党内民主建设在十六大后加速。十六大报告给出了“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的重要论断。十七大报告又提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来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等等。这些都反映了中共对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新要求。

随之而来的是,中共党内民主的制度建设也有了长足的进步。近年来,中共对党内民主不断地制度化、规范化。后颁布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选举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制度文件。

同时,中央政治局在党内民主中角色吃重,带头执行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如重大决策之前,都会深入进行调查研究,听取各地、各部门的意见,积极讨论后才作出决定。中共十七大报告和党章修正案征求意见的范围,也由过去的省部级领导班子,扩大到党的十六大代表和新当选的党的十七大代表。而党组织作出的决策,凡涉及到民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会广泛地实行听证、公示等制度,对那些专业性和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也会实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

在地方上,官员选拔任用机制也开始改革。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已经成为官员选拔任用工作的必经程序和基础环节。考察预告、任用前公示、试用期和地方党委全体会议无记名投票表决重要干部等制度全面推行。近年来,江苏、云南、四川、重庆、吉林等地广泛地推行了公推公选、公推直选、公推差选、差额直选等改革。

接近中共高层的权威人士透露,中共扩大党内民主下一步的努力方向是: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推进党务公开,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环境,并接受监督的制度,改革党内的选举制度,继续探索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的多种实现形式。

该权威人士强调,中共推行党内民众一直坚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由点及面、由易及难的方针,中共领导人产生机制更是逐步推进新老交替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最忌操之过急。




(陆一 撰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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