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开来2012年8月9日在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
今天(8月9日)下午16时许,合肥市中级法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唐义干,就谷开来、张晓军涉嫌谋杀海伍德案,在合肥市政务新区天鹅湖酒店长江厅举行的国际媒体参加的新闻发布会上,宣读了一份新闻发布稿,这场发布会并未安排提问环节。
也大约在16时许,在当天庭审结束后约一个小时左右,官方新闻新华社就此案迅速发布了通稿,详细描述了检方所指控的,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开来在重庆市南山丽景渡假酒店16栋1605室,尼尔伍德的住处,毒死尼尔伍德的细节。
不过,记者拿到的唐衣干的发布稿,与新华社的统发稿中,有微妙的不同。唐义干的发布稿中,谈到了当天庭审中,谷开来、张晓军的辩护律师发表的辩护意见。
唐义干介绍说:“薄谷开来辩护律师认为,海伍德在案件起因上有一定责任,谷开来在作案时行为控制能力弱于正常人,并且在检举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请求法庭判决时综合考虑;张晓军辩护律师提出,张是协从犯,请求法庭依法减轻处罚。”
唐义干最后还强调,庭审过程中,薄谷开来“身体状况良好,情绪稳定”。接受本台采访的薄熙来支持者则质疑,重要证人王立军没有出庭。
今天的中国微博讨论中,谷开来辩护律师所说的谷开来的“重大立功表现”具体所指及其法律后果,引起了许多关注,而谷开来”检举“他人重大犯罪”中所指的“他人”具体所指,更引起讨论。
而刘晓原律师则认为,“一个举报立功,来一个投毒杀人时刑事责任能力‘减弱’,有多少人会想到出现这样的戏剧性?案件还没有宣判,法院就向媒体通报有利于被告人的情节,这实在是很罕见。”
有网友则评论说,谷开来的“在检举他人犯罪上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节,很有想象空间,是否意味着案情可能进一步延伸还不清楚。
法院通报全文:
合肥中院对谷开来案一审的通报会全文
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书立案受理此案后及时向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送达了起诉书副本,并及时告知了二被告人及被害人尼尔伍德的近亲属所享有的诉讼权利和义务,通知辩护律师查阅了全案卷宗,充分保证了薄谷开来、张晓军及被害人近亲属的诉讼权利。
今天上午,自8时30分始,本院在第一法庭对本案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公诉人、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及其委托的辩护人,被害人尼尔伍德的近亲 属委托的诉讼代理,到庭参加诉讼。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及被害人尼尔伍德的部分亲友,英国驻华使领馆官员、新闻媒体记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各界群众 共140余人,旁听了庭审。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薄谷开来及其子薄某某与被害人尼尔伍德因经济利益发生矛盾,薄谷开来认为尼尔伍德已威胁到其子薄某某的人身安全, 决意将其杀死,遂安排重庆市委办公厅工作人员、同案被告人张晓军邀约并陪同尼尔伍德从北京到重庆,2011年11月13日晚,薄谷开来到尼尔伍德的住处重 庆市南山丽景度假酒店16栋1605室,与其饮酒喝茶,趁尼尔伍德醉酒后要喝水之际,将事先准备并交给张晓军携带的毒药倒入尼尔伍德的口中,致尼尔伍德死 亡。
合肥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采取投毒手段杀人,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的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求其刑事责任,本案是共同犯罪,薄谷开来是主犯,张晓军是从犯。
对于上述指控,检察机关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视频资料,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的控诉等证据,并传唤了见证人出庭作证,控辩双方就检察机关出示的上述证据当庭进行了质对。
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对被起诉指控的故意杀人的事实和罪名没有提出异议,被告人薄谷开来、张晓军的辩护律师分别对薄谷开来和张晓军做辩护,薄 谷开来的辩护人认为,被害人在案件起因上负有一定的责任,薄谷开来作案时行为控制能力弱于正常人,被告人检举他人犯罪有重大立功表现等,请求法庭对薄谷开 来作出判决时综合考虑。
张晓军的辩护人认为,张晓军系协从犯,请求法庭对张晓军做出判决时依法减轻处罚。
被害人近亲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就刑事处理的部分发表了意见,表示尊重法庭公正审判,庭审于今天下午结束,并宣布休息,庭审过程中薄谷开来身体状况良好,情绪稳定。
本院将在休庭后认真全面审查案件证据材料,充分考虑控辩双方意见,根据事实和法律,经合议庭起议,审判委员会讨论后择期宣判,宣判时间另行公告。
来源:法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