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托马斯•海贝勒(Thomas Heberer)是德国杜伊斯堡—埃森大学东亚研究所“东亚政治”专业教授。本文原为作者2012年8月21日在中央编译局所作的演讲。在本文中,海贝勒教授考察了近年来中国的政治和社会发展状况,并着重突出了当前中国政治的几个主要特点,包括:体系以及体系中行为体的碎片化;中国作为发展型国家的意义;党国体制的稳定性和合法性问题。除此之外,文章还进一步论述了中国的政治变迁、政局变动、知识分子的立场和看法以及成为一个稳定的民主国家的先决条件等问题。最后,作者对现今中国的国家运行现状进行了评价。
《环球时报》曾做过一项调查,问题是:在中国人眼中未来10年社会稳定所面临的最大的挑战是什么?调查结果显示,36%的受调查者认为是收入分配不公平,24%认为是腐败,13%认为是不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另有13%和11%的受调查者认为是民族分离主义和高房价。[1]除了上述答案,我认为,日益分裂的社会、既得利益和特权阶层日益增大的影响、严重的价值危机、缺乏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法制改革的僵局以及权力制衡的缺乏都是亟待解决的政治问题。毛泽东曾经说过:“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复杂多变的经济、社会和政治问题让中国的领导阶层颇为担忧,因此,他们严格禁止并压制有组织的政治反对力量的出现。
在此,我想重点强调当今中国政治的几个主要特点,包括:体系以及体系中行为体的碎片化;中国作为发展型国家的意义;党国体制是否具有稳定性和合法性的问题。除此之外,我还将探讨中国政局的变动及一些知识分子的立场和看法。最后,我将对当今中国的国家运行现状进行评价。
体系以及体系中行为体的碎片化
中国不是一个真正意义上的专制政体,但却是一个高度碎片化的国家。碎片化的国家制度有三个特点。首先,我们需要解构对于作为一个国家概念的“中国”的理解:中国可以被看作是由多种组织构成的复合体,后者在各个层面与社会进行互动,并且受到内部张力和冲突的影响。其次,中国国家内部存在影响政治输出的各种行为体,包括中央、省、地方、军队、新的社会阶层、新社会组织、公众舆论等。这些行为体对政治输出的影响,同时体现在国内和国际政策上。公共领域的出现和快速发展,如互联网、微博以及各类非政府组织和公共舆论,日益对中国国内及对外政策产生影响。但是,我们必须在善意和恶意的公共领域之间作出鉴别和区分。善意的公共领域关心治理的改善、政治透明度的提高、公民参与的扩大,并揭露社会不公正现象和权力滥用等信息。与之相反,恶意的公共领域多数情况下是与狂热的爱国分子和高涨的民族情绪相联系的,他们呼吁国家采取军事行动来解决与邻国的冲突,或者加强其独裁政策和制度。
最后,必须强调的是,尽管存在体系腐败(system corruption)和权力滥用的问题,但在地方层面上,我们还是可以发现一些行之有效的发展规划以及特点鲜明、思路开阔的发展“模式”(我称这种现象为“一个国家,千种制度”)。以江苏省的华西村为例,一个以家族为基础的经济帝国创造出一个按照市场规律运行、极为富有和繁荣的农村。与之相反,河南省的南街村创造出一种新的共产主义模式,它不仅保留了对毛泽东的狂热崇拜,而且只允许单一所有制存在,即集体所有制。[2]这两种截然不同的模式以及其他的模式可以共生共存,并且都被官方所接受。
这种碎片化可以部分归因于不同的发展理念和模式。这些差异可以在以下两个极端的例子中得以体现:一方面,我们会发现一种可被界定为新传统主义的模式,它以“重庆模式”为典型代表[3],后者倡导一系列亲平民的政策(populist policies),包括对最大国家(maximal state)以及民族主义外交政策的偏好。另一方面,我们也发现以“广东模式”为代表的自由化的模式[4],该模式的特点是,采取较为开明和自由的政策,推动法制建设和应用,并主张采取“和谐”的外交政策。然而,重庆模式下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尤其是社会的支离破碎以及政府为普通人提供解决问题的实际方案所面临的种种压力,仍是需要解决的问题。但是,也没有证据表明,广东模式能够找到解决以上问题的成功办法。
在结构层面,我们能够同时发现两种形式的碎片化。一方面,国家的安全机构和掠夺型地方政府以及政治精英和经济名流之间结成了强大的利益联盟(例如军工企业联合体),这种联盟日益发展成为独立于国家的实体。因为这种现象会对国家和社会关系产生负面的影响,因此我称之为“破坏性的碎片化”。另一方面,我们在地方层面能够发现一种具有建设性的碎片化。县级的行政单位拥有更多的自由裁量权,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并实施政策,选择优先发展的模式和进行政策实验。[5]
另外,许多制度和结构问题仍然存在,例如形式上的规则(法律)和实际中的规则(法律执行模式)之间的差异、权力制衡的空白、对民主运动人士以及地方上对维护普通民众利益的律师的压制、有效的冲突解决机制的缺乏、对媒体报道的限制等。这些问题在中国社会内部,尤其在中国的知识分子阶层内部,产生了越来越多的不满情绪。政策制定过程中的僵局、腐败日益滋生以及对于人民合法权益的漠视都导致了人们对于党、政府和国家机构的信任度的降低。因此,中国呈现出一个非常模糊不清的图景:一方面,我们发现一个成功的经济发展模式正在给绝大多数国民带来繁荣和富足,而这个过程也带来了中产阶层的崛起;另一方面,一党执政的党国体制往往无视自己所制定的法律法规,选择以强硬的方式压制政治异见、社会抗议和各种社会运动。
久未兑现的政治改革,使得知识分子(尤其是在北京的知识分子)的悲观情绪日益弥散开来。另一方面,面对诸如财政困境、侵占土地、社会保障、基础设施的改善和提高、环境恶化等亟待解决的问题,地方政府和民众仍在积极寻找出路和解决办法。
但是,我们发现,在政治压制方面,领导集团内部、国家各部委甚至不同地区也存在不同的立场和观点。例如,2011年4月,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周永康强调,社会控制和社会管理必须加强,这就意味着持异见者、互联网和非政府组织将会受到更严格的监管[6],然而,《人民日报》又同时发表评论称,要以包容心对待“异质思维”。该评论引述了法国哲学家伏尔泰的名言:“我不同意你的看法,但我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7]该评论与温家宝总理在2011年4月14日的一篇讲话一脉相承,在这篇讲话中,温号召中国的知识分子以解决中国面临的重大问题为出发点来建言献策,他还鼓励知识分子要敢说真话,勇于直言。[8]
然而,这与其说是根本意见分歧的体现,不如说是对政策执行方面的优先次序的反应。领导人一致认为,批评和异见不仅十分必要而且极其重要,但是有一条“红线”却必须遵守,即,一切旨在推翻共产党领导和破坏国家统一的行为必将受到镇压。简言之,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批评的声音还是可以被很好地听取和采纳的。
中国:发展型国家
然而,尽管中国在中央和地方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和困难,但它仍可以被看作是一个典型的“发展型国家”。[9]发展型国家有别于所谓的发展中国家。前者是“有明确目标”的国家,其特点是,有强烈的意愿进行自上而下、从整体到局部的发展,积极有效地干预经济,政府和企业之间存在较强的互动关系,成功地选择自己的发展路径,并能够克服政治、经济和社会领域的困难和障碍。除此之外,这些国家在执行国家政策方面表现出很强的能力,而且能够相对独立于社会群体(societal groups)利益的影响。[10]毫无疑问,以党国体制为特征的中国正是这样一种发展型国家:中国不仅在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而且还能做到适时调整政策,例如,减少计划经济成分,发展市场经济,甚至主动调整中国共产党的“阶级属性”。
在过去的25年间,中国经济发展迅速。实现国内生产总值翻倍增长的目标,英国用了60年,美国用了40年,而中国仅用了12年。中国的领导人非常清楚,计划经济只会将那些为了共同目标而努力工作的人们排除在外,与之形成对比的是,市场经济却能将这些人整合在一起形成合力。中国非常重视政治权力对于经济福祉的积极贡献,例如,中国将促进长期经济增长和结构调整作为主要目标,适当地用政治手段管理经济,并进行制度建设和创新。
除此之外,中国的党国体制使之成为一个拥有较强“国家能力”的国家,这能确保其政策在全国范围内贯彻实施。这种能力包括五个因素:
1.合法性:主要是指政治制度具备合法性,并被其公民普遍接受。
2.调节与控制能力:主要是指对社会的控制、调节和管理。
3.执法资源:例如财政手段和强制手段以及人力资源。
4.讨价还价能力:即能够将新的社会团体、社会组织吸收并融入到谈判过程,并且在各种利益之间达到平衡。
5.学习能力:即从过去的失败中汲取经验和教训的能力。
从这个意义上讲,国家能力对于成功执行国家的发展大计至关重要,同时它也有助于成功应对国内问题和冲突。
稳定性与党国体制的合法性
我认为,中央领导集体享有相对较高水平的合法性,中国的政治制度目前仍然相对比较稳定。在此,稳定的意义并非是指缺少结构性变革,而是指国家能够与时俱进地调整其制度和结构来应对危机,造福社会。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讨论的稳定性(即使是相对的)受到以下几个因素的影响(如下图所示)。
成功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国领导层的政治实用主义以及福柯(Michael Foucault)所称的“治理术”[11](即向地方干部和民众灌输一种“改善的意愿”[12]),都意味着,地方干部和民众不仅能够自觉并有意识地执行中央的政策,而且还会感到中央实施的各项工程是他们自主决定并与他们的利益休戚相关的。以上是一个制度保持稳定性的三大支柱,而这些“支柱”又通过一个能够展现巨大国家能力的“强盛国家”、威权政治文化(威权体制)、制度调整能力和灵活的政策执行力得到巩固夯实。最终结果是实现“威权的巩固”(authoritarian consolidation),而这也恰好解释了为什么像中国这样的威权体制得以存续而没有崩溃离析。
但是,由于经济的快速增长不可能永远持续下去,再加上政治制度的高度碎片化、社会差距逐渐拉大以及社会冲突不断出现,所有这一切都意味着,稳定只能是相对的。
这同样也可以解释合法性问题。根据中外学者的研究发现(也包括我自己的研究),在中国城乡,绝大多数人支持现任领导集体和现行制度。[13]这种支持以成功的经济发展为基础,以顺利实现国家目标为依托(例如,收回香港和澳门主权以及未来实现对台湾的和平统一),梦想中国能够走向“强盛”并与美国在国际舞台上并驾齐驱,能够维护稳定,实现安定团结(即,和平稳定的秩序以及对中国共产党能使中国摆脱前苏联命运的信念),这些都是获得民心、赢得支持的根本所在。
然而,中国人会对中央政权和地方政权的合法性进行区别和评判:中央政府代表了“好的国家”(benign state),它拥有国民的充分信任;而地方政府则代表了“坏的国家”,它因为民众所受的各种冤屈和不公而饱受责难,仅仅享有民众很少的信任,甚至有时候民众对其信任全无。但是,就长期而言,经济增长并非持久稳定和合法性的保证。这也是为什么中国共产党要构建和谐社会和“和谐的合法性”(harmonious legitimacy)的原因,即必须从人民的实际需求出发制定政策,协调和平衡社会利益关系,通过财富再分配来实现社会公平和正义。当然,在此过程中,政治领导层的决策和操作失误在所难免,错误的决策将会导致严重的后果。
有关政治改革的话语
中国的未来将走向何处?在中国,有关中国政治未来的话语讨论有很多种,其中知识分子中间占主流的观点是,目前政治、经济和知识精英之间不存在根本矛盾。经济精英们(企业家和经理人)更关注企业经营活动的稳定和成功而非推进民主进程。中国经济增长的轨迹、苏联解体所产生的负面影响、西方国家的反华情绪以及吸纳知识分子参与政治决策过程和近年来的话语讨论都在一定程度上修正并缓和了许多知识分子对共产党的立场和看法。因此,人们的关切和不满主要集中在腐败、就业以及日益严重的社会不公平现象之上。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当前的政治制度是被普遍接受的,因为绝大多数人主要关心的是日常问题的解决。
关于政治改革,我们可以总结出党内出现的四类主要话语。首先,一部分人认为,应该在实现社会民主化之前首先实现党内民主。这就意味着党内决策必须通过竞争性的党内选举来实现民主化。若没有党内民主,那么从目前看来,机构、制度以及社会的民主化是无法实现的。其次,有一部分观点支持渐进的、自下而上的民主化进程。这种观点主张,农村和城市社区的基层选举应该推广至乡镇、县、市、省,最终到中央一级,从而实现一种自下而上的民主化进程。第三种观点主张通过推进法制建设实现自由化,这种观点认为一个健全、运作良好的法律制度是实现自由和政治变革的重要先决条件。最后,有一部分人坚信,为了解决一些关键问题,必须实施快速的自上而下的政治改革。为了遏制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持第四种观点的人认为,民主转型的实现必须通过自上而下的方式实现,即在不久的将来由国家来主导实现。[14]
“新左派”(New Left)运动是中国另一个规模更大且具有批判精神的运动,它强烈谴责国家领导集体所采取的新自由主义政策,并将社会上日益扩大的社会不公、腐败和私有化归咎于此。他们认为,泛滥的市场经济、国有资产的私有化以及全球化都是罪恶之源,都需要在毛泽东政治主张的帮助下才能克服和消除。在党内精英与经济利益相互勾结形成共谋时,对国家的剥削就在所难免。“新左派”反对“自由主义”,控诉其是美国利益的代表。[15]
除此之外,党内的知识分子对于中国政治的未来也有自己的思考。举几个代表性例子。中国社会科学院社会学家于建嵘在2012年3月就提出“未来十年中国社会和政治发展纲要”,他指出:第一阶段(2012—2015年),以民生政策调整为前提,以民权保障为基础,实现基本的社会公平和正义;第二阶段(2016—2022年),以政治改革为前提,以公民权利发展为基础,推动国家向民主宪政转型。中国政法大学的蔡定剑教授主张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民主有利于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民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途径,民主是解决中国重大问题的手段。[16]
著名学者俞可平教授在其著作《民主是个好东西》一书中称,民主是一种积极的现象,并认为民主是人类迄今最好的政治制度。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在中国实现这一目标。在中国当前转型过程中复杂、异质的结构下,建立一个稳定的民主制度是极其困难的。[17]
研究制度更迭的著名美国学者拉里·戴尔蒙德(Larry Diamond)近期声称:“中国共产党的统治将在未来10年之内终结。”他根据现代化理论提出自己的观点: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的增长需要中产阶级的崛起、独立的公民社会的发展和受教育水平的提高。[18]
但是,在我看来,民主体系的建立并不能自然而然地产生一个稳定的民主国家。民主不可能单纯地通过输入而实现,也不仅仅是一个建立民主制度的问题,如实现分权、司法独立和实行多党制。与之相反,为了创建并巩固民主结构,需要众多先决条件作为保证,例如,公民社会的基本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包括更加自由开放的媒体、非政府组织的充分发展以及公民价值和意识的增强;独立的司法制度,能够保护个人和集体免受国家专权的侵害;以及文明力(civilizational competence)。[19]在中国,公民社会仍旧处于初级阶段,而独立的司法制度的发展还远未进入人们的视野。
所谓的“文明力”是指一个稳定的民主制度的认知前提,其内容包括:具有社会公德心和公民责任意识的公民的出现;国家和社会学习并接受不同意见和政治批评的能力;国家和社会能够和平应对和解决冲突的能力(也就是建立冲突管理模式);最后是移情的发展(the development of empathy),即培育理解他人的情感和思想的能力。
我们应该明白,在当前困难而复杂的转型过程中,不同社会阶层和地区之间的利益冲突、建设一个稳定民主国家所必需的前提条件的缺失以及政治制度的衰弱,都意味着中国不可能自动实现并维护其内部的稳定。最有可能产生不稳定后果的情形是政治动荡、内部的权力争斗和每况愈下的经济危机——而这不仅会对亚洲、也会对世界经济产生严重的后果。
当前,在一些阿拉伯国家发生的“茉莉花革命”,很难会在中国出现。在中国,中产阶级还未成为中国制度改革的生力军和承载者。社会契约似乎已然存在:只要政治制度能够保证政治稳定以及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改善,绝大多数人对现行的政治制度是相对满意的。多数人都会选择稳定的政治环境而不是政权更迭。除此之外,我们发现威权制度具有另一个特质。以中国为例,作为一个发展型国家,中国成功地推动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不仅如此,定期的并经制度化程序产生的新领导集体都支持并促进政策创新。武装部队在共产党的严密控制之下,其扮演的角色也很独特。此外,中国的负债率极低,同时,其外汇储备却居世界之首。最后,中国展现出较强的国家能力——这也能够充分解释上述成功和进步。
结语
中国并非一个纯粹的专制国家,因为专制国家不可能在过去的几十年发生任何社会和政治变化。中国是一个逐渐走向开放的国家,公民的参与度、法律保障和个人自主权都获得了提高。但与此同时,中国国内也存在着巨大的分歧和裂隙。因此,我们很难预言中国在未来几十年将走向何处。但是,毫无疑问,这将取决于其国内的发展状况。只要中国经济持续繁荣发展,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的参与度得到提升,那么中国国内的政治和社会稳定就会有所保障,在世界政治舞台上中国将会逐渐成为一个可信赖并负责任的合作伙伴。另一方面,我们也不难想象,一个失败的中国将会给中国、亚洲乃至全世界带来的消极后果和负面影响。
美国政治学家乔尔·米格代尔曾经提到,在公民社会发展不充分或是“弱社会,强国家”的条件下,国家的作用只是个“政治建筑师”(political architects)[20],这也正是中国的党国体制所扮演的角色。因此,党国体制不仅仅是一种“发展型专制”,它更可以被界定为一个具有“国家的基础性权力”——即“国家能力”(infrastructural power)——的“发展机构”(developmental agency)。换言之,中国的党国体制具有强制力、征税权和有效的治理工具等。[21]国家能力不仅要求建立纯粹专制的执行机制,它还要求将社会群体引入决策过程中,并建立相应的制度和体系。与之对应,世界银行在1997年的世界发展报告《变革世界中的政府》中就曾强调,在公民社会比较羸弱的条件下,政府必须充当“催化剂”和促进者的作用。[22]我认为中国政府已经承担起这样的职能,成为兢兢业业追求国家现代化的“政治企业家”(political entrepreneur)。为了促进社会和政治发展,渐进式的政治改革是必不可少的,这包括强化法治和公民权、培育新的社会共识以及构建高效社会管理的新模式等等。为一些刻不容缓、亟待解决的问题找到相应的解决方案,是遏制社会分裂和碎片化的关键所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所产生的新的领导集体是否能为上述问题提供解决方案,我们将拭目以待。
注释:
[1] 《环球时报》2010年8月10日。
[2] See the section on Nanjie in Thomas Heberer and Sabine Jakobi,“Henan as a Model:From Hegemonism to Fragmentism”,in:John Fitzgerald,ed.,Rethinking Chinas Provinces,London and New York (Routledge) 2002:109-117.
[3] See Francois Godemont,“China at the Crossroads”,European Council on Foreign Relations,http://www.ecfr.eu/page/-/ECFR53_CHINA_ESSAY_AW.pdf:5 (accessed 2 August 2012);on the “Chongqing model”:Romain Lafarguette,“Chongqing:Model for a new economic and social policy?”,China Perspectives,4/2011,pp.62-64.
[4] 《参政议政的广东模式》,http://www.news.sina.com.cn/c/2011-04-20/15372232.
[5] On these developments,see e.g.Thomas Heberer and Anja Senz,“Streamlining Local Behaviour Through Communication,Incentives and Control:A Case Study of Local Environmental Policies in China”,Journal of Current Chinese Affairs,3/2011,pp.77-112;Thomas Heberer and Gunter Schubert,“County and Township Cadres as a Strategic Group.A New Approach to Political Agency in Chinas Local State”,Journal of Chinese Political Science,vol.17,No.3 (2012),pp.221-249.
[6] 周永康:《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管理体系》,载《求是》2011年第9期。
[7] 《人民日报》2011年4月28日。
[8] The speech has been published under http://www.youcheng.org/pages.aspx?val=1904 (accessed 3 August 2012).
[9] On developmental states see Meredith Woo-Cumings,ed.,The Developmental State,Ithaca,London (Cornell University Press) 1999;Anul Kohli,State-Directed Development:Political Power and Industrialization in the Global Periphery,New York et al.(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2004;from a different perspective:Lynette H.Ong,Between Development and Clientelist States.Local Business Relationships in China,in:Comparative Politics,January 2012:191-205.
[10] Peter Evans,Embedded Autonomy:States and Industrial Transformation,Princeton et al.,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95.
[11] Michel Foucault,“Governmentality”,trans.by Rosi Braidotti and revised by Colin Gordon,in Graham Burchell,Colin Gordon and Peter Miller,eds.,The Foucault Effect:Studies in Governmentality,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pp.87-104.
[12] Tania Murray Li,The Will to Improve.Governmentality,Development,and the Practice of Politics,Durham and London:Duke University Press,2007.
[13] Bruce Gilley,The Right to Rule:How States Win and Lose Legitimacy,New York:Columbia University Press;Thomas Heberer and Gunter Schubert,“Political Reform and Regime Legitimacy in Contemporary China”,Asien 99 (April 2006):9-28;Bruce Gilley,“Legitimacy and Institutional Change.The Case of China”,Comparative Political Studies,3/2008:259-284;Bruce Gilley and Heike Holbig,“The Debate on Party Legitimacy in China:A Mixed Quantitative/Qualitative Analysis”,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March 2009:339-358;Gunter Schubert,“One-Party Rule and the Question of Legitimacy in Contemporary China:preliminary thoughts on setting up a new research agenda”,Journal of Contemporary China,February 2008:191-204;Wenfang Tang,Public Opinion and Political Change in China,Stanford:Stanford University Press,2005,pp.101-118;Wenfang Tang,“Interpersonal Trust and Democracy in China”.Paper presented to the 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Local governance and regime legitimacy in China”,University of Duisburg-Essen,28 February - 2 March 2007;Thomas Heberer and Gunter Schubert,“Political Trust and the Case of China”,Oriental Archive.Journal of African and Asian Studies,2/2011:189-202.
[14] 黄卫平:《全球化与中国政治体制改革》,载《当代中国政治研究报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1—30页。
[15] Li He,“Chinas New Left and Its Impact on Political Liberalization”,http://www.eai.nus.edu.sg/BB401.pdf (accessed 12 July 2012);徐友渔:《当代中国社会思想的分化和对应》,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5942ab01000b7s.html.
[16] 蔡定剑:《民主是一种现代生活》,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年版,第55—60页。
[17] Yu Keping,Democracy is a good thing,Washington,D.C.: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2009.
[18] Larry Diamond,“China and East Asian Democracy.The Coming Wave”,Journal of Democracy,vol.23,issue 1:5-13.
[19] Thomas Heberer,“Creating Civil Society Structures Top-Down?”,Jianxing Yu and Sujian Guo,eds.,Civil Society and Governance in China,New York et al.:Palgrave/MacMillan,2012,pp.63-84.
[20] Joel Migdal,Strong Societies and Weak States.State-Society Relations and State Capabilities in the Third World,Princeton: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1988.
[21] See Michael Mann,The Sources of Social Power,vol.II:The Rise of Classes and Nation-States,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p.5.
[22] World Bank,ed.,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1997,Oxford et al.: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97.
[贾亚娟: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来源:中共中央编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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