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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李庄博客揭重庆打黑的恐怖“黑打”

    以下来自李庄的微博
   
     上午又有重庆人员来访,我与几个律师共同接待。经过近一阶段的接访总结,相同点归纳如下:1、所有人员进去先过老虎凳这一关;2、无论轻重戴黑头套、手 铐、脚镣;3、几天几夜不让睡觉轮番审讯是常态;4、在法定审讯场所之外刑讯逼供;5、查封、没收全部财产;6、检、法两院看不到财产,自始至终公安掌控
    
    司法鉴定“应当”送被告人,被告人有权申请重新鉴定。法庭秘密鉴定、不送被告人、无端剥夺被告人异议权,(虽然,鉴定对龚刚模有利)难道@陈忠林 @司马南 真的不懂吗?司马南不懂可以理解,陈忠林也不懂?
    
    我很难相信以下是陈忠林教授说的,我申请法官回避,当场遭驳回,我指责法官:你哪怕去趟卫生间回来说经请示院长,再驳也行,你这么屁股不抬就驳回 呢!我申请公诉人回避,你法院有权驳回吗!这要检察长决定啊!“无论申请理由如何,必须立即休庭”,这是低级的法律常识,陈忠林教授、@司马南 不明白吗?
    
    @夜来洪荒 : 在薄期间,重庆曾经多批次/多人次的“知识分子”“作家”“网站老大”“学者、专家”被邀请前去重庆,据小道消息,每个去的都有车马费拿,现在是不是到了公开的时候?
   
    规劝,当年为了配合重庆打黑造势,拿了重庆几万、几十万、几百万、上千万宣传费、造势费的个人、单位以及媒体,(为了生计的零散五毛除外)尽快将该款退回重庆财政,真心忏悔。否则,对重庆人民、对自己都将后患无穷。
    
    今又接重庆来人控诉:2010年的案件,我们亲自到公安局专案组交6000多万罚款,可他们竟然不出收据!我们再三要求,哪怕是打一白条,回去有个下账的凭据,对股东们也有个交代,得到的是一句冷冷的回答: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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