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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20日星期五

辛子陵:中國的黨國體制有哪四個特點?

《新史記》辛子陵


一是共產黨位居憲法之上

毛澤東的上述講話要害是這幾句:“憲法制定是制定了,執行不執行,執行到什麼程度,還要以黨的指示為準。只有傻瓜和反黨分子才會脫離黨的領導,執行憲法。” 這篇談話,主要是打擊以周恩來為代表的黨內憲政派的。毛澤東先統一高級幹部的思想:制憲行憲是不得已,那是欺騙民眾的花樣,一切還得黨說了算,誰代表黨? 我毛某人。

但有一句話毛澤東說對了:“制定憲法,本質上就是否定黨的領導”。在法理上,黨不能高於憲法,“偉光正” 的黨也不能高於憲法。共產黨須在憲法範圍內從事國務活動,違憲要受到彈劾。要麼不要憲法,實行軍事管制,不怕獨裁的壞名聲;你要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承 認“權為民所賦”,從民意中找到政權的合法性,就要自覺地尊重憲法,接受憲法的約束。儘管這部憲法是你這個黨領導起草的,或者是你毛澤東主持起草的,但你 的黨,你毛澤東本人,也得服從這部憲法。

毛澤東的公開姿態是要執行憲法的。1954年6月14日他在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30次會議上說: “一個團體要有一個章程,一個國家也要有一個章程,憲法就是一個總章程,是根本大法。”他還指出:“通過以後,全國人民每一個人都要實行,特別是國家機關 工作人員要帶頭實行,首先在座的各位要實行。不實行就是違反憲法。”“在座的各位”當然應該包括毛澤東本人。

毛澤東就是這樣一個兩面派,一 個最大的兩面派。他說過“玩憲法”的話。他把全黨都玩了,把民主黨派和追求民主憲政的知識分子都玩了。黨國體制是毛澤東玩憲法的舞台。制憲行憲是一場文明 戲,毛澤東不是劇中人,他是編劇兼總導演,領導和主宰每一個劇中人,從國家主席到普通百姓。

在中國,黨章高於憲法, 黨主席高於國家主席,是毛澤東長期經營造成的,是個人崇拜對國家體制的破壞。1958年初,毛澤東提出不做下屆國家主席,專做黨的主席,一不是真心退隱, 二不是出於謙遜,三不是身體不堪繁巨。他的真實動機是要“高升”一步,成為世界共產主義運動的領袖。他要彷傚斯大林不到車站、機場迎送任何外國客人,不論 是總統、國王和皇帝。在國內,國家主席是他的大副。由國家主席到機場迎接外國元首,過兩天毛澤東出來接見一下,他的身份就在國家元首之上。黨主席至尊至 上,“黨和國家領導人”就是這麼叫起來的。至於權力,他不僅不放鬆一點,而且更多更緊地集中在自己手裏。他是在《工作方法六十條》裏提出不做下屆國家主席 的,同時明確了他繼續執政的方式是“大權獨攬,小權分散,黨委決定,各方去辦”。他強化省以下各級第一書記的權力,弱化政府的權力,強調第一書記說了算。 黨委的權威是這樣逐漸強化起來的。他不在政府任職了,權力中心就轉移到了黨的系統。

1958年8月21日,毛澤東在協作區主任會議上講話:

【法律這東西沒有也不行,但我們有我們的一套,還是馬青天(注11)那一套好,調查研究,就地解決問題;不能靠法律治多數人;民法刑法那麼多條誰記得了,憲法 是我參加制定的,我也記不得了;我們各種規章制度,90%是司局搞的,我們基本上不靠那些,主要靠決議、開會,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來維護秩序;人 民代表大會、國務院開會有他們那一套,我們還是靠我們那一套。】(注12)

毛澤東領導國家,“基本上不靠”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國務院“那一 套”。至於憲法,對不起,他“記不得了”,因此不算數了。國家政權和憲法,在他心目中是個民主裝飾,不是真要起作用的。黨國體制把毛澤東擺在了太上皇的位 置上,留下了不在國家體制內的元老干政的惡劣先例。“文革”中他竟超越憲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把國家主席劉少奇長期囚禁並迫害致死。

毛澤東是法家,韓非子的信徒。韓非子把學問分成兩類:法和術。第一類學問是法。法是教化臣民,指導工作,治理天下的方法。第二類學問是術。術是帝王南面之術, 駕馭臣民,坐穩皇帝的要訣,是自己使用的東西。所以,韓非子有規定:“法莫如顯,而術不欲見。”法或以露布形式傳播四面八方,或以典籍形式流傳衙署學宮; 術則秘而不宣,只對最親近的人口傳身授。毛澤東那段關於憲法的談話是術,是現代帝王的南面之術。口傳身授,在黨內一代一代像傳家寶一般地傳下來。

二是軍權不在政府

毛澤東的黨國體制,是1954年制憲行憲時鬼斧神工般悄悄完成的。

1954 年9月在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上,毛澤東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朱德為副主席;選舉劉少奇為全國人大會常委會委員長,宋慶齡、林伯渠、李濟深、張 瀾、羅榮桓、沈鈞儒、郭沫若、黃炎培、彭真、李維漢、陳叔通、達賴喇嘛·丹增嘉措、賽福鼎為副委員長;根據毛澤東的提名,決定周恩來為國務院總理;根據周 恩來的提名,決定陳雲、林彪、彭德懷、鄧小平、鄧子恢、賀龍、烏蘭夫、李富春、李先念為副總理;國防委員會由毛澤東任主席,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 賀龍、陳毅、鄧小平、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程潛、張治中、傅作義、龍雲為副主席。

在政權系統高級職務的安排吸引了全國人民的注 意力,黨內外高層人士彈冠相慶的時候,1954年8月28日,在毛澤東的操縱下,中共中央政治局作出了一個重建黨的軍事委員會的決議。此前在1949年中 華人民共和國成立時,設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軍事委員會,實現了軍隊國家化,毛澤東為主席,朱德、劉少奇、周恩來、彭德懷為副主席,沒有另外的黨的軍委。 這次政權系統軍委改稱國防委員會,下有委員81人,成為安置原國民黨高級起義將領的統戰機構,並沒有指揮軍隊的實權。重建的黨的軍事委員會,由毛澤東任主 席,朱德、彭德懷、林彪、劉伯承、賀龍、陳毅、鄧小平、羅榮桓、徐向前、聶榮臻、葉劍英為委員。劉少奇、周恩來不再擔任軍職,朱德、彭德懷由軍委副主席降 格為委員,軍隊的統帥權和指揮權集中在毛澤東一個人手裏,彭德懷以國防部長的身份主持軍委日常工作。這件大事在《中共黨史大事年表》中未曾收錄,增加了它 的隱秘性和陰謀氣氛。

熱熱鬧鬧制憲行憲是明修棧道,重建黨的軍事委員會,把軍權從政權體系中“剝離”出來,是暗渡陳倉。後來宣稱這是“黨指 揮槍”,把毛澤東篡奪軍權的行為合法化和莊嚴化。所謂黨指揮槍是虛,毛澤東獨掌軍權是實。這是毛澤東建立軍事獨裁的第一步,他得逞了。從此以後,他的個人 權力就不可遏止地膨脹起來了。到“文化大革命”,他憑槍杆子做後盾,一個人打敗了國會,打敗了政府,打敗了執政黨。

三是政權二元化

黨國體制的組織上的表現是二元化的政權。一個政權,兩套班子,兩個衙門。二元化政權不是兩個平行的權力機構,而是一個強本弱枝的鏈接體系。我們現在的權力結 構,一級權力在黨委,從上到下的系統是中共中央、省級(省級市)黨委、市級黨委、縣級黨委、鄉級黨委;二級權力在政府,從上到下的系統是國務院、省(省級 市)政府、市政府、縣政府、鄉政府。政府系統表面上是人民代表大會選舉產生的,實際上是黨委的派生機構,黨委是強本,政府是弱枝。決策機構是黨委系統,政 府系統是執行機關。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民主裝飾,擺樣子的,黨的決議通過人大變成議會的決議,但人大事實上無權否決和修改黨的決議。

中國的執政黨和民主國家的執政黨職能是不同的。譬如美國,民主黨現在是執政黨,因為奧巴馬是民主黨推舉當選的。但把奧巴馬推舉出來,民主黨在本屆政府的任務就完 成了。黨的任務,就是把本黨最優秀的人物推舉出來執政,如果黨主席條件合適,也可以出來競選執政,但不是帶著本黨接管整個國家。奧巴馬的施政綱領,對內政 外交重大問題的決策處理,並不需要報告民主黨中央,也不需要請示民主黨主席。各個州的州長不是中央政府任命的,是選舉產生的,和總統不一定屬於同一個黨。 州一級的民主黨組織除地方選舉時推舉本黨的州長候選人之外,對地方事務沒有其他發言權,就如同民主黨中央除了推舉總統候選人之外,對全國事務沒有其他發言 權一樣。奧巴馬是以總統兼三軍總司令的身份領導國家,而不是以民主黨主席的身份領導國家。在民主國家,沒有“黨和國家領導人”的提法。權力的一元結構是民 主憲政,二元結構是黨國體制。

四是民權虛化

中華人民共和國1982年憲法第35條載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的自由。”這一條文30年不兌現,被黨政機關制定的“執行”細則所否定。這種原則承認具體否定的假民主,成為世界民主史上的醜聞。

僅以言論出版自由為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名義上“當家做主”63年,但我們享有的言論出版自由竟不如回歸祖國前的香港,即不如殖民地居民。

回歸前的香港是英國殖民地,英國政府任命總督管理這個地方,但港英當局給香港居民言論出版自由,不是空頭的,紙面上的,是落實的,兌現的。

1949年建國,人民歡呼解放了,當家做主了。但直到今天,建國63年,搞了30多年改革開放,我國公民還沒有得到香港人殖民地時代就有的言論出版自由。現在有些 評說時政和歷史的書籍,要拿到香港出版。大陸人民的“當家做主”地位實在太窩囊。國家宣稱的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民主”實在太尷尬。

豈止普通公民,連共產黨的高級幹部都沒有言論出版自由。前年李銳遇到一件事情:《周小舟紀念文集》在編輯過程中,收進了李銳1981年在《人民日報》發表的紀 念周小舟的一篇文章,但出版時被刪。周小舟夫人打電話向李銳解釋:“北京通知,不能用李銳的文章。”連1981年發表在黨報上的舊作也不讓收進文集,真是 荒唐至極!李銳說:“這算什麼樣的國家?!我大聲疾呼:新聞必須自由!扼殺公民的言論自由是完全違法的!”

世界各國新聞出版法制的發展,走 的是由預防制向追懲制過渡的道路。無疑,追懲制比起預防制是一個歷史性進步,對推動人文科學和自然科學的發展,推動社會和諧進步起了偉大的作用。所謂預防 制,就是出版物在出版以前須經政府機關的審查,批准了你才能出版,不批准出了就是犯法。所謂追懲制,就是出版物不必向政府機關報批,總編輯通過了就開印, 出版發行完全自由。出版後如有不良後果和糾紛,政府再介入,根據法律判斷是非對錯。英國早在1695年即廢除了預防檢查制。日本於1869年廢止預防檢查 制。我國目前實行的書報審查制度,比英國落後300年,比日本落後140年。

在黨國體制下,連國家總理的施政演說都 受到審查!2010年8月21日溫家寶總理在深圳發表題為《只有堅持改革開放,國家才有光明前途》的講話。談到“不僅要推進經濟體制改革,還要推進政治體 制改革。沒有政治體制改革的保障,經濟體制改革的成果就會得而復失,現代化建設的目標就不可能實現。”新華社21日通稿《開創經濟特區的美好明天》,把溫 家寶講話中政治體制改革的內容刪掉了。這就是黨在國之上,中宣部長的權力在國務院總理之上。只有在黨國體制下,才會出現這樣的咄咄怪事。(《新史記》第8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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