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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9月5日星期三

详解王立军四宗罪 薄熙来这回逃不掉

——王立军被起诉四宗罪 非法窃听入罪暗示薄难以置身事外

  王立军被起诉四宗罪 非法窃听入罪暗示薄难以置身事外/今天(9月5日)晚间8时许,官方新华社发布电稿,称重庆市政府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涉嫌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犯罪一案,近日已由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向成都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官方通稿称,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立军身为重庆市副市长、公安局局长,明知薄谷开来有杀害尼尔•伍德的重大嫌疑,却违背职责、徇私枉法,以使薄谷开来不受刑事追究,已构成徇私枉法罪。

此外,王立军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已构成叛逃罪;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已构成滥用职权罪;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巨额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已构成受贿罪。

官方称,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审查了全部案件材料,检察机关称,王立军的上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徇私枉法罪、叛逃罪、滥用职权罪和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已受理该案,将择日开庭审理。由于此案涉及叛逃等于国家机密有关的罪名,很可能将不会公开审理。

王立军被起诉的四个罪名中,至少有徇私枉法、滥用职权两条罪名很可能与其上司,原中共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直接相关。

王立军与薄熙来决裂后,指示其亲信王鹏飞保存隐匿海伍德遗体血样,并未依令将其销毁。这成为北京最后将谷开来定罪的最有力物证,此前在合肥中院的庭审中,王鹏飞在总结陈词中曾痛陈案中警员身处高官压力下的无奈与不公。

《南方周末》法治版此前的一篇谷开来案执行管辖的报道中,曾提及,为迎接对王立军的庭审,成都中院几个月前就开始装修翻新审判庭,重中之重,是对被告人羁押室做“软包处理”。墙壁铺上软材料,消除锐利有棱角的区域,不给被告人自残的机会。

从此细节可以窥见,对曾是公安部树立的刑侦英模的王立军,对曾是打黑中大出风头,却又选择了与薄熙来决裂的王立军,有关司法部门对其,并无俯首认罪的十足把握。

而此番王立军仍被起诉“徇私枉法”,颇令人思量,是否会牵连出王立军与薄熙来就此案的互动与交锋,令外界十分好奇。

此外,成都市检察院起诉的罪名中提及,王立军“未经批准或者伪造批准手续,违法使用技术侦察措施”,已构成滥用职权罪。

包括本台在内的多家外媒此前都曾报道,王立军曾在薄熙来指示下,对北京来沪视察的高官进行监听,而中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长马馼来渝视察时,与胡锦涛通话时,重庆的监听被国安技术部门发现,也成为重庆事件爆发的暗线之一。

曾任重庆市公安局技侦总队长的王鹏飞就是直接执行者,据说,王立军在重庆布下了高技术监听网,除了用于社会案件的控制和侦查外,也监听各类政治敏感信息,甚至包括薄熙来家庭。

此次王立军非法监听被列入起诉罪名之中,显而易见,王立军并无直接的动力与能力介入高层斗争,直接的问题就是,谁指示并安排王立军以监听手段介入北京高层机密。以此推断,薄熙来置身事外的可能性已经越来越小。

来源:法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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