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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4月29日星期日

两种声音激烈对撞 薄案处置更需突出法律

【多维新闻】薄熙来从3月15日被免去重庆市委书记,到4月10日中共宣布停止其党内的职务,至此薄熙来被全面免职。据悉,随着调查的深入,薄熙来涉及的违纪以及贪腐等案件日益清晰,同时中共内部高层对于如何处理也开始出现不同争议,甚至有声音认为对薄熙来案件的“深挖”会影响到中共的整体形象,应适可而止。

据多维新闻了解,中共已初步掌握了薄熙来数额惊人的海外资产,很有可能成为中国共产党内历史上最大的贪腐案件。而此前亲华的日本《朝日新闻》报道称薄熙来夫妻向海外转移了60亿美元的非法收入。此外,薄在政治上挑战中央树立“个人山头主义”也被广泛提及。有不少人士指出,不论薄熙来涉及经济贪腐还是政治错误,都应用公开透明的法律予以制裁,否则中共难以摆脱外界大量负面的各种猜疑与指摘。

处置薄案中共现两种声音

薄熙来涉及的案情和违纪在逐步清晰后,中共高层正进入最为“考验”政治技巧的犯错误级别的鉴定和定性阶段。按照以往惯例,但凡涉及高官落罪,中共体系内通常都有两种声音出现。据悉,薄熙来案件已经让中共高层和部分前任领导人在这两种声音中展开了内部激烈的争论。第一种声音认为,薄熙来的案情十分重大,处理稍有不慎就会引发民众和外界的极大争议,薄熙来案件直接关系到中共的声誉,在处置上一定要避免引发外界猜疑党内政治斗争激烈和裂痕严重的猜疑。因此在处理尚不能扩大化,更要懂得“度”的拿捏,否则将会再起中共政治合法性等争议的波澜。该种声音认为,在处置手法上应遵循以往处理高官的做法,狠抓贪腐问题,轻放政治和路线问题。

第二种声音也认定薄熙来案件的确重大,但同样重大的是其个人私欲极度膨胀的政治企图。中共高层不少人认为,薄熙来的案件是把经济贪腐和政治野心相互结合的腐败,他对中共执政根基的危害性是罕见的,尤其是他把意识形态和实际行为结合在一起。这类声音认为,对待薄熙来的问题势必要全方位看待,彻底铲除薄的恶劣影响,必须严惩薄熙来案件涉及到的人和事。对薄案的处置要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历史的考验。

有熟知中国政治运作的人士对此解读说,这两种看似有结合点的声音其实代表了两类截然不同的处置态度,无不是在借用中共传统上区分“自己人”和“政治敌人”的方法来考虑对薄熙来的处置,而通常就是对“自己人”要尽量缩小范围,甚至某些方面网开一面;对“政敌”则要狠,甚至不惜“株连九族”。

对薄案处置的第一种看法代表着“保守”的声音,就是因为薄熙来的问题过于重大,从维护整个党派和巨大利益出发,必须像以往处理自己高级干部一样关起门来以“家法”处之,向外界宣布的只是法律层面的经济贪腐等罪名。该类声音认为,薄案涉及的其他人或事不宜扩大,问题严重的内部处理,不严重的进行降职免职,以后不得重用。这样做得好处是不因薄案牵连更多问题,不引起执政体系内部大的震动,对外则随着时间的推移影响会逐渐消失。此前的陈希同和陈良宇是这类处置模式的代表,虽然官职和党籍全部免除,但在狱中受到了特殊的对待,二陈也老老实实的“服刑”,甚至有消息说一个已经保外就医,另一个则在杭州“静养”。

对于“自己人”而言,政治学应该有另外一条定理,如果不是永远的自己人,那就是永远的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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