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要说明的是,本文谈论的“文化”是指与一个民族的振兴和发展道路直接或间接有关的精神层面的因素,如思维模式、行为方式、基本价值观等,特别是政治文化,也可以称“大文化”。与此关系不大的如歌舞、艺术、饮食、节日、民俗、服装、时尚、礼仪等等,不在讨论范围。在我国走向现代化的改革中,“文化决定论”与“制度决定论”各持一端由来已久。国人一般喜欢讲“主义”,再加一个“唯”字:“唯……主义”,或“唯……论”,就把事情绝对化了。我首先不赞成“决定论”,也不认为文化与制度是对立的,不过这样就可能落入“折衷主义”之讥。我只能根据自己的理解,略抒己见。
所谓“文化决定论”,也就是“国情例外论”,主要就是以“民族特色”来否定“平等、自由、人权、民主”的普适性及与之相配的制度。冠以“西方”或“资产阶级”,理所当然地拒斥之。或者抽象肯定,具体否定,在“但是”后面做文章。更有甚者,认为中国文化有自己的基因和传统,本来就与西方截然不同,不适合,也不需要民主、法治、宪政“这一套”,只能实行“威权主义”(这个名词实际是舶来品),还是应该回到儒家的“仁政”,实行人治,和划分等级的“礼制”,几千年就这样过来的,没有什么不好。还见到一种说法,竟把明朝皇帝昏庸软弱,大权旁落于权臣或宦官之手与欧洲的君主立宪虚君制相提并论,算是已经有了“宪政”。这是出于无知、偏见,或对“西化”的痛恨,走到了极端,虽未公开主张恢复皇权专制,亦不远矣。这种“精英”的思潮与大众娱乐相结合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是充斥于屏幕的宫廷戏——秦皇、汉武、大唐、大明、康、雍、乾“盛世”,一片 “主子”、“奴才”,“吾皇万岁,万万岁”!似乎在遭遇海外列强之前,中国以“三纲五常”为经,皇朝专制为纬的社会,本是和谐天堂,如今需要的不是进一步改革,而是回到“法先王”,再现“五千年辉煌”,以此引领世界,医治西方社会的痼疾!当然持此论者并不拒绝享用西方物质文明,科技、器物。一下子时光隧道倒退一百年,又回到了张之洞的“体用”那里。
正是出于对上述以“文化”、“特色”为依据否定制度改革之必要的论调深恶痛绝,有些倡导自由、民主、宪政的论者走到了另一个极端,完全否定一个民族发展道路上的文化因素,也就否定任何文化批判和革新之合理性和必要性。于是从晚清以来呼吁开启民智(如严复)、塑造“新民”(如梁启超)、批判国民的“坏根性”(如鲁迅)、倡导“新文化运动”(以胡适为代表),等等都被否定,认为方向错了,错在没有集中致力于制度的改革。进而认为,既然“民主、自由、人权”是普适性的,那就存在于一切民族的文化基因中,不存在对思想、文化进行革新的问题,也没有开启民智、教育民众的必要。极而言之,文化的、精神层面的东西可以原封不动,只需要改变制度,人民自然享受自由平等权利。
这就出现一个问题,靠谁来改革制度?无论靠谁,总是靠人,既是人就有思想。为什么在遭遇外来列强之前,皇权专制能维持几千年,朝野都谈“仁政”而事实上暴政多于“仁政”,却常能行其道?为什么每次被压迫者忍无可忍揭竿而起,推翻暴政,结果却只能遵行成王败寇的规律,成而为王者也只能以暴易暴,往复循环同一制度?在邂逅西方列强之后,百年来这么多关于制度改革,要求宪政、民主的呼声不绝于耳,不断于书,为什么这样举步维艰?为什么现代的革命运动以民主口号始,以专政极权终,却也能在相当时期内畅行无阻?
这些问题的答案非常复杂,不能“一言以蔽之”。但是在诸多因素中“文化”因素不能回避。本文开头所定义的“文化”是一个民族在悠长的历史中,在一种制度下形成的、渗透到民族的血脉中的集体记忆。这种“源远流长”的传统有很强的韧性,在刚性的制度变革之后还会长期存在,所以同一种制度机制在不同的国家的实践中的表现各异。同样的非正义、甚至非人道的现象在有些国民看来不可容忍,在另外一些国民却长期忍受。同样的议会、选举、政党、立法、司法等制度在有些后发的亚洲国家至今难以达到西方发达国家的效果,乱象丛生,法律、制度在那里显得软弱无力,“枪杆子”还有相当的操控局面的力量。其原因就是制度是由人来执行的,而人必然是某种文化的载体。又如方今的恐怖主义,是文化还是制度的产物?
从中外历史发展看,制度与文化是胶着在一起的,也可以说是一枚硬币的两面。孰先孰后真很难说,所以称之为“鸡与蛋的关系”。个人的专断独裁,乃至登峰造极的造神运动,是建立在从精英到民众的认同的基础上的。无“人”顶礼膜拜,也就不成其为“神”。中国的老百姓宗教情怀不那么强烈,但是奉现世的皇帝为神明的传统和心理却根深蒂固;中国士大夫的家国情怀寄托在“明君”身上,贬到“江湖之远”还念念不忘“忧其君”;中国历来最高统治者一旦地位确立,自然认为自己“奉天承运”,掌握终极生杀予夺之权。这三方面相辅相成,不论公开宣布的、写在纸上的制度和法律如何,在实践中“一不小心”就滑向了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习惯的“传统”皇朝模式。大至一国,小至县、市、乡、镇,莫不如此,于是出现各级土皇帝。这种陈年旧酒可以装在花样翻新的新瓶中,甚至逐渐使那“新瓶”变形。如晏子所说,橘过了江就变为枳。
自辛亥革命以来,经过各种新思潮和新文化的冲击,代表专制制度的旧思想、旧文化已经破了不少,革命胜利之前革命者也以反专制,要民主为口号。但是时过境迁,朝野易位,旧的东西又在新的“革命”的“专政”理论下借尸还魂。说是新瓶装旧酒,又不完全是旧酒,还加了许多新成分,因而其性更烈。例如曾有一段时期,每次集会开头唱“东方红,太阳升……他是人民大救星”,闭会唱“……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几十年中两种截然对立的观念能够这样安然共处,竟无人感觉有何不妥。事实上,对当时的中国老百姓而言,“国际歌”所宣扬的理念是虚,“东方红”是实,符合千百年来寄希望于“真命天子”、“明君”、“清官”的习惯心理。直到近年来有人写文章指出这两首歌的矛盾。一经点破,就如俗语所云“秃子头上的虱子”,明摆着的。怎么现在才发现呢?应该说,上世纪70年代末以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为标志的那场思想解放运动功不可没。那是在新的条件下,在我国发生的一次“再启蒙”(第一次“启蒙”当在20世纪一十至三十年代)。
有些主张民主自由者对“启蒙”特别反感,令人不解。“启蒙”何罪?所谓“启蒙”,就是打破迷信,回归理性,回归常识。是让理性之光照亮为各种专制统治的愚民政策所蒙蔽的心智,用自己的头脑思考。一旦拨开迷雾,承认客观事实,顺应人性,用常识判断,人人得以接近真理。但是拨开迷雾也非一朝一夕之功,而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因人而异。如孙中山所说,有先知先觉,有后知后觉,还有不知不觉。就上世纪70年代末的思想解放而言,在此以前,如顾准者,身陷囹圄中已经想清楚了一些问题,应该算是“先知先觉”。但在中国当时的情况下,如顾准那样的“先觉”无法起带动作用。只有后来打破“两个凡是”,国人的思想遭受一次大冲击,“后觉”的人们于朦胧中逐渐从有所“疑”到有所“悟”,痛定思痛,才体会到顾准辈的“先觉”之难能可贵。应该说,没有那次的思想解放,改革开放会遇到不可逾越的阻力;而没有决策者相对的言论开放政策,真理标准的讨论也不可能进行。所以还是“文化”与制度(或政策)互相推动。但是远非一劳永逸。在那以后的曲折、甚至倒退,也是有目共睹。“不知不觉者”,乃至自觉顽强地坚守旧观念,想要把历史车轮往回拉者也大有人在。只依靠一时的“政策”,而没有形成“制度”,那么,倒退的可能性还是存在的。
试以一事为例:上世纪50年代初,梁漱溟列席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会议,要求领袖有“雅量”多给他一点发言的时间而遭拒绝和痛骂之事,众所周知。今天各种不同的人对这一事件的反应仍有所不同。比较普遍的是钦佩梁的骨气,对领袖缺乏“雅量”不以为然;在现代民主意识比较明确的人看来,则此事根本不是什么“雅量”问题,政协委员本来有发言权,谁也无权剥夺,竟然被剥夺了,是制度的缺失。但是迟至上世纪90年代,我还读到另一种反应:一位曾任最高领袖身边卫士的回忆录(或访谈录?),提到此事,却说梁漱溟尽管如此顶撞,“也没有拿他怎么样”,足见领袖心胸宽大。这说明在他心目中仍然认为梁的行为是犯上,是大逆不道,对他本该严惩,竟然“没拿他怎么样”(例如他后来居然没有被打成“右派”),是皇恩浩荡。以上截然对立的是非观,在今天的我国不同人群中仍同时存在。前两种是“启蒙”的成绩,但还不一定在全社会占主流,说明启蒙尚未完成,仍需努力。
中国先秦时期确实有过“百家争鸣”的辉煌局面,创造了无比丰富的哲学思想,对人类文明的宝库做出了举世公认的贡献,至今我们足以自豪的也就是靠这“老本”。现在经常有人举《孟子》君轻民贵的思想说明中国古代就有民本思想。全面探讨孟子的思想,不是本文的任务。姑且假设从孟子的民本思想出发,有可能发展出另一条历史轨迹,先于欧洲,或差不多同步,走向现代,建立中国式的民主、宪政制度。但这已无法证明。不论是偶然还是必然,历史事实是秦始皇统一了中国,设置了皇权专制的制度。尽管秦朝本身二世而亡,其制度却延续了二千年。历代都根据前朝的经验教训有所增补、完善,以巩固皇朝统治,从儒、法学说中各取所需,但万变不离其中,皇权专制的核心日益坚硬(直到20世纪70年代,革命领袖还以赞赏的口气肯定“百代都行秦法制”)。到了明太祖朱元璋,干脆把《孟子》中所有他认为碍眼的,亦即包含民本思想的言论都给删掉了。古礼“刑不上大夫”还为士大夫留一点脸面,到“大明王朝”实行“廷杖”,大臣可以随时被“揪出来”,当场按倒在地打板子,从此“士”不复有任何尊严。(顺便提到:明太祖登基于1368年,正是欧洲文艺复兴,走出中世纪之始)。及至清朝,大兴文字狱,流毒绵长。这样的“文化”,从哪里孕育出保障人权的民主制度?
这一皇朝专制连同与之配套的政治文化在农耕社会达到很高的水平,所以欠发达的游牧民族以武力征服中原后,都被融化、同化。惟其设计周到、精致而坚韧,也就更难突破。所以直到19世纪中叶在外来力量的残酷冲击下,才出现了“三千年未遇之大变局”,才撕开了裂口,现代的平等自由思想、宪政、民主制度就是通过这个裂口从外面传进来的,这一事实毋庸讳言,也无需讳言。既然承认其原则的普适性,那就是“闻道有先后”而已。在这点上用不着耻于向外人学习。老革命们常挂在嘴边的“老祖宗”马克思难道不是欧洲人?
以巴金的《激流三部曲》(《家》、《春》、《秋》)为代表的“五四”以后的新文艺是晚清民初开动的“启蒙”的结果,反过来,也构成“启蒙”的重要部分。《家》之所以成为经典,正是由于其普遍的典型意义。那种封建礼教对人性的压抑和摧残,今天的年轻人很难体会了。《家》是整个社会的缩影,其中所描绘的伪善和非人道,那一个个为旧礼教所摧残乃至夺去生命的青年男女的故事,都有普遍的现实依据,是同代人的共同命运。不理解这种旧文化之顽固和由此生发出的种种反人性的罪恶,也就无法理解那一批原来受过深厚的传统文化的熏陶而又有机会睁眼看世界的知识分子的打破枷锁、冲出牢笼的强烈要求。因此,说旧礼教“吃人”并不为过。而宣扬和维护这旧礼教的顽固势力卫道士都是以“孔孟之道”、“祖宗之法”为说辞的。在这种背景下,激愤而喊出“打倒孔家店”也是顺理成章的。不止是巴金的作品,那个时代多数文艺作品,如曹禺的戏剧,甚至张恨水的言情小说,其总的方向都是反旧礼教、反当权的恶势力、同情弱者,间接或直接倡导人权的。更不用说鲁迅了。
本人并非鲁迅的盲目崇拜者,也没有什么研究。不过我始终认为,鲁迅在《狂人日记》、《阿Q正传》、《药》等著作中对国民性的深入骨髓的剖析和批判,还有他的高度概括:“做稳了奴隶与求做奴隶而不可得”的时代,是他最伟大、最精彩之处。这些都是他在其所生长的故土和同胞中切肤之痛的感受,“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悲愤极致,心头滴血之作。揆诸今日之现状,仍未过时,而且并不仅适用于农民。说鲁迅对中国国民性的批判是受了西方传教士或日本人的影响,如果不是偏见,也是对那个时代的无知。
从晚清到民国,中国思想先驱们都是从外抗强权的诉求中觉悟到必须内图变革。在谋求变革的过程中,感受到阻力之大,既来自权势集团的高压,也来自传统文化的习惯势力,以及长期在这种制度和文化统治下的民众的种种弱点。因而发出改造文化、改造国民性的呼声,应是题中之义(这与后来我们熟悉的另一种“思想改造”绝不能相提并论)。他们绝不是以国民性和文化为借口,不要改变制度的“文化决定论”者。相反,他们的矛头都指向旧制度和统治者。鲁迅一针见血地指出,在诉说沦为异族奴隶之苦时,千万不要得出还不如“做自己人的奴隶好”的结论。在鲁迅之前,梁启超有感于国民之种种弱点和衰败的暮气,提出“少年中国的国民性改造方案”,即《新民说》,也是同一思路。他明确指出国民是由个人组成的,造成民弱、民贫、民无耻的根源在于作为个人的民权无保障。国民求自由的锐气“一锄之,三锄四锄之,渐萎废,渐衰颓,渐销铄,久之而猛烈沉浓之权利思想,愈制而愈驯,愈冲而愈淡,乃至回复之望绝,而受羁受轭,以为固然……”,造成这种情况,“政府之罪,又乌可逭也”?这就说得很清楚了,使国民精神萎靡的主要责任在于执政者一再打击和铲除民族的锐气。因而他大声疾呼倡导民权思想:“国民无权利思想者以之当外患,则槁木遇风雨之类也”。要强国必先强民,而强民之道在于倡导和维护民权,这种思想成为一代先进知识分子的心结,无论是面向知识群的新文艺、新文化运动还是直接面向草根的平民教育、乡村改良运动,目的都是一个:在普及教育中普及新思想。新思想的方向是争取平等权利、争取民主自由,而不是如何“做稳奴隶”。
以上种种都是说明制度与文化的革新是不可分割的,思想、制度、生产力的革新同时或交替进行,在欧洲几百年的现代化进程中表现得最为典型,他们在漫长的岁月中也经历了许多曲折斗争。后发国家就没有那么从容的时间,一般都是在外力冲击下匆匆走上现代化道路的。物质生产、文化与制度的改变不可能配合得那么适时,因此在转型期表现出混乱、反复和痛苦,但是并不能以此为借口得出专制比民主更适合于这些国家的结论。相反,这说明更需要大力进行思想文化的革新。
所谓不成熟的民众不应享有自由权利之说,19世纪的西方人早有此说法。例如自由主义大师英国思想家约翰穆勒在《论自由》(即严复初译为《群己权界论》一书)中对“四大自由”的内在逻辑做了精辟透彻的论述后,又说,这些自由只适合于能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的、心智已经成熟的“成年人”,儿童当然不合适。还有“那些落后的国家社会,其种族可以视为未成年的,也排除在我们的考虑之外”。他所指的当然是当时处于殖民统治下的民族,不知道他心目中有没有包括中国(此书于1859年出版,已是鸦片战争之后)。那么我们今天是否承认广大中国人还处于穆勒所说的“未成熟”状态,没有资格当家作主,不能行使洋人早已有的自由权利呢?
回头看一个半世纪的历程,尽管历尽艰险,而且走了不少弯路,甚至倒退,但是不容否认,我们在文化与制度的革新相互促进的道路上已经走了相当长的路。今天的中国人普遍的思想观念比之晚清时期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变,对民主、人权的诉求也更加自觉,这都是不争的事实。这要归功百年前敢于偷天火的先行者。我们都是他们的努力和牺牲的受惠者,应有一份感激和尊重。今天我们重复讨论的问题,甚至自以为的新见解,其实他们早已思考过,提出过不少真知灼见。对于先辈的贡献我们不能采取虚无主义的态度。凡有志于探讨今日中国之道路者,首先应该了解一百五十年的近代史,都应虚心、潜心读一些近代思想先驱的著述,包括他们之间早已进行过的争议。只有站在巨人的肩膀上,才谈得到进一步的创新。
正如“先富起来”的人有责任以其财富对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一样,先成为“知识分子”,并有机会看世界的幸运儿理应有责任对传播知识、传播思想做出贡献。古今中外总有一些担负社会良知的、有一定理念的知识分子,他们的价值恰恰在于超越一己的和某种狭隘的利益集团的利益,而是关怀自由、人权、社会正义、全民族的长远命运。在全球化的今天,还要考虑全人类的命运(如环境保护、世界和平,等等)。有了某种思想,发表为言论,自然是为了要有听众和读者,也自然会产生影响,这点无需讳言,也不必矫情。否则,媒体、舆论、报刊、书籍以及今天的网络文化就没有存在的理由。一己之见当然会有缺陷,只要所思所想是出于与斯土斯民血肉相连,设身处地从实情出发,而不是高高在上,或隔岸观火指手画脚,既不媚上,也不媚俗,就总会有可取之处。我期盼着再出现一次“处士横议”、“百家争鸣”的局面,庶几形成新的一轮思想解放,或“再启蒙”,从而为千呼万唤的制度转型起催生作用。
资中筠,《杂文月刊》2008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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