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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1月9日星期五

薄案在胡锦涛18大报告中显影:“三不”口号

【大纪元2012年11月09日讯】(大纪元记者文君综合报导)中共18大于11月8日在北京开幕,中共总书记胡锦涛在会上作政治报告。胡锦涛报告称,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提出法治“三不”,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外界认为,胡锦涛在18大高举法治大旗,与前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贪腐案有关。

大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向中通社表示,胡锦涛在18大的报告与之前官媒对薄熙来案的反思类似。薄熙来案中,“法治”被推至核心位置,大陆官媒批评薄熙来文革式的“人治高于法治”。

汪玉凯认为,胡锦涛报告内容证实了之前关于18大报告内容受薄熙来案影响的传闻。

11月7日,中共开启18大预备会议,在新华网的十八大首页专题里,特别发表名为“薄熙来刘志军案教训深刻 对腐败坚决查处绝不手软”的报导。外界认为,这是中共高层再次释放严惩江派两大将的明显信号。

据人民网北京11月7日报导, 十八大新闻发言人蔡名照说,薄熙来、刘志军等人的问题是发生在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中的严重腐败案件,教训是非常深刻的。

蔡名照宣称,(中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论是谁、职务有多高,只要有腐败就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10月26日,中共最高检察院作出决定,对涉嫌犯罪的薄熙来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按照中国大陆的法律,与最高检察院相对应的审理机关是最高法院。这是中共在文革后审判有“篡党夺权”罪名的“四人帮”之后的第二次使用最高法院审判前高官,最高法院的审判下达后,被告不得上诉,一审即是终审。

薄案实际上是涉及围绕十八大接班的相关“政变”,薄熙来还涉嫌“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及其它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惊天罪行。

(责任编辑:肖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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