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无禁止即自由,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监测不该被管
民间自测和信息分享是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不属于环境监测立法的管辖范围
环保部官员指出中国空气质量监测及发布,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属政府的公共权力,驻华领事馆(直指美国驻华使馆)自行开展空气质量监测违反了环境保护的 有关规定。一个基本的法理常识是:在法治社会里,政府公权力机关行为的基本准则应是“法无明文规定即禁止”;而对于公民的行为则刚好反过来,应奉行“法无 明文禁止即自由”的原则。民间自测空气属于宪法保护的科研自由,而信息分享则是科研自由的必然延伸,也是言论自由的内容。这本就不属于环境监测立法的管辖 范围,并非所有的公民行为都需要行政机关管起来。
即使反对者拿出2009年环保部起草的《环境监测管理条例》规定“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公开涉及环境质量的环境监测信息”。也必须 注意到,从行政管理权限范围来说,该条例可以规范环境行政监测和商业监测,而如果要“管理”一项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则并不适用。既然驻华使馆既非行政单位 也非商业机构,也没有外交规定命令禁止,它的监测活动应与民间自测性质相同。而且这部条例连续三年都处于征求意见阶段,至今尚未颁行。
环保部称个别国家驻华使领馆监测空气质量并发布信息既不严谨,也不规范。
PM2.5事件使政府环保数据遭遇信任危机,民间发起的“我为祖国测空气”行动层出不穷
自2011年关于空气质量PM2.5指数讨论成为公众议题后,许多国内民众撇下美国大使馆数据和官方数据的差别,转而身体力行加入“我为祖国测空气” 行动。一时间,在北京、上海、广州、温州等不少城市,热衷测空气的环保人士涌现,一台小小的检测设备,一个只代表局部的数据旨在引发公众的关注,发现空气 污染的规律,进而趋利避害。南京环保的工作人员对此表示,目前国家并没有明确禁止对于空气质量或PM 2.5的民间检测,所以不会对民间的自发行为进行任何限制。
国外民众全方位参与环保事务,自主测空气与参加一场环保游行并没有什么不同
公众全方位参与决策、监督、执法和法律救济的环境事务制度在国外较为普遍,民众自主测空气某种程度上和参加一场环保游行并没有什么不同。在法国,一家 名叫Aérophile的公司日前在安德烈·雪铁龙公园的上空升起了一只直径达36米,容积约6000立方米的巨型气球,这只气球可随着空气质量的变化, 不断变换自身的颜色以提示民众天气状况。而在英国肯特郡,名为KentAir的空气监测机构由市政厅出资建设,交由独立于官方环保机构的第三方管理。这个 网站每天会公布各项控制指标以及各监测点详细位置。加拿大的和平空气协会则在安大略省设有5个连续监测站以及超过30个被动监测站,所有站点都能监测二氧 化硫、硫化氢、二氧化碳和臭氧指数。前述机构的空气质量数据信息均独立于政府环保部门发布。
英国肯特郡独立于官方环保机构的空气监测网站可查询监测点悬浮颗粒物浓度超标的持续时间(点击放大)。
美大使馆测空气也属民间自测行动,算不上干涉内政
美使馆监测空气只为工作人员及家属服务,不代表城市总体空气质量,受热捧的手机应用也并非其开发
在谈及外国驻华大使馆对中国监测PM2.5数值时,环保部官员将其描述为不尊重接受国法律法规,属于干涉接受国内政,衡量标准则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 和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事实上,这两个让人高度敏感的外交公约只是简单强调了领事人员负有不干涉该国内政之义务。至于监测空气质量并发布信息是否是一国内 政?这的确是个十分新鲜的说法,一般而言,内政本质上是属于国家主权管辖的事项,而要构成干涉,则需要采取政治、经济、甚至军事的手段直接或间接的进行, 以主权管辖和相关手段来界定驻华使馆测空气,那实在显得名不正言不顺,过于危言耸听。
从2008年维基解密曝光的美国大使馆文件可以证实,美驻华使馆2008年购买空气监测仪主要提供的服务对象是使馆工作人员及住在紧邻大使馆的家属大 院中的工作人员家属,用于户外活动参考。考虑到来北京居住和旅游的美国人员(和奥运相关),使馆在推特上建立了帐号,发布了这个数据。美国大使馆发言人也 多次强调,他们的测量标准与中国官方完全不同,且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是无法通过单一空气监测站的数据得到的,至于苹果商店提供的同步关联APP,这并非大 使馆开发,他们和提供者也并没有任何关联。从这个角度说,美国大使馆并无意干扰官方的监测行动,自测行动与普通民众为环保测空气的行为并无区别,没必要上 升到国与国的关系。
美国驻华大使馆新闻发言人强调空气监测站是给美国使馆职员和他们的家人提供服务。
政府监测数据要靠与其他渠道竞争才能赢得信任
其它渠道监测的数据即使不权威,在反映身边关注、环保参与方面的意义仍不应被否定
环保部官员再三强调用一个点位的监测数据对一个区域的空气质量进行评价是不科学的,并指出空气质量的监测在技术上涉及到点位布设、人员资质、分析方法 等多种严格要求。但这并不是否定包括驻华使馆在内的民间空气监测行动的理由。环保部门坐拥政府资源及时、准确发布具有权威性的环境监测数据当然是本职工 作,但不能因为你是权威的,就堵死其他渠道的监测数据。民间监测空气数据最现实的意义就在于,它反映了民众对身边空气质量的关注,以及对环保事业的参与。
以“我为祖国测空气”行动发起者达尔问求知社的自测空气项目说明为例,该组织声明并未具备专业检测资质的权威机构,所提供的检测记录只作为数据结果供 公众参考,公众可以用实测结果与依据世界卫生组织推荐标准而确定的国家标准进行对比,从而对住宅小区的环境现状具有更加清晰的科学认识。检测结果不具法律 效力。该组织研究院称,“我们从来不想代表整个城市的空气质量,可能无法成为权威,但可以知道身边的情况。”
21家民间环保组织致信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和环保部,建议删除《环境监测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中不利于公众参与和监督环境监测的条款。
不同渠道数据的竞争有助于提升数据生产和提供者的责任心和效率,从而促进数据准确性的提高
反过来说,政府检测数据的权威并不通过设备的精良或者布点的密集而自然获得,如果不通过多种渠道产生的数据相互竞争、去伪存真,民众很难建立起对政府 数据的信任感。试想如果没有美国大使馆PM2.5数据“爆表”给公众带来的冲击,就不会有大家行动起来独立自主测空气的热情,也就不会温家宝总理承诺修订 空气污染检测标准。更理想的前景是,官方对民间PM2.5检测等环保活动给予技术支持、业务指导,甚至将民间检测数据、民间行动纳入官方的数据收集范畴之 中,实现数据信息的共享、整合社会环保力量,从而推动环保工作的开展。
排斥民间数据实际是行政权力把持的统计垄断
如同不受约束和竞争的权力一样,对数据的行政垄断将导致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严重的统计造假和统计腐败
环保部拒绝驻外使馆在华监测空气数据的背后,其实源于官方长期大包大揽怕出事的思维,他们的担心在于未经政府确认的随意发布的数据会严重扰乱经济社会 活动的正常秩序。这种思维表面上看是“为民着想”本质上就是赤裸裸的垄断。同一天的天气有多个不同数据究竟能如何制造混乱呢,民众当然是根据生活经验和切 身感受相信最贴近的信息源,而信任和权威也是在这样的相互比较和选择中积累的。政府部门内部的考核、分析、决策之类,完全可以要求以政府统计部门的数据为 准。但政府没有权力禁止其他社会团体发布数据,更不得强令民间的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也必须依赖统计局提供的数据。
监测空气也是同理,政府的统计部门花了纳税人的钱去做数据调查和统计,那是它的本职工作。它的首要任务是提高自身数据的准确性,而不是用行政力量禁止 其他社会组织自己花费成本去同它竞争。规定除政府统计部门以外的民间团体不得发布事关国民经济的数据,究其性质差不多等同于禁止老百姓私下里捐助行善、帮 助弱者,而只能把打算捐助的钱统一上交给中国红十字会,让后者去包揽一切助人施惠的善事。(本节参考陈季冰博文《只有统计局才能发布数据?》)
根据官方披露的数据,2010年全国查处统计违法行为6.2万多起,其中立案查处1.9万多件。
PM2.5引发的风暴中,人们大多数更愿意相信民间数据,而不是政府权威部门。这已反复证明了空气监测“一言堂”赢不来信任,更别提服务,开放不同的监测渠道及数据无疑是眼下最务实的挽回信任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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