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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12日星期二

关于章子怡欲在美国起诉博讯的说明

     中新网6月11日报道,章子怡向香港高等法院递交诉状,针对几家媒体的不实报道正式提起诉讼。报道还称,美国当地时间6月11日,章子怡也通过美国律师 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正式起诉该失实报道的传播源头—海外某所谓"新闻网站",依法追究该网站违背基本新闻报道原则,仅凭一封来源不明的匿名信便不负责任地发布侮辱诽谤 当事人报道的行为。
   
     就近期此事的进展,博讯做以下说明:

    1、在美国当地时间6月6日,位于洛杉矶的Glaser Weil Fink Jacobs & Shapiro LLP律师事务所通过私人送达服务,将一封律师函分别交到博讯的信件处理地址和主编的住处,律师函大意是维护章子怡小姐的名誉,指称博讯的报道是恶意和错 误的,并提出几项要求:要求博讯撤除有关报道;交待信息来源;向章小姐赔礼道歉;对章小姐的损失做出赔偿。
   
    2、就此事,博讯的法律顾问Huang, Tang, and Marvin LLP律师事务所的黄笑生律师和Williams Marvin律师做出回应,大意如下:
   
    “博讯对章子怡小姐本人和她在影艺界的成就是非常尊重的,但作为在美国的电子媒体,博讯努力向读者提供关于中国和世界的公正的内容。博讯关于章子 怡小姐的报道没有使用侮辱性语言,只是发表了其相信是真实的信息;这个信息来自匿名,信息源受美国宪法第一法案的保护,博讯有责任为这些信息源保密。因 此,博讯不会道歉,不会透露消息来源,不会给予赔偿。但博讯会乐意发表章子怡小姐关于此事的有关声明或说明。”
   
    事实上,博讯一直在刊登章小姐的有关声明和报道,以示公正。
   
    截止到博讯发稿时,博讯仍未收到美国法院的有关文件。
     [博讯首发,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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