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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6月26日星期二

刑事拘留未突破 台商憂人身安全

記者羅印冲/台北報導

昨天上午,趕在海基會「大陸台商端節聯誼座談」活動前,陸委會副主委高長先與近十位主要台商幹部舉行內部會議。會中,高長向台商會長坦言,儘管政府以「追求滿分」態度與對岸協商,但有關大陸刑訴法規定的例外條款,北京依舊無法點頭。

大陸刑事訴訟法三月時修訂完成,明訂涉及「國家安全」或「恐怖犯罪活動」事由,不具有廿四小時內通知家屬的權利。部分台商因此憂心,投保協議若無法突破這點,「有簽等於沒簽」。

與會台商指出,高長昨早先與部分台商幹部說明協商進展,以及政府態度。高長強調,政府在協商過程中,都以為台商爭取「一百分」權益努力;但陸方在刑訴法例外方面,仍不願納入通知範圍,「儘管沒有一百分,至少也要有九十九分。」

昨天這場內部會議從上午十點半開到十二點半,中午高長還與台商一起吃便當,期間交談熱絡。

台商轉述,有官員提到最近發生「法輪功台商」遭大陸拘留案例,說明大陸方面不同意「無例外」原則的理由。這也是我方始終難以克服的關鍵。

至於台商是否感覺被政府摸頭?與會台商說,據長期在大陸經驗,政府在「行政拘留」部分,能爭取到「超國民待遇」,很不容易;刑事部分雖然只能比照「國民待遇」,也不算失分,且未來還有進一步完善的機會。

與會台商說,過去一段時間,認為「先簽就好」與「談好再簽」的台商幾乎勢均力敵,但現在越來越多台商認為,現階段的條件已到簽署的程度,這派意見占了多數,「被摸頭的感覺也比較淡了」。


台灣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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