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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1月1日星期五

親歷薄熙來二審(汇总)

亲历薄熙来二审

—几个旁听者的追记

2013年10月25日

上午10:00,薄戴铐进入庭,身边的两个法警的动作,站姿显然比较专业。不像济南那两个“临时工”,一看就像是山寨版的。

薄一进入法庭先扫视了一眼旁听席,旁听的家人向他挥了挥手,他显然看见了。

薄身穿蓝色夹克,白色衬衫没有扎进裤内,略显憔悴,但精神尚好。他面带微笑并抬头挺胸,露出得很轻松的神态,好像是已知将是什么结果。他高高仰头直面审判长刘玉安。

站到被告位子时,薄被解除了戒具。7、8分钟后,申请坐下,获批。

法官宣判分三段,第一段是济南中院的判决词,第二段是被告的11条上述理由和辩护律师的4条补充意见。第三段是山东高院对被告上述理由的评判意见。

薄在前两个部分听得很安静,但到第三段,法官开始逐一驳回他的上述理由时,薄就开始不断插话打断法官的宣判,一一给予“点评”,基本上每一条“驳回”他都插话一次。因面前没放麦克,他的声音稍高,但语态平和,简洁明确。

法官不断喝止他,厅里气氛略显紧张,大家似乎都没见过这种场面,不知接下来会发生什么。

在念到他在中纪委的“自书”时,他插话说“那是诱供”;

在念到唐肖林的证词,他插话说“那是伪证”;

法官念到唐的证词虽自相矛盾,但后来纠正了依然有效时,他插话说“那完全是唐肖林虚假编造的”;

念到一审判决未认定薄熙来批示请于幼军支持“大连大厦”建设一事为谋利事项并不影响该8万美元系受贿所得的认定时。他插话说“有辱中国司法”;

念到大连实德集团申请列入商务部成品油非国营贸易经营企业名单一事请托上诉人薄熙来帮助,薄是否实施了为他人提供帮助的具体行为,不影响受贿罪谋利事项的认定。他插话说“牵强附会”;

念到法国别墅的幻灯片时,他插话说“为什么02年观看幻灯片是在05年才出厂的电脑上看,完全不真实,对证据进行了加工,作假”;

念到徐明出资为薄家购买别墅,被告知情时,薄插话说:“关于别墅的事情,我完全不知情,这只是徐明的一面之词!”;

说到王正刚两次请示如何处置500万元时,薄插话说:“这500万元钱的事,王正刚根本没有到沈阳我的办公室找过我谈过。我完全不知情!”

念到王立军的“休假式治疗”时,薄插话说:“那是中央2月7日的六点意见,你们不能无视中央的决定!”;

念到薄熙来、王立军所犯罪行为不同,社会危害性、量刑情节等亦不相同,二人的量刑不具有可比性。薄熙来及其辩护人的前述上诉理由和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本院不予采纳时,薄插话说:“叛逃者只判两年,促使叛逃者判7年,这是黑白颠倒,主次不分!有辱中国司法!是中国法治的倒退!”

面对薄出乎意料之外的“实时点评”,法官有些恼怒,一声高过一声的呵斥:“被告人,你不能喧哗!”,“不能讲话!”, “我警告你”! “你站起来”。。。。 面对法官一次次大声“警告”,薄则是毫不理会,既不愤懑,也不惧怕,即便被牛高马大的两个法警强行按住或又强行拉起,他仍然顽强地为自己的清白表达着意见。

法官呵斥:“你不能讲话。你要尊重法律!”; “我尊重法律,更尊重事实”,“公众有知情权,不能只听一面之词”,“轻重不分,是非颠倒”, “你能把我怎么……”,“有辱中国司法,是中国法制的倒退”。

在法庭上法官显得有些准备不足:言辞失当,进退失据,场面几近失控。既不够专业,也没涵养,语言简单粗暴。比起一审相对公开的审判,刘玉安法官的表现只能是不及格。

反衬薄给人感觉到是很有修养,表达的简单明确,声音平和,但该说的一句没落下。

当法官终于念完宣判词,法警带他离开法庭时,薄熙来大声喊了几句:“我无罪!办案人员想充当打虎英雄,实际上是在办冤假,假案,错案!”“这是中国法治的倒退。”

这次二审宣判大约持续45分钟

退庭后引起旁听者议论纷纷的是,薄熙来的笑容:是无奈?是蔑视?是嘲笑?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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