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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3日星期四

用维稳打击维权 中共失国际颜面

大陆盲人维权律师陈光诚在美国国务卿希拉里抵达北京后,赴朝阳医院就医。陈光诚暂时不会离开大陆,这是中美妥协下的产物,但在中共高层「承诺」下留在大陆,必然会被继续「严密保护」。而中共因陈光诚事件,暴露出法治缺失、践踏人权、维稳之恶的真实社会面貌,在国际社会面前已颜面尽失。

陈光诚自幼失明,依靠自学法律知识,帮助许多农村村民、残疾人士维护权益,他因此被称为「赤脚律师」。他的诉求很简单,只要维护农村妇女生育权和维护残疾人士的人权,而这样一位盲人,临沂居然用了数百人、每年花费数千万元人民币用以软禁,究其主因,居然是为了「维稳」。

在大陆,维稳是一个产业,也是各级政府每年花费最大的项目之一。一个陈光诚也许不是什么「危险人物」,也不是「革命领袖」,但只要和维稳沾上边,当地政府便可以得到可观的维稳经费。近年来,大陆社会矛盾加剧,每年万人以上的群众抗议事件有上万起,「维稳」在中共眼里已是「必要之恶」。

例如,在乌坎事件中,汕尾市委书记郑雁雄就讲得明白,「你们以为调大批武警来包围村子是不用花钱的吗?」各地政府每年都编列预算,阻止民众离开当地上访,还去北京抓上访的人,甚至雇打手到上访村抓上访者回乡。目前,在中国大陆不知有多少案子以维稳之名,地方得以坐收经济利益,致使遭受到迫害。

随着社会多元化,各种矛盾加深,中共打击异议人士的手段也愈趋进步。但如果一再把「维权人士」打成「政治异议分子」,整个社会将要付出更高的成本。

这种模式是否成为中共未来维稳的新手段,尚待观察。但即使中共留下陈光诚,代表了不同于当年处理方励之事件时,已累积不可同日而语的某种自信,对外向美国呛声不要干预内政;对内可能从此推动内部改革,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共绝不能容忍陈光诚可能成为大陆维权人士的「精神领袖」,转变为社会隐患。




【2012/05/03 联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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