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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2月19日星期四

泛华网专讯:章子怡告博讯案,到底有没有胜诉?

【泛华网2013年12月19日讯】章子怡告博讯案,以博讯网英文版在12月17日发文就章子怡陪睡的报道向章子怡道歉告一个段落。目前,中国国内的报道普遍以章子怡胜诉为结论。泛华网的调查显示,这个结论是与法庭文件不符的。到目前为止,法庭文件显示双方已经在12月12日“原则上达成保密和解”,“进一步的和解会议将不会记录在案”。也就是说,外界将永远无法知道和解的具体内容。17日的博讯网道歉文显然是没有公开的和解内容的一部分。

尽管在法律上来说,这个案子最终是以和解为结论,但博讯的道歉文显然支持了章子怡的说法,而不是支持博讯先前的报道。就事实来讲,可以说章子怡尽管没有胜诉,但赢得了事实,赢得了声誉。但是,泛华网进一步的调查显示故事可能比这个结论要复杂。法庭文件显示,这个历时18个月的诉讼从来就没有进入实质性阶段,章子怡多次申请延期以反对法庭开庭聆听被告的法庭没有法区管辖权的撤案申请、以及被告的要求章子怡缴纳20万美金作为原告方面败诉的保证金的申请。双方最终在一再延期的关于撤案申请的聆听之前达成和解。法庭法庭文件显示章子怡从来没有处于上风,章子怡多次就撤案聆听的延期要求显示章子怡显然担心该案会被中途撤案。泛华网的调查发现这些交锋过程与最终的博讯道歉存在明显的逻辑上的矛盾。

比较符合逻辑的推测是,章子怡向被告付出了巨额和解费以换取诉讼的终止以及博讯的公开道歉。也就是说,章子怡赢得了面子,博讯赢得了里子。

法庭文件显示的诉讼中的重要过程包括:

- 章子怡于2012年6月14日起诉被告。
- 被告于2012年8月15日要求法庭撤销此案,理由是该法庭没有法区管辖权。
- 2012年8月31日章子怡要求将原定于2012年9月21日受理被告撤案申请的时间改为2012年10月12日。
- 2012年9月14日章子怡再次要求将定2012年10月12日受理被告撤案申请的时间改为2012年11月16日。
- 2012年10月19日章子怡第3次要求将定2012年11月16日受理被告撤案申请的时间改为2012年12月21日。
- 2012年11月29日法庭下令定于2013年1月25日受理被告撤案申请。
- 2012年12月24日被告申请要求章子怡缴纳20万美金作为原告方面败诉的保证金,并通知原告此申请也将在2013年1月25日一同聆听。
- 2013年1月4日章子怡申请反对交纳保证金。
- 2013年1月23日法庭下令将在2013年2月22日聆听被告的撤案申请。
- 2013年2月20日法庭下令取消原定于2013年2月22日的聆听。
- 2013年8月21日法庭下令于2013年9月16日聆听撤案申请和保证金申请。
- 2013年8月28日双方同意和解是最好结局,并给出90天时间双方调解,因此撤案申请和保证金申请的聆听改为在2013年12月23日举行。
- 2013年12月12日双方原则上达成保密和解,进一步的和解会议将不会记录在案。

法庭网址是: http://ia700803.us.archive.org/25/items/gov.uscourts.cacd.534889/gov.uscourts.cacd.534889.docket.html


泛华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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