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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15日星期六

泛华网揭秘:曾庆红儿子3千2百万悉尼豪宅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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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华网披露:悉尼豪宅确实属于曾庆红的儿子

【泛华网2013年06月15日讯】曾庆红儿子曾伟在澳洲悉尼的豪宅细节终于被泛华网挖掘出来了。


从豪宅看悉尼歌剧院


改建前的豪宅

这个豪宅有个专属名字,叫Craig-y-mor。曾伟2008年3月7日购买时的成交金额是$32.4m,就是3240万澳元。与以前传闻的不同,豪宅并不位于悉尼杰克逊港的北岸,而是在南岸的Point Piper。Point Piper是悉尼最豪华的居住区之一,位于悉尼歌剧院的东面。市政府的名称是Woollahra Council。悉尼市是悉尼国际都市的中心区,只有大约几公里的范围。Point Piper位于悉尼市的边缘。泛华网了解到澳洲行政划分是小市制,悉尼国际都市包括了几十个这样的小市。这个豪宅正面对着悉尼歌剧院和悉尼大桥,被悉尼地产界誉为具有明信片一样的风格。这个交易是澳洲有历来排名第3的最高纪录。



从谷歌的卫星图可以看出,这个豪宅的前花园包括一个游泳池。豪宅完整的地址是73-75 Wolseley Road, Point Piper, NSW 2027, Australia,也就是一块地占了两个街号。该豪宅位于街道旁的约两层楼高峭壁上。2008年购买时,为减少关注,购买者只有蔣梅一个人。成交时没有贷款,全额支付。但在2009年,纽州地契局(Land Title Office)注册上加上了曾伟的名字。泛华网注意到2008年时,曾庆红还是中国国家副主席。




中间圆圈就是豪宅Craig-y-mor

比较诡异的是,泛华网在做调查时发现,谷歌地图上在73号前大约有70米的范围没有街景图。泛华网注意到谷歌地图上街景图并没有涉及到隐私;范围70米街景图被整个屏蔽,显示曾家的势力已经可以干预到谷歌的运作了。读者有兴趣可以自己试一下谷歌地图的街景图。



豪宅最初的占土面积是2600平方米,后来一分为二,现在的面积是1153平方米。始建于1910年,1960年代做过重大装修。1991年的成交价是$7.14 m。2005年自杀身亡的大名鼎鼎的澳洲犹太证券商Rene Rivkin在2001年以$10.7m得到该豪宅,并在2004年以$16.15m的价格出售给商人Ben Tilley。曾伟的妻子蔣梅正是从Ben Tilley手中购得。


成交时的样子

根据Woollahra市政府的重建申请资料,曾伟计划花$4.95m,也就是5百万澳元推倒重建。这个单一住宅的重建计划当时被认为是悉尼歷史上最昂貴的推倒重建工程。由于该豪宅是古迹,重建计划一度受到障碍,但在2010年圣诞节前夕终于获得通过。改建前这个豪宅有4间卧室,5个卫生间和6个停车位的车库。


改建时的样子

泛华网的调查还显示澳洲媒体Fairfax在2010年4月证实曾伟是以投资移民的理由移民澳洲的,并在2009年获得永久居民的签证。澳洲的永久居民的签证相当于美国的绿卡。蔣梅是前央視《影視同期聲》欄目主持人。曾伟、蔣梅和人和网的戴永革、戴秀麗在2006年11月24日在澳洲注册了一个公司,叫FRUIT MASTER INTERNATIONAL PTY LIMITED,公司号码是ACN: 122 843 298。戴秀麗是英国公民,被福布斯评为英国第15最富。


改建后建筑面积扩大了很多,已经没有了前面的花园,建筑直接贴着游泳池

曾庆红、曾伟和蔣梅的更多故事可见: http://panchinese.blogspot.com.au/2012/12/blog-post_6519.html

泛华网披露。

巨额地方债转嫁百姓 中共新招骗术揭秘

(新纪元周刊329期,记者方涵报导)中国《时代周刊》披露了中共官方将巨额的地方债务包装成“理财产品”,卖给老百姓。难怪,中共官员在谈及地方债时,都表示债务风险“可控”。

尽管中国和西方金融业一直担忧中共地方政府发行的20万亿巨额地方债会引发债务危机,中共地方和中央官员却表示对此并不担心。5月30日,中国大陆媒体的一篇文章揭示了官员们“信心”背后的一个原因,即部分地方债已经通过银行“理财产品”的外衣,转嫁给了大陆民众。

中国地方债台高筑

2013年5月29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第一副总裁大卫‧利普顿在北京称,算上中国地方政府债务,中国政府债务已经占2012年中国国民生产总值(52万亿)的50%,即26万亿人民币。2013年4月6日,财政部原部长项怀诚在博鳌亚洲论坛上表示,由于地方政府债务透明度低,他的估计是地方债总额超过20万亿元。

4月9日,惠誉(Fitch)将中国长期本币信用评级从“AA-”下调至“A+”,同一天,穆迪(Moody's)将中国评级展望从“正面”下调为“稳定”。穆迪认为,在降低地方债务风险和信贷扩张问题的解决上,中国没有达到预期进展。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最新发布的《财政监督报告》指出,受2008年刺激计划影响,中国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加速发展,地方基础设施项目融资或成财政风险潜在源头,80%被调查城市称会以销售土地来偿付债务。一些政府仍处于极脆弱风险边缘,如一些欠发达西部省份。

地方政府转嫁债务给民众

虽然中国地方政府债务高筑,但中共各地和中央官员在谈及地方债时,都表示债务风险“可控”。5月30日,中国《时代周刊》披露了官方如何把地方债务转嫁给老百姓。

首先,各地方政府主导注册一些名为“某城建开发公司”、“城建资产经营公司”的融资平台,然后地方政府为了政绩或满足升迁的好大喜功开始立项,比如:建机场、建高速公路、盖政府大楼……

然后,上述融资平台拿着政府的项目去找银行融资,更多是找跟自己有千丝万缕联系的城市商业银行。因为是政府背景的公司,又是政府的项目,所以这些融资的获取就异常顺利,一般情况下是:分管副市长(副县长)审批金额多少,银行就给贷多少。

城商行当然知道,融出去的钱大半是有去无回,所以就把此债权转卖给信托公司,比如10亿元的融资,银行说:“我只留下2%的利息,剩下的你接手,签的是5%的利息,你还有3%可赚。”

接盘的信托公司也知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是个什么东西,信托公司为逃避风险就把这些个债权打包成一个个“项目投资产品”,比如“城建公司修高速项目”。不过,它们都有一个很炫丽的名称理财产品。

信托公司把“理财产品”“回笼”到银行,让银行代理销售并拿取回扣。银行就印些广告,再开一间“理财室”、配个理财经理,打开电脑,看着储户的存款额,开始给闲钱多的“VIP客户”打电话推销。

在理财经理殷勤介绍和利息的诱惑下,这些VIP客户就开始买这些理财产品。至此,这些储户,或者说普通的老百姓(特别是大爷大妈),就稀里糊涂地成为了地方政府的债权人。

买到幽灵合同 有苦无处诉

这些理财产品往往不能及时兑现,去年华夏银行起步50万元一份的VIP产品让客户血本无归。但经典一幕是:客户去找银行,银行会说:“合同上没有银行的章子,我们只是代售。”

如果投资人依照合同上的章去找信托公司,信托公司会说:“我们只是理财的信托公司,就好比你买了中石油的股票赔了,你不能找开户的证券公司吧!”

投资人去找城建公司,城建公司说:“我们是跟银行签的约、融的资,你是谁?”

投资人再去找信托公司说:“明明写着保本的!”信托公司反驳:“投资有风险,你没看合同条款细则吗?这是政府项目,政府不光说保本,还说有补贴呢,不信你去问政府!”

投资人去问政府,政府说:“我们只是立项,审批项目,我们只是行政机构,连这你都不知道?”

投资人要去打官司,但发现要在被告人所在地法院打,而银行在本地,信托公司在上海,城建公司在北京……

后果比美国房地产危机更大

据英国《金融时报》报导,内地最大内资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董事长张克爆料称,地方政府债务已“离开可控的范围”,或将引发比美国住宅市场崩溃更大的金融危机。他表示,从公共广场到道路修缮,许多地方政府投资于回报平平的项目,因此只能依靠滚转债务来偿还债权人。“用发新债还旧债,总有一天这个循环会画不下去。”目前大陆甚至一些县政府都能藉助投资实体轻松发行债券,“这就演变得有些可怕,全国有2800多个县。如果每个县都发债,有可能带来危机。”他表示:“这可比美国房地产危机更庞大!”

不少专家担心,中共地方债务将像美国房地产次贷一样,引发中国经济危机。◇

本文转自第329期【新纪元周刊】“焦点新闻”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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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微博上对刘志军案进行的舆论审判






作者 肖曼

眼下的中国虽然时兴“做梦”,但不会有中国人会梦想在刘志军案的审理上能体现出中国的司法自信。尽管如此,这场粗糙的“司法表演”还是令人吃惊。种种评论和批评出现在中国的微博上,微博成为中国网民点评刘志军案的法庭。

这其中的原因很多:首先,原中国铁道部长刘志军涉嫌受贿、滥用职权一案选在一个星期天在北京开庭,这本身就很特殊。而检方当庭就认定刘志军坦白彻底,受贿赃款基本挽回,因此提出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这也招致人们的质疑,因为替嫌疑人要求从轻处罚的应当是辩方而不是检方。在3个多小时的时间内,法庭就认定多达477卷的案情全部清楚明了,也体现中国特有的司法审理速度。刘志军的眼泪更使其成为这出“司法表演”里的最佳男主角。

刘志军涉嫌受贿及滥用职权的金额巨大,其中仅刘志军涉案房产就多达374套、超过人民币8亿元之多。按照以往的案例,刘志军应当被判死刑。但从官方媒体的报道口气上看,刘志军很有可能被判不了死刑立即执行,最多可能被判死缓。甚至连起诉他的检方都要求法庭从轻处罚。

对于刘志军会被轻判免死和法庭审理中的表演色彩,不少网民在微博上发表评论:

学者荣剑写道:“该案只是检验中国反腐和法治的一场小考,中考和大考还在后面。对于这样一个引发全社会高度关注的案子,居然在短短三个小时里就仓促结案,罔顾法律的 严肃性,罔顾司法公正何以向国人交代?何以让国人对中央反腐的真实性产生信心?刘志军案这个小考都不及格,后面的所有中考和大考都将毫无期待。”

“为什么不敢公布官员财产?刘志军就是一个答案!他被迫公开出来的财产是,374套房产,近9亿现金,大量股权股票和书画艺术品。这个迄今最大贪腐数额被公 诉方以不同名义披露,还想掩盖什么?可以肯定,刘志军绝不会是这个制度豢养出来的最大蛀虫,躲在黑幕中那些大大小小的刘志军们正在拼命阻止财产公开。”

“每年被法办的高官为数不少,判的刑都不轻,掉脑袋的也有好几个了,但这些判例都不足以震慑那些还在逍遥法外的贪官,让他们有所收敛。可以肯定,刘志军如果 不是被抓,他的贪腐数字还将成倍增长,他现在八辈子都花不完的金钱和数百套房子仍然无法让他满足。在权力无所约束的制度里,他们欲壑难填。”

“可以断言,所有贪官均是一路贪腐,一路提拔,而且越贪越提,越提越贪,贪不可挡。贪官岂止制度无所约束,而且毫无道德羞耻,贪官心心相印,官官相护。刘志军绝不是忏悔的眼泪,他最多只是后悔运气不好而已。制度不变,贪官不绝!”

法学专家何兵写道:“贪官的”中国梦”就是,“检方当庭提请从轻处罚”。他的“中国梦”实现了。”

“刘志军如果不判死刑立即执行,贪污受贿罪的死刑,实际上就被废止。多少贪官,眼含热泪期待中……”

“刘志军房产374套,受贿6千多万……北京检察院认为可以从轻处罚。七位公民在北京展示横幅,呼吁公开官员财产,北京检察院认为这是犯罪!这是为什么?”

小斯在广州:判文强死刑,也就一千多万,加了一个说法,说司法腐败危害社会极大,就被毙了,至今没有什么纠错;刘志军受贿几倍于文强,铁路腐败也一样危害极大,但刘肯定死不了。这如何平衡呢?最高法院。

香港在线:检察院竟然为刘志军求情,真是奇葩!前几天香港有个警司享受酒楼折扣饮食,前后港币只有数千元,被判12月监禁不得保释。法官强调,公职人员犯罪以后,不 要讲曾经对社会贡献多大,因为公职人员不是免费为社会服务,他们享有优厚的薪金,他们的职责就是服务社会。没有刘志军,难道中国跌路就不发展了?

表演司法:他们从来就不想要尊重,只想要臣服。陈良宇不上诉,谷开来不上诉,刘志军预判也是死缓不上诉并感谢党感谢法庭。

裴宣手札:不是英美那种司法交易。这是司法横蛮的产物,意在掩盖,使法庭无法充分展示犯罪事实,无法围绕实施控辩。因为事实的展示,会让统治群体内部,甚至操控者尴尬。

宋小鲁:中国反腐捷径:一靠美女脱裤,二靠情妇反目,三靠子女跋扈,四靠名表外露,五靠小偷入户,六靠垮桥倒屋,七靠内讧悔悟,八靠意外炫富,唯独不靠公开财富接受监督。

一位网民在微博上问袁裕来律师:在法庭辩论阶段,首先提出对刘志军“可以从轻判决”的居然是检方。请问:这样的贪官,居然要被“轻判”,天理能容吗?

袁裕来律师回答说:能轻判,这是政治任务。

台海评论家毕殿龙:这么多房子是真的吗?刚开始还以为又是乌龙爆料。但当看到越来越多的媒体,包括人民网都这样报道,才有点相信了。374套房产,近8亿巨额财产,是不是现有监督的机制仍然发现不了?刘志军原单位的纪委干部是不是算失职?纪委难道只能让“小三”做线人?如果刘志军说要为中国梦出力的话,无论判决结果如何,坦白和公开其心路历程是其唯一的机会。

法国国际广播电台

一个新纪元的法律体系——非法法系

[本文改自我的一篇投稿于庆祝中国共产党九十年大寿文献汇编的研究论文,目的是为下一个中华纪元打下一些理论基础。不幸的是没有入选。现做一些改动发表于明镜博客。]

现在大部分人都认同全球最大的三大法律体系是普通法系,大陆法系和宗教法系。普通法系亦称英美法系或海洋法系,起源于英国。英文是 Common Law,意为一致性的法律。该词来源于当年英格兰国王推广相对统一的国家法律。Common Law 这个词具三层含义。第一含义是法律条文,是指国会立的成文法(Legislation)未涉及到的部分,法官在判案时自主确定的法律;也称为判例法,法案法,案例法(Case Law);或是法官当成文法有不明朗的时候对成文法的解释。大家知道中国的法律解释权在人大而不是在法院。第二含义是指一种特殊的法庭,普通法法庭(Common Law Court)或指在这种法庭上打的官司(Common Law Case)。在普通法法庭上打官司,不需要具体依据什么法律。比如,我和你签约打赌,说好你输了要赔我一百万,结果你赖账,我就起诉你。如果这件事是在具体成文法范围内,比如赌博法,那我们就按赌博法的条文来打。如果不属于专门成文法,我们就按合同纠纷来打。但我也可以按普通法来打,说你赖账不付使了我很生气,气出了氙气,我不仅要那一百万还要一亿元的赔偿。这种官司就得在普通法法庭打。第三含义就是法系。普通法系覆盖全部的英联邦国家,外加美国。尽管美国从英国反出,但并没有放弃其法律体系。普通法的格式和程序非常严格,由于程序上的违规,导致案件不得不接受看似不公平的结果。普通法的法律组成上案例法占了很大的比重,因此是经验主义的结果。在邏輯推理模式上普通法系以批判式思维(Critical Thinking)为主,无论是陪审团还是法官,个人意志常常重要过逻辑。

大陆法系又称为法典法系、欧陆法系、民法法系、罗马法系、罗马日尔曼法系,覆盖了当今世界的广大区域,以德国、法国、日本等国家为代表国家。一般而言,中国被认为是属于大陆法系的国家。我们下面会讨论这个问题。大陆法系的英文是 Civil Law。其特点是具有悠久的法典编纂的传统,在法学理论上崇尚理性主义、倾向于建构重視邏輯,抽象化的概念体系,在司法审判中传统上要求法官严格按照法条审判。以三段论(Syllogism)为最重要的邏輯推理模式。

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并称为当今世界最主要的两大法系。宗教法系以伊斯兰法系为主,这里就不多讲了。除了这三大体系,还有一些更细的划分,比如分出了社会主义法律体系(Socialist Law)。需要说明的是,国际间的共识是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只是指前苏联,并不包括中国。

那法系又是如何与政治体制发生关系的呢?普通法系首先认为法律不是管理的工具,本身也不提供对公正的裁决,而是提供了一套程序和框架,从中人们可以寻求公正。这个原则就是 Rules of Law。普通法系认为公正是个人幸福所必须的。换句话讲,普通法系是以个人的幸福为最高宗旨的。这个最高宗旨随着时间的推移,自动导出了人权法案和行政、立法與司法三权分离的政府构架。三权分离是为了防止政府泛用权力。人权法案或称权利法案的理念是天赋人权不可为包括政府在内的任何人剥夺。与 Rules of Law 相对的是 Rules by Law,其中心思想是法律是管理的工具,而其法威主要来源于政府立的法。Rules by Law 的政治理念在中文里是“依法治国”。需要说明的是,Rules of Law 并不与 Rules by Law 完全矛盾,事实上除其本理念外,Rules of Law 的实施部分就是 Rules by Law。如果简单地将大陆法系与Rules by Law 等同起来也是不对的;但与普通法系相比,大陆法系的理念和实践都更接近 Rules by Law。

除了上述的不同,那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还有什么根本性的差别呢?那就是对法律的解释权。在普通法系里,解释权在法官手里,是司法的一部分,而大陆法系里解释权仍然在立法者手里。解释权的差异使得普通法系更有效地保证三权分离。另外,个人的作用在普通法系里明显大于大陆法系。而这种个人作用的差异也使得普通法系的社会更具有自我纠错功能。表面看,在普通法系里更容易出现个人专权的事。但事实上,对政体根本性的威胁来自于机构的可能远大过于个人。总之,普通法系与大陆法系相比,社会机制更灵活,更有效阻止恶法的实施,如果不能阻止恶法立法的话。其结果是普通法系的国家民主制度相对更稳定,社会创造力更强。这些差异后果就不只限于法律体系自身了。看一看英国和法国在撤出他们的殖民地后的结果就可以看到影响的深远。法国在撤出他们的殖民地后几乎必然出现权力真空,内战和杀戮。

回顾西方议会政治制度(Westminster System)的产生,Rules of Law 是基础。而这个制度的精要就是宪政和民主。

现在我们看一下中国。改革开放30年,我们从一穷二白发展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之一。尤其是在江泽民同志的领导下,我们中国共产党从一个无产者的革命造反集团成功地过渡为一个代表先进生产力的精英政治集团。我们取得了历史上如何一个造反集团从没有取得过的成绩。我们的国家是我们共产党用鲜血打下了的,如果一场选举就交出了政权,既对不起先烈,更对不起我们自己的利益。尽管我们知道民主是个好东西,但再好也好不过自己手中的利益。为了防止一夜变天,我们必须在基本理念上明确了我们永远不应该在高层次推广民主制度,即便我们肯定可以赢得大选也不能干,因为总会有输的一天。为了对抗民主,我们必须要保持高度的统一和高度的中央集权。对任何不同意见和批评,我们只可以接受有限度的宽容。

随着时间的推移,被统治的人必然寻求政治权力上的分享,而我们的政府也自然地寻求更有效的管理理念,从加强自我纠错的机制到减少政府运作成本,等等。我们共产党在这方面做的很不错,我们正渐渐地从人治转变为法治(Rules by Law),从对既忠诚又优秀的人才的依赖转变为对制度的依赖。同时,那些已经在前期取得了经验利益的人也自然地寻求制度上的保证。但是,我们现在遇到了一个悖论,那就是当制度完善到一定程度,制度本身就一定会对对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造成约束。而经验显示,一旦当制度反过来成为对制度制定者和执行者造成了约束,这就已经陷入了宪政的陷阱里。一旦误入了宪政的陷阱,和平演变就开始了。因此,我们决不可以走上宪政的道路,决不可以进入 Rules by Law 的状态,更不可以进入 Rules of Law 的状态。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提高,大陆法系也自然会滑入议会政治制度的轨道。事实上,在议会政治制度里,Rules by Law 并没有法律利益的受体,随时间推移,Rules by Law 也会过渡到 Rules of Law 的状态。这是人类文明进程的自然规律。因此我们不仅要放弃大陆法系,还要放弃传统概念里的法制建设。与民主相比,宪政才是我们真正的威胁。而宪政正来源于我们对制度的完善。这几年经济高速发展,带来了一些问题,比如地方政府官员贪污,强行拆迁带来的民怨,等等。事物发展总是具有两方面的。这些问题也减缓了我们对制度完善的步伐。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我们要明确,制度不可以成为我们决策的障碍。制度必须不可以对制度的制定者和执行者造成约束,哪怕这将导致制度和法律型同虚设。我们要明确,制度和法律只可适用于与共产党精英集团没有任何瓜葛的被统治阶级。尽管这可能会带来一定程度的混乱,但同时也带来决策过程的高效,而这种高效是我们在这个世纪称雄世界打败西方列强的保证。换言之,我们必须坚持 Rex lex,也就是政权必须凌驾在法律之上。

在法律层面上,我认为我们有必要组织足够的法律学术理论研究力量,开展建立新的法律体系的工作。这个新的法律体系的特点是法条(Code)法律和宪法之间不必自洽,判案也可不依赖法条,而是以不成文的精神和习惯做法为最高准绳。在明镜hukan博的建议下,这种新时代的法律体系可称为非法法系,英文可翻译为 Unwritten Law。通俗一点,就是我们一切按潜规则办。不这样的话,我们终有一天会滑入宪政的漩涡里。

同胞们,下个世纪是我们的世纪。为了这个宏伟的目标,我们应该从每个人做起,让我们养成不按牌理出牌的习惯,并将这种法系概念生活化,文化化。同胞们,朋友们,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永远永远不要去排队。

07月 19th, 2010

来源:爱中国就必须支持中国共产党(爱必支)明镜博客

经济减速、资本外流,人民币掉头向下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证据显示中国经济增长放缓,并且大规模的资本流入正在被创纪录的资本外流所取代,人民币一改今年以来多数时间的上涨局面,掉头朝下走。

如果从5月27日触及的历史高点算起,人民币兑美元已累计下跌0.3%,从前看涨人民币的分析师和交易员转而预计人民币将陷入停滞或进一步走低。

在汇率不受管制的离岸市场,人民币兑美元跌幅更是达到了0.5%左右。交易员们表示,一些对冲基金正在了结人民币看涨头寸。

不可否认,在全球新兴市场普遍遭到抛售的不利环境下,人民币可谓是一枝独秀。今年迄今为止,人民币兑美元上涨1.4%,其他亚洲货币均为下跌。不过近期人民币的下挫却反映出国际投资者越来越不看好中国经济的前景。

瑞典北欧斯安银行(Skandinaviska Enskilda Banken AB)亚洲策略负责人Sean Yokoda表示,人民币一直表现不错,抛出人民币可以锁定利润。

美元兑人民币周五收于6.1308元,与前一交易日相比变化不大。中国央行允许人民币在每日中间价上下1%的范围内波动。

市场中有关人民币汇率被低估的看法不仅普遍存在而且由来已久,很多人相信人民币长线升值乃是大势所趋,这也使得押注人民币单边升值的做法大行其道。不过自从 去年年初开始,就有迹象显示中国经济增速开始放缓,贸易资金流更加均衡,日交易区间扩大,这些都导致人民币更容易出现令人意外的下跌。

中国政府上月加大了对银行外汇贷款规模的控制力度,并对通过伪造贸易文件获取人民币的投机行为进行整治。受此影响,人民币需求也有所下降。

澳新银行(Australia & New Zealand Banking Group Ltd)周四称,建议客户解除短线人民币多头头寸。汇丰控股有限公司(HSBC Holdings PLC, 0005.HK, 简称:汇丰控股)周一称,预计资金流入放缓以及监管压力将令离岸人民币承压。汇丰控股是离岸人民币交易集中地香港最大的银行。

数据追踪机构EPFR提供的资料显示,截至6月5日当周,中国股市和债市资金流出量达到创纪录的15亿美元,扭转了今年头几个月资金大规模流入的格局。

此外,经济学家们下调了对中国经济增长的预期。摩根士丹利(Morgan Stanley)周四将2013年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从8.2%下调至7.6%。巴克莱(Barclays PLC)本周将中国经济增长预期从7.5%下调至7%。高盛(Goldman Sachs)中国策略师哈继铭周一在一份研究报告中称,未来七年,中国经济的年均增速可能放缓至6%。

现在有关单向押注人民币汇率不再万无一失的观念越来越强,由此人们对于中国政府可能放松对人民币汇率管制并扩大人民币日交易区间的预期升温。出于对热钱急剧流入的担忧,中国往往会避免在人民币面临较大升值压力时采取上述举措。

巴克莱在谈到中国政府关于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的改革时称,这为中国央行实现所期望的汇率双向波动提供了难得机会。

中国央行副行长易纲曾在4月份表示,央行计划在近期扩大人民币交易区间。中国央行曾在2012年4月将人民币日交易区间扩大一倍,使美元兑人民币交易价可在中间价上下各1%的区间内浮动。这一次,经济学家们预计人民币日交易区间会扩大至中间价上下各1.5%-2.0%。

Fiona Law,华尔街日报中文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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