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9年,姐姐吴今出生,出生时叫吴瑾。姐妹俩的父亲叫吴承之1939年生,上海人,中国科技大学地球物理系毕业,退休前是国家地震局高级工程师。母亲是朱明新,1940年生,吴承之的同班同学,退休前是中国远洋运输总公司高级工程师。姐姐随父姓,非常聪明,也很有思想。姐妹俩的外公朱焘谱,又名朱启明,参加过一二•九运动,文革前在北京市委工作,文革后平反,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当顾问,离休,2001年去世。朱令的外婆退休前是北京一所中学的校长。
1973年11月24日,妹妹朱令令出生(新闻报道都采用朱令这个名字),随母姓。朱令从小就学习钢琴,15岁时开始学习古琴。姐妹俩一样,都是多才多艺的才女。
1987年9月,姐姐吴今考取北京大学,入读生物系87级生物物理及生理学专业。据朱家亲友回忆:“吴今以罕见的高分考入当年分数最高的北大生物系,吴今不仅成绩好,会弹钢琴,而其她的长项是跳芭蕾舞,是北大校舞蹈队的主要成员。”
1989年4月1日,周六,姐姐吴今和十几个同学外出野三坡春游,当时全班逃了周六的课。那一天据说大家(当然吴今也是)玩得非常尽兴。周六晚上全班住在当地的老乡家里。大家根据自己的安排,讨论分成两拨,周日上午和下午分别回北京。吴今因为周日下午有大运会团体操排练,所以决定同上午回城的一拨回来,其实第二天上午回城的同学中并不是每一个人都知道吴今周日下午的安排,只是知道她也想上午回去。
1989年4月2日,周日,早晨吴今把自己的物品都收拾好随身携带,下午回城的同学出发去时,距离上午回城的火车发车时间还早,另外吴今的好朋友也在下午回城的同学一拨,再加上头一天大家玩得很高兴,吴今虽然下午要赶回去,但是表现得意犹未尽,想和这一拨同学一起出去走走,然后再回来和第一拨同学汇合。她当时把自己的物品都收拾好随身携带,所以也可以直接去火车站和同学汇合,于是就产生了误会。吴今和下午回城的朋友走了一段,就折回去汇合上午回去的同学,就在这中间出了事故。上午9点出头,吴今和前队分手,她理应在10点之前与后队同学会合,然后一起乘火车回北京,但是她神秘失踪了。下午回去的同学觉得她已经回去了,上午回去的同学左等右等不见吴今,先是以为她是不是自己独自去了车站,因为在老乡家已不见她的物品,但是大家还是等到很晚,所以到了车站时车早进站,大家又说是不是吴今已经上了车,于是就上车一节一节车厢寻找,没有找到。大家就想,因为不知道她是不是一定要赶回北大或回家,(即使知道她要有团体操排练,因为是上百人的排练,不是每一次都必须要出席的,但是那次因为要分组,吴今其实是一定要回去的,但并不是每个同学都知道的)所以觉得可能她还没有玩够,禁不住下午回来的同学们的劝说,就决定不上午回了。下午回北大的同学到了寝室已经是很晚了(半夜?),所以没有见到吴今还以为她上午回来后办完事情回家了。而上午回来的同学以为她和下午一拨回到北京后没有回北大直接回了家,大家没有提及。
1989年4月3日,星期一,大家上课时才发现吴今不在,询问起来才发现不对,赶紧打电话给吴今家,于是当天下午他们班的一些同学和吴今的父母一起,坐着她父母从单位借来的车,再次赶往涞水,但是当天没有找到。
1989年4月4日,星期二,请了当地的老乡一起帮忙。因为吴今遗体所在位置比较隐蔽,没有在她失足的地点直接看到吴今,而是在另一个山头上,看到对面一处半山腰上隐隐约约的和山上绿色(黄色)不一致的颜色(据说是紫色,还是据说吴今当时穿着紫色的裤子,当时是中午时分,在太阳下比较显眼)从而找到的。人们这才从各处又赶到出事地点,赶到时又过了一两个小时。发现尸体的地点距离吴今和同学的分手地点只有几百米。吴今落下的悬崖是由一个大约10几米到20米的缓坡,然后是20几米的直壁构成,但是吴今的遗体是在缓坡处,并不是在直壁悬崖的底部。这就是说明吴今当时不是从直壁悬崖上摔下来的,吴今的身上没有她曾经挣扎着止住下滑的痕迹,比如手上没有抓住什么小树枝,泥土什么的伤痕,手指甲也没有见到泥土什么的。据说,吴今同班一名男同学最先下到吴今躺着的那个平台。他说吴今衣着整齐,面容安详,看上去就像是睡着了,或是昏迷着,没有看到血迹,没有明显地出血,以至于他还叫吴今的名字,说你还好吧,还是你没事吧。吴今与第一队同学分开的时候是自己带着物品行李包的,但是遗体的现场没有人注意到吴今身边是否有行李包。当时的尸检报告很久没有出来,后来家里也被搜查了。事后,有人从她写的一些文章里怀疑过她是否会自杀,因为在她的文章里有不少是对生命的意义的思考。但是她的一个同学说,认为她不会自杀,因为她平时性格很开朗,在她那个时候,应该没有什么事会值得她自杀,她的文章只能说明她是个很喜欢思考的女孩。朱家亲友说:“姐姐吴今死于意外,当时他们同学到野三坡去游玩,回学校时分成了两拨儿,一拨人先走,吴今本来是准备后走的,但她突然想起有事情没做完,要先赶回去,就独自追赶先走的那些人,在追赶的过程中不幸坠崖。事后发现该悬崖非常隐蔽不易发现,现在在该景区她坠崖处还有警示标志。当时吴今出事后,她的同游的同学均以为她随另外一拨人走,到学校后又以为她回家了,直到上课发现她不在,才知道出事了,那时已经距离出事有三天了。事后公安机关排除了他杀的可能,也没有自杀的理由,事情被定性为意外。”依据吴今同学的回忆,在吴今出事后,警方曾经到吴今的寝室要求吴今室友帮助寻找吴今的日记或者其他纪录其思想感情生活的本子或是纸张,还询问吴今事发前的情绪等等。而且和不止一个同学单独谈话,了解情况。当时同学之间传说警方认为吴今不像是意外,要排除自杀可能后,可能立案作他杀的刑事侦查。其中的疑点有以下:一是吴今的手表是电子表,指针式的,而电子表停在10点多钟,而吴今和前队分手在9点出头,而10点多那个时候已经是她该乘坐的火车离站发车过后了,她不该在这个时候失足。二是吴今失足处离她和前队分开200米左右,要是失足时候发出呼救,前队的人因该能够听到动静,然而当时没有同学听到有异常动静。三是吴今下落的悬崖是由一个大约10几米到20米的缓坡,然后是20几米的直壁构成,但是现场(在缓坡处)和吴今的身上没有她曾经挣扎着止住下滑的痕迹,比如手上没有抓住什么小树枝,泥土什么的伤痕,手指甲也没有见到泥土什么的。失足时候如果意识清醒,人都会下意识地抓住什么,哪怕是扒住地表不放手,所以手上很容易有伤痕的。警察调查时,和吴今的同学和好朋友,而且还不止一个人说了这些,在不是同班的同学中也流传出来。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什么不了了之,所以同学中流传,可能是同学们自己的猜测,吴今父母觉得孩子已经去世了,不想再解剖尸体,是不是老一辈不想让孩子连个全尸都落不下什么的,所以就不赞成再追究了。另外,网上曾经有一个贴子说朱家姐妹都是被杀手所杀。贴子说,90年代,北京一桩比较大的经济案件审理中查获了一个雇佣杀手,此人在辽宁被便衣通过内线秘密抓获并且供出了一个市级领导干部及一条线索,而依照这条线索据称如果严格查下去的话将有“相当惊人的收获”。然而此人在到达北京后立即被秘密关押起来,一个月后被称触电自杀,而先前抓捕他的两个秘密便衣均被调离(实际等于是降职发配)。据当年有人保留的两人从辽宁发回北京的审讯提纲记录,此人在供认的杀人名单里还有朱令,而且审讯第二天供认的4个被杀人除朱令的姐姐外,其余三个都有比较明显的政治仇杀迹象。可是最后结果是在这四位死者中只有一位确认为此人所杀。并且确实好像因此揪出了一位领导干部;还有两位死者另外确立了谋杀人。
1992年9月,妹妹朱令考取清华大学,入读化学系92级唯一的本科班“物理化学和仪器分析”专业物化2班,学号921966,注册名为朱令令。朱令父母说,小女儿朱令因为姐姐猝死的缘故改读清华,没有报考北大。朱令后来加入清华大学民乐队並成为主力队员,1994年荣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另外她也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据说朱令所在的2班,里面勾心斗角,关系错综复杂。可是这么一个班级却一直是一个荣誉集体。而这个班级唯一没有获得荣誉的一次是因为朱令事件。物化2班是清华大学化学系92级唯一的本科班,专业名称“物理化学及仪器分析”。
1992年秋天,朱令进入清华学生乐团民乐队,朱令12岁开始练习古琴。她不仅会演奏古琴,还弹得一手好钢琴,还在很短的时间内学会了中阮(一种类似吉他的弹拨乐器),一举成为乐队不可缺少的骨干。多才多艺的朱令还是北京市游泳二级运动员。朱令和孙维因为都是北京人,关系不错,在朱令的介绍下,孙维也参加了清华大学民乐队。孙维来自高干家庭,家里还有几位长辈是高级技术专家。
1993年5月,朱令做为成员的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高校民乐汇演一举囊括了的全部一二等奖。朱令自己参加了很多的独奏和合奏节目,拿了很多的奖,包括曲目《老虎磨牙》。
1993年夏,朱令和民乐队另一队员从昌平军训基地赶回学校为来访的美国的一个爵士乐团展示了中国传统民乐。军训后,朱令和清华艺术团一起去郑州巡回演出,与劳动人民交流。所到之处包括嵩山少林寺,以及嵩阳书院等地。
1993年10月1日,国家开始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57-93)《极毒物品级分类与品名编号》、GA58-93《剧毒物品品名表》中,铊盐与氰化物同列A类。“据公安局有关人士说北京市工作中需要使用铊和铊盐的单位只有二十多家,能接触到铊的只有二百多人”。铊(Tl)是一种无色无味的稀有重金属,原子序数81,银白色,质软,剧毒类,燃烧时能发出绿色光焰。铊和铊的氧化物都有毒,能使人的中枢神经系统、肠胃系统及肾脏等部位发生病变,严重的会导致死亡。金属铊在变成化合物之后非常容易被人体吸收,像硝酸铊、硫酸铊等。这些化合物入口后会被人体快速吸收,并会蔓延到全身组织,造成肾、皮肤、神经、肌肉等病变。急性铊中毒患者,有恶心、呕吐、腹绞痛,甚至昏迷、抽搐、休克等症状。慢性铊中毒患者,初期为全身无力、食欲减退、头晕、头痛、失眠,随后便会出现手指震颤、视力减退、脱发等症状。治疗铊中毒可以用普鲁士蓝片剂使铊与之反应生成不溶物排出人体,但这种染料价格昂贵而且生产很少,目前中国国家储备约有一百片左右。
1994年春,物化2班在分析化学课上知道了铊的毒性。在讲重金属离子的分析时,授课的郁老师提到六十年代清华曾有过一次铊中毒事故。当时有个学生在打扫一个闲置很久的通风柜烟道时吸入了少量铊的氧化物,当晚就死亡了。他当时只是提醒学生在实验室工作时要注意安全保护,并没有讲任何铊中毒的症状,相信他对之也不甚了解。
1994年,朱令获全国高校艺术表演独奏组二等奖。
1994年下半年,大学三年级时,孙维“因为觉得功课紧张”而退出了民乐队。孙维后来声明:“而且我在大三就因为觉得功课紧张主动退出民乐队了,自然没有参加94年底民乐队一二九的排练和演出。”
1994年9月,清华大学开学一个月后,朱令的眼睛突然出现暂时性失明,随后几天视力都模煳不清,为此朱令曾到校医院做眼科检查,当时未查出原因,后来慢慢好转;隔了一段时间,又同样发作一次;这回引起了朱令的重视,她特意到清华大学指定医院北医三院的眼科做检查,但专业眼科医生仍然没有查明任何原因。有观点认为,朱令的视力变化很可能是有人在朱令的隐形眼镜消毒液里面下了毒。
1994年11月,朱令忙于准备学校的“一二•九”演出,身为清华大学民乐队重要成员的朱令特别看重这次演出,“她表现得很兴奋,还给我和她爸爸拿了几张演出票,让我们去看”,朱明新回忆。同时,朱令开始“比较多”地掉头发。1994年底和1995年初,有同学目击:“每天打水都能看见孙维。而除此时间外,5年里就再没有碰到过孙维打水。”另外有网友“DaJiang”指出:“寒假前后,孙维情绪变化比较大,之前不happy,之后happy。”据当年清华的同学说“当时的清华学生集体宿舍没有开水和热水供应。为防止火灾,禁止学生自用电热水器。学生饮用及洗漱用热水统一到指定的开水房取用。开水房供水的时间一般到晚上十点半左右。朱令如果天天十二点回宿舍是打不到开水的,应该是同宿舍的同学帮忙打水。”
1994年11月24日,朱令21岁生日,吴承之专门请女儿到外面吃饭,为了赶清华“一二•九”的演出排练,她与父亲在学校附近中关村一家饭店吃了晚饭。当吴承之拿着菜单订饭时,朱令就开始了肚子痛,吃了几口后,朱令就跟父亲说,“难受,吃不下”。原本开心的晚宴以疼痛收场。吴承之以为女儿劳累过度,或是肠胃不适,没有太放在心上,留下了钱让朱令第二天看病。
1994年12月5日,星期一,朱令因不明原因引起腹、腰、四肢关节痛。腹痛症状为“持续性隐痛伴阵发性绞痛。”
1994年12月8日起,朱令因疼痛无法进食,同时开始大把掉头发。
1994年12月11日晚,在北京音乐厅清华大学民乐队的专场演出纪念“一二•九”,朱令带病坚持演出,熟练弹奏古琴独奏《广陵散》,之后,朱令还参与了乐队的大多数合奏节目。她父母也在观众席中,对于近两日腹痛加剧带病参演的女儿,母亲十分担心,“我知道她特别难受”。演出结束后,朱明新专门到后台找女儿,那时朱令看起来“脸色不太好”,朱明新劝她回家,但朱令坚持要将道具运回学校,表示要“跟大家一起回”。清华大学民乐队一位老队员事后回忆:“演出完后,在清华南门某餐厅的庆祝朱令没有参加,这时才听说朱令已经3天没吃饭,完全靠自己坚强的意志完成了所有演奏。”这是朱令的最后一次演出。从YouTube泛华网上的视频来看,那晚看不出朱令的头发已经掉光。
1994年12月12日,让朱明新意外的是,头天还不肯回家的女儿,自己一个人回来了,她告诉母亲,“肚子疼得受不了了”。
1994年12月23日,朱令入住北京市同仁医院消化内科病房,这天,朱令的一头长发全部掉光了。虽然没有查出病因,但住院一个月以后,朱令的病情得到缓解,并长出了头发。
1994年12月末至1995年1月末,朱令在北京同仁医院消化科治疗近一个月。病因无法确诊。朱明新晚上打地铺陪女儿,朱令“肚子疼得整夜都睡不着”,且腰部长出“带状疱疹”,去照片子时已经需用轮椅推着。因为放心不下拉下的课程和实验,朱令看起来“很烦躁”。同仁医院的医生未查出朱令的任何病因,只给她开了氨基酸等消化类药物。孙维后来在声明中提到“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
1995年1月23日,朱令担心学校落下的考试和功课,病情稍有好转就坚决要求出院。环境系女生张博,曾经和朱令一同上过“视听练耳”课,意外看到朱令“剃了个光头,戴着顶帽子”,心里嘀咕:“真是特别酷!”同班同学,物理化学课代表陈忠周回忆说,“很多同学都觉得她脸色有点苍白,没想到她已经病得那么严重。”
1995年2月20日,寒假结束,新学期开始,本来其母要其好好休息,可是朱令却想着要尽早返校读书,母亲拗不过女儿,就同意了,朱令返校。
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朱令返校后,除2次周末由家人接送往返回家住过两天外,朱令差不多有8天的时间呆在清华校园内,她“走路已经有些困难”。朱明新很担心,其间几次跑到清华看望女儿,朱令宿舍给朱明新的印象是“挺乱,水杯随便放在桌子上”。这时的朱令,大多数时间是呆在宿舍温习功课、准备补考,每天跑到乐队同学那里用电炉热家里带过来的瓶装中药。朱令在电话里跟母亲说:“乐队同学要帮我打饭,我不要他们帮忙,我自己打饭。”朱令在校的两周时间内,只去系里上了一次实验课,一次准备补考的答疑课以及一次物化课的补考,其他时间都是整日躺在宿舍床上,补习因住院缺考的几门课。身体虚弱的朱令,每日早饭是母亲带给她的面包和壮骨粉冲剂,午饭和晚饭都是勉强撑起,买饭菜端回宿舍半躺着吃,口渴时喝的是同宿舍人帮忙打的水。清华大学宿舍管理严格,男生不能自由出入。2006年1月13日skyoneline说:“朱令二次中毒是在回校之后,那时朱令身体极差,她睡上铺,她的力气最多只能到下铺来拿拿书。考虑到当时她和宿舍另外两位女生关系并不好,作为好朋友的孙维一定照顾她较多,也最有机会下毒。”
1995年3月3日,朱令再次因不明原因发病,双脚疼痛难忍、双手麻木,不得已再次独自回家。当时的朱令又长出几厘米长的头发,她告诉母亲“全身都疼,最疼的是脚”。朱明新大惊,带着女儿先后到北医三院、北京医院看病,没有疗效。
1995年3月9日,朱令前往北京市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专家门诊就医,北京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给朱令看病,李舜伟告诉朱明新,朱令的症状“太像60年代清华大学的一例铊盐中毒病例了”。主治医师李舜伟本来就是铊毒专家,曾经治愈过铊毒患者,还出过书,防治铊毒。另外,据朱令大舅妈讲,李舜伟与清华薛方渝老师是“老朋友”。但是由于朱令否认有铊盐接触史,并且协和医院不具备做该项化验的条件,协和医院没有进行铊中毒的检测。他建议朱明新赶紧去中国预防医学科学院劳动与卫生职业病研究所专家张寿林处做鉴定。张寿林其后与李舜伟会诊,高度怀疑朱令是“铊中毒”。但因条件限制,朱令没有做铊中毒鉴定,而是在协和医院急诊室一边观察一边等待住院床位。张建议到朝阳医院做检测,但没去。在朱令在神智清醒的时候,曾向协和医院神经内科主任李舜伟否认她有在实验室接触铊盐的传言。李舜伟对此不敢轻信,特询问清华大学化学系,请求出具书面证明。化学系老师出示了学生接触化学药品的清单,肯定朱令并无铊盐接触史。此事被记入病历。清华大学化学系的一位老师也告诉朱令父母,清华的化学毒品管理很严,两个人拿毒品柜的钥匙,同时开方可取出。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清华学生提到,“查遍SCI[科学引文索引]数据库和美国化学文摘数据库,整个清华大学发表的文章中涉及到铊盐的,从1992年到2002年只有三篇。其中有一篇是1996年发表的,从化学类文章的周期来说,其中的工作应该是1994年到1995年之间完成的,这个时间正好是朱令被投毒的时间。”
1995年3月15日,朱令的症状加重,开始出现面部肌肉麻痹、眼肌麻痹、自主呼吸消失,朱令住进协和医院的神经内科病房,协和医院按照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诊治。
1995年3月20日,朱令病历显示丙肝抗体正常。
1995年3月22日,朱令吃东西开始呛。这期间,朱令发病一直得不到有力救治,开始出现了神志模糊、对答不切题等反应,又伴有严重的腹痛和脱发症状。
1995年3月23日,朱令中枢性呼吸衰竭,接受气管切开手术,并做了气胸手术。手术中她产生昏迷。
1995年3月24日,协和医院对朱令开始的血浆置换疗法尽管对在确诊不得的情况下维持她的生命起了相当的作用,前后8次,每次均在1000cc以上的换血量,却使她感染了丙肝。“她分七次总共输了14000cc的血,几乎全身的血被换遍了,但是仍然在恶化,而且感染了丙肝。”吴承之回忆起来仍然心有余悸。
1995年3月25日23点,朱令出现吸氧不稳定的情况。幸好守护在侧的父亲及时发现,才避免了一次危情。最严重的一次是在协和医院普通病房,朱令的气管被切开个洞,里外都接着管子,处于昏迷状态。晚上吴承之夫妇陪床,发现女儿血压有些不稳,便一直盯着仪器。一盯就是三个小时,两人渐渐有了困意,突然仪器上的指针往下掉,老吴夫妇慌忙叫来医生,原来朱令体内有一根管子掉了,造成了呼吸衰竭。吴承之想想便觉得后怕,“如果当时我打一会儿瞌睡,恐怕就再也见不到女儿了。”
1995年3月26日,朱令被送进协和ICU病房(重症病房),靠呼吸机生存。
1995年3月28日,朱令进入长达两个多月的深度昏迷。期间家人请求会诊,朱令的主治大夫认为:“协和是世界水平级的医院,你们还不相信我们?”协和医院对朱令进行了多项检测(包括艾滋病病毒HIV,脊髓穿刺,核磁共振,免疫系统,化学物质中毒,抗核抗体,核抗原抗体和莱姆病等),但除了莱姆病以外,其它项目的化验结果皆为阴性。
1995年3月底,朱令同室的“面包女生”给吴承之打电话,告诉他“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很明显,有人在销毁证据。”吴承之向记者回忆这个细节时强调。但是吴承之没有讲这个电话是谁打的,以后也没有讲过,应该是匿名电话。
1995年4月5日,《北京青年报》的一篇关于朱令的报道将朱令的病情公诸报端,朱令事件引起社会关注。
1995年4月8日,周末,朱令中学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和5名中学同学去医院看望朱令。事后希望能找到方法帮助朱令。贝志城说:“我和朱令是中学同学,初三同班,当时关系不错。但之后朱令姐姐意外身故后,朱令性格比较孤僻了,打交道就少了。大学后完全没见过面,所以朱令第一次中毒也没有去看望过。第二次朱令大概05年3月中中毒,也是到4月有同学告知说朱令可能不行了,去见最后一面吧,才去探访的。”贝志城描述:“我们每次一个进入ICU,那个我们熟悉的美丽、活泼、多才多艺的朱令,头发全秃,全身插满管子躺在那里,昏迷不醒。我现在还记得自己当时的感觉,双腿发软,想跑又跑不动。一个男同学说,我们一定要救朱令。那时我刚刚接触互联网,就和朱令的父母说了,要通过互联网求助,确定朱令的病因。朱令的父母对互联网一无所知,并没有表示出很大的兴趣。”
1995年4月10日,朱令的高中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贝志城,在看了朱令的惨状以后,而且知道即使朱令所在的协和医院,却依然不知道朱令得的什么病,就自己决定利用当时很稀有的互联网到国际上求救。贝志城找到在实验室能用UNIX上网的同学蔡全清,请他帮忙在互联网上发电子邮件求助,描述朱令病情,希望得到专家意见以确定病因。“哪个同学见到朱令那个样子都会想尽办法去帮她,当时因为我们宿舍正在做internet的实验,而当时几乎没有人知道internet是什么,只有北大、化工大学、中科院计算所三条线路有internet。”2006年1月13日晚间,朱令中毒11年之后,贝志诚向《新民周刊》记者回忆。蔡全清等迅速找人拟好一篇地道网络新闻及公开信。当晚他们从北大力学系联入Internet,在Internet的新闻网、Usenet和Bitnet的邮件讨论组中发出求援信。Usenet和Bitnet是Internet的子网。蔡全清在炎热的机房守了一夜,3小时内就开始收到回信。同宿舍同学刘利编写了个软件,利用关键字对这些信件进行归类。十天内他们共收到来自18个国家的专家回信1635封,其中30%认定为铊中毒。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学习远程医疗专业的博士李新专门建立了个网页帮助对朱令进行网上会诊。朱令的乐队同学、后在清华大学汽车工程系任教的黄开胜等人在1995年4月至5月期间从贝志诚那里取回从国外发来的一部分电子邮件,共1635封,并逐一进行了阅读,黄开胜在1998年4月25日的一份书面材料中提供的数据显示,“提出诊断意见的电子邮件有211封邮件认为朱令是铊中毒,占提出诊断意见的电子邮件总数的79.92%。”贝志诚在北大征集了20多名北大同学义务翻译,不断地把信件译成中文,送给朱令父母,希望他们尽快转交给主治大夫,给朱令做一次是否铊中毒的检测,但是协和均以“干扰治疗”的名义拒绝。贝志诚回忆:时任ICU主任的大夫还说,他们这是在给院方“施加压力”。之后收到世界18个国家和地区回信1635封(一说超过2000封,贝志城说超过3000封),其中約三分之一的回覆认为这是典型的铊中毒现象。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指出“疑似铊中毒,认为根据头发脱落、胃肠道问题和神经问题等症状几乎可以确诊”。由于当时中国互联网不发达,海外UCLA的Dr. Xin Li在UCLA的服务器上和Dr. John W. Aldis一起曾帮助创建了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在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的信息发布和协调上起了关键作用。这是中国首次利用互联网进行国际远程医疗的尝试。
1995年4月下旬,贝志城和同学希望朱令班级一起帮忙翻译收到的电子邮件。双方产生误会。物化2班团支书薛钢声称组织班级里同学将邮件翻译好后没有交回给贝方,而是直接交给系里老师转给了协和。这个说法到目前为止没有得到清华或协和的证实。
1995年4月18日清晨,贝志城到协和ICU病区门口等大夫传送翻译好的电子邮件,希望能够被采纳,从早上8点等到下午5点,除了少数愿意看但是不起作用的年轻大夫外,其他人谁也不看。贝回忆:“当时救朱令的时候我有一次去协和送翻译稿,当时还试图让他们接受,然后协和的医生让我在医院可能站了六小时吧,就是不接,我记得我走出来的时候我还……我记得我当时的动作是看了一下天空然后说“我能干什么”,我是比较要强的人,但是这件事我的无力感很强。”协和医院和清华大学开会讨论后予以否定,并通知朱令家属,明确表示可以“排除铊中毒”。协和医院发布朱令的病情报告认为朱令“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可能性大”。贝志城自己再次亲往协和医院交涉,无功而返。协和医院不认可当时自己都不知道的互联网消息。但贝志城相当坚持,告诉朱令父母铊中毒可能性极高。而朱令父母询问协和医院,医院方面称无有设备检测铊中毒。朱令眼看危在旦夕,朱令父母的朋友都来看望,希望给老朋友或者老同事给予帮助,朱令母亲就说谁要是知道京城这里谁可以检测铊中毒,就告诉她,结果幸运降临,有人告诉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的陈震阳教授可以做这个测试,果然,在职业病防治所,陈教授真是铊中毒研究的专家,在德国进修过。在一位协和医生的暗中帮助下,取得朱令的尿液,脑脊液,血液,指甲和头发,于4月28日来到北京市职业病卫生防治所进行检验。当天,陈震阳即出具了检测报告,因为朱令身体内的铊剂量超过正常值的万倍,而且有两个高峰,说明两次大剂量中毒,第二次中毒后朱令体内铊含量远远超出致死剂量,建议服用普鲁士蓝解毒。朱令父母立刻把这个消息通知协和医院,协和医院立即邀请了国内知名的6名神经内科专家会诊,决定给朱令用药二巯丁二酸钠。“那是当年给‘61个阶级兄弟’的药,生产于50年代,二次大战时的用药,早已停产。”吴承之犯了难。但还是在中日友好医院找到了该药,仅售3毛钱一支。拿到药的吴承之在网上却看到了这样的回复,“该药副作用很大,建议用普鲁士蓝。”当时正值“五一”长假,相对来说比较普遍的普鲁士蓝让吴承之再次犯了难。可是协和医院说普鲁士蓝是工业原料,医院不能采购,但靠原卫生部部长崔月犁的帮助,吴承之自行采购普鲁士蓝让医院给朱令服用。原以为药费很贵的吴承之怀揣2000多块钱。结果买了一小箱,10瓶仅用40多元,合计一瓶4元多。朱令服用之后,血液中的铊离子浓度开始下降,病情立刻得到控制,逐渐稳定,开始好转。但是,由于铊离子在体内滞留的时间太长,朱令的神经系统遭到严重损害,视觉几乎完全丧失,肌体功能也受到严重损伤,且仍处在昏迷中。为朱令作铊检测的陈震阳教授和远程诊断的医生都提出了朱令是被蓄意投毒的意见。圣裘德儿童研究医院的医生在回信中还指出“如果不是朱令在工作中使用到铊(一如在生产光学镜头中需要),那么很有可能是被人故意投毒”。有网友指出,协和的朱令负责医生早年与清华合作,出版过毒物手册,专门阐述过铊中毒问题。到目前为止,当时朱令的主治医生和ICU主任的身份还没有暴光。
1995年4月18日,协和医院发布朱令的病情报告认为朱令“急性播散性脑脊髓神经根神经炎可能性大”。在这段时间,协和医院通知朱令家属,明确表示可以“排除铊中毒”。朱令继续天天接受各式各样研究性检查,前来会诊的协和各科大夫依据他们的某些判断提出各色检查建议,比如“肾穿刺”或者“脑活组织”检查,有些破坏性过大的检查被家属拒绝。有一次,她的主治大夫坚决要求朱令从协和的老楼搬到前楼去做一次“核磁共振”,因为朱令全身插满了管子,又处于昏迷状态,家人只好请来数名壮汉帮忙运送。就是这些检查,使一年后朱令出院时,他们家人收到了含少数住院费和昂贵的ICU监护费和药品在内的50万元账单。《法制周报》报道:最初住院治疗的40万元,清华大学给报销了。此后,朱令离校,所有的费用都得自己筹集。几次住院治疗,动辄上万元。这对于靠退休金生活的两位老人来说,无疑是一个沉重的负担。
1995年4月20日,朱令父母找到北京职业病防治所的陈震阳,测铊中毒。
1995年4月28日,由陈震阳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尿液中铊含量275微克/升;脑脊液铊含量263微克/升;血清中铊含量31微克/升;毛发中铊含量532微克/升;指甲中铊含量22824微克/升(北京地区人群尿中铊含量为0—5微克/升)。”据此,陈震阳认定朱令病因缘于铊中毒,且是两次中毒,不是自杀就是他杀。陈震阳告诉朱明新,铊盐无色无味,“搁在面包里都察觉不出来”。当陈震阳先生看到频谱仪打到尽头时,他几乎不相信自己的眼睛。“她的体内会有這么多铊?绝对在1个致死量以上!”陈震阳很负责地将实验重新做了一遍,同时找了一个女同事帮忙,将两付样品比着做,结果朱令那付仍是强阳性,而女同事的则是阴性。“我在写报告的时候,心情很沉重。这是中毒案!人命关天,毒从哪来?這种急性铊中毒一般极可能是一次大剂量地呑食。”陈先生說。陈震阳后来解释,朱令铊中毒症状很明显,比较容易诊断,尤其脱发、米氏线、手足痛,很典型。铊中毒一般在体内潜伏期比较长,发病时间也长,侵害病人的神经系统也需要一段时间,如果及时抢救,毒物还没有侵害病人的大脑神经、视觉神经和四肢神经的话,那么病人的情况就会好一些。
1995年4月28日晚,接到陈震阳的报告后,协和医院和朱令家属经过多方寻找,终于找到了解药普鲁士蓝化学剂。协和开始用普鲁士蓝化学剂排毒,一个月后朱令体内的铊含量基本排除,中毒的症状消失,然而严重的后遗症却将和她相伴终生。朱令确诊后,协和医院立即邀请了国内知名的6名神经内科专家会诊,决定给朱令用药二巯丁二酸钠。“那是当年给‘61个阶级兄弟’的药,生产于50年代,二次大战时的用药,早已停产。”吴承之犯了难。但还是在中日友好医院找到了该药,仅售3毛钱一支。拿到药的吴承之在网上却看到了这样的回复,“该药副作用很大,建议用普鲁士蓝。”当时正值“五一”长假,相对来说比较普遍的普鲁士蓝让吴承之再次犯了难。但靠原卫生部部长崔月犁的帮助,吴承之找到了普鲁士蓝。原以为药费很贵的吴承之怀揣2000多块钱。结果买了一小箱,10瓶仅用40多元,合计一瓶4元多。朱令服用之后,病情立刻得到控制,逐渐稳定,开始好转。在协和的总计治疗费50多万元,“真正的救命药仅需40多元。”吴承之的语气里充满无奈。
1995年4月28日晚上8:30-9:00,朱令大舅妈“接到朱明新的电话,说令令是铊中毒,要我去薛方渝家汇报情况,报案。我去了之后,把情况跟薛一说,他没有感到惊讶,好像已经知道了似的。然后,他立即给李舜伟(注:协和医院医生,双方是老朋友)打了电话核实,然后就打电话给王大中和贺美英,两位领导都同意报案,他就又打电话给保卫部部长,那位部长好像很不在意,嘻嘻哈哈的。”
1995年4月29日早晨7:00,朱令大舅妈“觉得不妥,就又去薛家,希望学校采取行动,把现场封锁起来,把那三个女生安排到其他地方住,把所有物品留在宿舍等候警方调查取证。但是, 薛说,不好安排,马上要校庆了,而且他们班女生也安排了五一旅游,不在宿舍,所以,不必封锁现场。”(来源:《新民周刊》2006年1月18日的报道。原稿此处笔误“1995年4月28日晨”,时间应为1995年4月29日晨。)
1995年4月底,协和认为朱令是二次中毒。
1995年4月29日至5月5日五一放假期间,朱令宿舍发生了一起离奇的“失窃案”,丢失的全部是朱令的日常用品,包括毛巾、牙刷、洗脸盆等洗漱用品。朱令大舅妈说,派出所“通知我们,宿舍发生盗窃,但是好像不是为了偷钱,因为地上散落 着很多钱,而且夹在书里的钱也没有丢失,却偷了很多个人物品,但是贵重物品和钱都没有丢。”根据童宇峰所称被曝光的与薛钢在BBS上的私信,薛钢称“琪还是那个向警察报告宿舍盗窃案的人!”5月5日来查看的民警事后告诉朱明新夫妇,钱散落在地上;与朱令联络过的清华一位老师告诉他们,朱令的杯子后来在同学打扫卫生时,在宿舍床底下被发现。据《新闻晨报》报道,吴承之说:“据当时勘察现场的民警后来跟我们说,钱撒了一地,其他同学的东西都没丢,唯一不见的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又称“朱令用过的不锈钢杯子也被扔到了床下,我们怀疑凶手在消灭投毒证据。”取证现场自此被破坏了。清华大学派出所当年在收集受害者私人物品时,曾交给朱令大舅妈一张“朱令个人物品清单,这张清单上没有任何与入口有关的东西,包括饭盒,杯子,筷子,勺子,食品等统统没有。”朱令大舅妈“很奇怪,就去问薛方渝,他也很奇怪,于是就说他去问问。过了很长时间,他打电话告诉我,朱令的杯子是不是一个不锈钢的,孙维在她床底下给找到了,好像是掉到床底下了。”朱令的杯子平时就放在宿舍窗前的桌子上,是不锈钢材质,有一定份量,杯体发沉,且带有一个把手;如果杯子真的不小心被他人碰落,那它自身的重量和把手的阻挡,顶多也就是滚半圈,而无可能一直滚到床底下。据央广新闻对朱明新的专访录音,朱明新对于所丢物品是这样表述的:“被偷的是两件东西,一个是装洗澡用品的小蓝子、一个是水杯”,这两个证据对于被偷物品的表述存在出入。根据童宇峰所称被曝光的与薛钢在BBS上的私信,薛钢称 “琪还是那个向警察报告宿舍盗窃案的人!”该事件是由贝志诚首先提出的,他在2002年发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提出“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 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2005年12月31日,在孙维声明发表后,贝志城借用朋友“花沐兰”的ID在天涯网发表“转贴贝志城关于朱令事件的声明”,在 该声明中,他称:“朱令和朱令家人都深信孙维是凶手,记得多年前我去朱令家看望朱令时,朱令曾经喃喃自语说:我还把孙维当好朋友......难怪她在我休 息(至第一次中毒后回清华)的时候老给我送咖啡喝。”另在回贴中称:“关于咖啡杯,公安去朱令宿舍搜查,结果是在孙维床下的箱子里找到了朱令的咖啡杯,而 且被彻底清洗过。孙维的解释是:朱令一直不在怕杯子脏了,所以就给洗了,然后怕在落灰所以放到自己箱子里保管”。从公开的文字材料看,贝志诚的言论,是咖 啡杯事件最初的消息来源,贝志诚称该信息来自公安朋友。对于贝志诚提出的在孙维床下发现朱令咖啡杯一事,朱令同学薛钢在《25个矛盾点》一文中反驳称:“对于咖啡杯我一无所知,无法评论。但“太阳正暖”(金亚已承认为自己ID)作为孙维和朱令的同班女生,目击了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物件的全过程,特转贴于此。而我非常清楚“太阳正暖”的真实身份,可以负责地说绝不是有网友所言孙维的马甲。另12/31/2005好象是贝第一次提及咖啡杯,但我不确定。”金亚的回贴称:““不错,派出所来取走朱令的东西的时候,我就 在旁边看着,还“帮忙”来着告诉他们那些是朱令的东西,而且在场的还有别的同学。当时没告诉我们是"搜查”,也没有出示搜查证,所以我不知道这叫不叫“搜查”。在整个期间根本没有“从孙维的箱子里找到朱令的咖啡杯”这回事,我的确记不清楚咖啡杯在哪里,但除了朱令的东西,派出所的人没有“搜查”其他人的东 西,开箱子的事从何说起?说“因为发现杯子被清洗过,问孙维,孙维说怕落了灰...”,更全属杜撰。这些我都可以和派出所的同志对质,相信他们有记录!这不是推断,是我对当时情况的叙述,我想也是众网友希望看到的发言类型。”事后发现这个咖啡杯不含铊。
1995年5月5日,朱令一家“等到五一春假结束后才等到派出所的通知,要求我们来派出所做笔录。”当得知宿舍失窃后,朱令大舅妈“到宿舍时,李慕成和李树森就都在那里了。 李慕成后来就是在清华派出所的门口对我说,就差一层窗户纸了,等好消息吧。而且,也是他告诉我,李树森他们很下功夫,居然在石家庄找到了清华大学买铊的发票。”多年后,已经退休的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对记者说,“这件事是市公安局十四处刑警队李树森主办的,我们只做协助工作。”
1995年5月7日,北京市公安局开始正式立案调查。清华大学协助警方排查。据说接下来,发现孙维是朱令班上可以接触到铊的少数几个(贝志城称他获知警方的资料是唯一一个)。这天,朱明新夫妇被清华大学派出所叫去做笔录,由此了解到,朱令一案由清华大学派出所和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人员负责调查。警方並且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触过铊盐,也排除了其家人和亲朋接触过铊盐。朱令家人委托的两名代理律师之一张捷指出,“根据警方目前提供的情况来看,有人故意投毒是朱令中毒的真实原因,也就是说背后存在一个凶手”。而了解内情又有几十年破案经验的老公安王补推断“嫌疑人的范围是很小的”,并根据清华大学女生宿舍的严格管理,进一步推断“朱令身边就有凶手”。
1995年6月9日,《南方周末》头版头条报道了北大学者刘华杰所撰的互联网帮助诊断朱令铊中毒事件。文中称“这是大陆首次利用Internet进行全球医学专家远程会诊。”
1995年8月31日,朱令从长达5个月的昏迷中醒来。刚苏醒不久,朱令对母亲朱明新重复最多的一句话是“我的脑子好像是空的”。那个时候的朱令总是吵着要去学校做实验、要选修计算机课、要看书。在知道自己的眼睛几乎什么都看不见后,朱令终于放弃了“读书”的念头。她整个人都是瘫的。朱令母亲说,‘令令你听见妈妈在叫你吗,听见了就点个头’,她点点头,到了9月份,别人说话她也能听见了,也能想起一些以前的事了。”那个时候,朱明新以为奇迹会发生。
1995年夏秋时分,警方到朱令父亲单位调查过朱令父亲与孙维父亲在文革时是否有过节。
1995年9月,《女友》杂志记者陈童采访朱令同宿舍同学,遭到冷遇。他描述说:“在朱令的宿舍里,她昔日的同学已把杂物和部分行李堆到了属于朱令的那张床上。“我很忙,没有时间给你讲朱令。”舍友这样回答。在一再坚持下,这位女同学同意“简单讲一下”,下面是原话:“朱令,女,21岁,才貌双全,多才多艺,性格活泼,开朗大方,自去年12月生病,今年3月昏迷,至今仍在协和医生接受治疗,句号。”
1995年下半年,清华有谣言说朱令之所以中毒是因为朱令的父亲走私铊,不小心沾染的。据贝志城说,谣言的起源最终查明是孙维。他是听大学同学的清华女朋友说的。但孙维和朱令的大学同学说:从来没有听到过这个谣言。另外,朱令的同学,熟人,和朋友被广泛的调查问话,其中包括孙维和贝志城。
1995年,清华大学派出所所长李慕成告知朱令父母,“有对象”,“上面批准后,开始短兵相接。警方通知朱令家属,“只剩一层窗户纸了”。
1995年11月,朱令从协和医院出院,转入其他医院和康复中心接受治疗。
1995年12月9日,孙维的爷爷孙越崎去世,享年103岁。孙越崎曾任民革副主席。贝志城说,他的公安朋友告知贝志城,孙越崎去世前,江总书记探访,孙拉着江总书记的手求情要求把孙维放出来。事实是,孙维那是并没有被逮捕或拘禁。
1995年12月,《美国医学》杂志刊登文章,报道互联网诊断朱令铊中毒事件。(U.S. Medicine,“Internet Diagnosis: New Link to China”,Vol.31,No.23-24,Page.3&9,December,1995.)这篇文章中提到“Zhu Ling,it seems,was the victim of a murder attempt,linked at this point to a jilted suitor. According to the home page chronology,her parents in mid may reported the case as a“possible deliberate murder”to the Bureau of Public Security in Beijing. Zhu Ling in fact had not worked with thallium in the laboratory.”中文翻译:看起来朱令是个谋杀企图的受害者,目前线索指向一个被抛弃的追求者。根据有关主页的记录,她的父母以“可能是蓄意谋杀”于5月中旬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朱令事实上并没有在存有铊试剂的实验室工作过。
1995年底以前,贝志城得知孙维是唯一嫌疑人。据贝志城说,是他的公安朋友告知贝志城的。“怀疑孙维并不是我的臆断,1995年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孙维是谁。朱令铊中毒距现在已经11年了,警方透露给朱令家属的唯一嫌疑人,就是孙维。并不是我以及朱令家属怀疑孙维,警方才开始调查孙维,而是警方长时间地调查孙维,我们才知道了孙维是这个案件的嫌疑人。”
1995年12月22日,新华社北京电:孙越崎同志病重期间和逝世以后,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江泽民,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鹏,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李瑞环,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胡锦涛,国家副主席荣毅仁,前往医院看望或派人看望,或打电话向其家属表示慰问。
1996年1月20日,美国医生Robert A. Fink在网上提到《美国医学》的那篇文章,关于朱令案是谋杀未遂的说法在网上流传开来。From: Robert A. Fink,M.D.,via: www@cc-chs(Virtual Clinic)Date: Sat Jan 20,1996 Topic: homicide attempt – A recent article appeared in "U.S. Medicine" regarding the work of Dr. Steve Cunnion,a U.S. Navy physician,which states that are port has been made to the Bureau of Public Security in China,alleging that Zhu Ling's thallium poisoning was the result of an attempted murder. It was further alleged that the perpetrator was a jilted suitor and that the source of the thallium was *not* the laboratory in which Zhu Ling worked.
1996年2月,北京市公安局14处有关领导对朱令家属表示案件难度很大,仍在努力之中。
1996年6月,朱令从协和出院。又转入其他医院及一家康复中心继续治疗。吴承之说:“由于误诊延误了治疗,铊毒破坏了朱令的大脑神经、视觉神经和四肢神经,导致了她100%伤残。”朱明新说:“我当时还很不想打官司,主要是想给女儿一个好一些的医治环境,再加上我一再考虑是否将来还可能不得不回协和去治病,它毕竟是中国最好的医院,要不是亲朋好友一再鼓励,我可能就让这件事不了了之。后来的情况完全出乎我的预料,协和一再地出具与事实不符的证据,我的决心也就越来越坚决,直到后来,变成了我是家里惟一坚持要打完这场官司的人。”
1996年,孙维和宿舍另外两个女孩,新疆的王琪和陕西的金亚一起到海军总医院去看望正在做高压氧舱治疗的朱令。那天,朱令笑的声音格外响亮。在朱明新的印象中,这是最后一次见到孙维。
1996年12月,朱令家人认为,协和医院误诊并耽误了治疗时间,才使得铊中毒给朱令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因此朱令的母亲朱明新决定起诉协和医疗事故。。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截止至今,未见披露姓名以及所在所)提供法律援助,接受朱令家人的委托将协和医院起诉至东城区人民法院,“要求医院赔偿经济和精神损失近80万元”。
1997年,朱令在北京方庄医院做过10个月的康复。第一次接触朱令时,复健医生胡海鹰的印象是“视力仅有光感,快达到盲的程度,铊毒严重损害了神经系统,运动功能、语言功能都有严重障碍,并有轻度脑萎缩症状”。
1997年2月,化学系薛芳渝教授告知朱令家人,校方将配合警方作一次有效的侦破行动,但后来一直没有下文。
1997年3月25日,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人证即将难以获得,此案急需抓紧侦破。2005年孙维在天涯的声明称:“为了敦促破案,朱令家1997年3月25日给北京市公安局时任局长写了封信。大致内容是同学要毕业了,这个案子如果不破,大家都走了就没法破了,希望他抓紧破案。”“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一直没什么动静却突然在1997年4月2日对我进行突击讯问。”朱令的父亲吴承之对孙维的这些言论出疑问:“我们从来没有跟别人说过‘上书’的具体时间,孙维是如何得知的?这让我觉得她的‘背景’非同一般。”
1997年4月2日,孙维作为朱令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北京市公安局14处带走,并在印有犯罪嫌疑人的纸上签字。在被连续侦讯审问8个小时后,孙维被家人接回家。此后公安再也没找过孙维。孙维在这次讯问中得知清华出具材料声称孙维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一位曾经在清华大学化学系工作过的老师也向记者证实,校方对于毒品柜的管理是十分严格的,“钥匙分别掌握在两个人手中,两人必须同时到场方能打开。”李隆弟老师说:“我和童爱军老师是同一个实验室的,那位同学当时是在童老师名下到实验室做毕业论文。朱令不在这个实验室里。同学们是可以随便进实验室进行实验的。”一位自称物化2班“孙维前男友”在天涯的发言:“至于她被14处审8小时这件事情,班上基本都没人知道,除了几位有限的学生干部和我,她审讯归来之后铁青着脸和我一块去食堂吃饭,其中仅仅说过一句话‘我可算是被朱令给毁了,得’,我当时知道她心中的压力巨大所以没有多说只是把她送回了宿舍楼。”据贝志城说,他听朱令的父母说,朱令的父母听一位已经过世的老公安告诉他们,当时北京市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在麻袋里放出去”。
1997年4月初,北京市公安局退休民警王补曾专门找到朱明新夫妇,透露作案者应具备的几个条件:在1995年2月20日至3月3日间,能接触到朱令的饮食、起居,并能偷偷投毒;熟知朱令活动规律、生活习惯,掌握投毒的时机和场合;懂得铊盐的毒性、毒理;可接触到铊盐;有作案动机;有异常表现。王补的这番话更加深了吴承之对孙维的怀疑。提供线索的老公安王补现已辞世。
1997年4月11日,朱令的舅舅给孙维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并声称:“我手里有不利于你女儿的证据”。孙维父亲说:“有证据应该立即交公安机关,这样有助于破案”,“我绝不是怕与你谈,但一定要有公安人员在场做证才行”。朱令的舅舅说:“不能算证据,只能叫线索”。孙维父亲说:“线索也应交公安人员,同样有助于破案”。孙维父亲还表示:我们两家有两点是完全相同的,第一都是受害者,第二都希望早日破案。详细的通话记录孙维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
1997年4月,孙维方写信至清华派出所了解情况。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相关部门多次去信去电面谈。
1997年4月,孙维的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孙维家人以此录像证明清华对铊的管理非常松散,任何人只要用心,可以轻松搞到铊。
1997年4月11日,朱令舅舅给孙维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声称手里有不利于孙维的证据。孙父拒绝,并将详细通话记录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4月26日,孙维收到朱令舅舅寄到孙维宿舍的信,说孙维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说“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效仿”,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据孙维说,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孙维是凶手的“证据”。
1997年4月28日,清华大学总务处杜总长、办公室马主任,保卫处陈处长,教务处李处长等会见朱令家属。杜处长说,学生正常学习环境中没有铊盐,包括朱令在内的本科生和研究生都不接触铊盐。清华大学对化学药品的管理很好。薛方渝教授则对朱令父母说,化学实验室里有铊盐,某些学生在课题中能够接触到铊盐,已在电话中告知朱令家属。
1997年4月29日,孙维方因收到恐吓信去清华派出所报案,同时提出对孙维测谎的要求,没有收到答复。(来源:孙维声明)
1997年5月5日下午,孙维返校。下午4点多,孙维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1997年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
1997年5月9日中午,孙维收到朱令舅舅寄到宿舍的第二封信。内容与第一封信基本相同。
1997年5月,北京大学又发生全国第二起“铊”投毒案件。两名学生因为被同学投毒而铊中毒,和朱令案不同的是,这次投毒者亲自把中毒同学送到医院并承认了投毒事实。因为抢救及时,两人在两周后彻底恢复。江林、陆晨光,系北京大学化学系94级的男生,犯罪嫌疑人王晓龙与江林同班不同寝室;与陆晨光同寝室不同班。王晓龙为何谋害两位同学呢?江林告诉记者:“这是我一直想弄明白的问题,相信开庭后就会水落石出。我认为我的行为方面没有任何对不起他的地方,对他的罪行我不可理解,过去我们还是好朋友。”“从何时起你与王晓龙的关系较好,何时又有所疏远呢?”记者问。“从大二下学期开始我们关系较好,是他主动与我要好的。后来由于功课忙,同学间说话渐少,可我也没有特意不理他呀。”王晓龙曾交待,过去江林与他关系那么好,现在却不理他了,所以投毒。为实验投毒量,他把陆晨光当作实验对象,也投了毒。江林讲,他从1997年5月初感到身体不适,到5月15日病情加重。17日,王晓龙见其痛状,主动“打的”将他送到中日友好医院。据中日友好医院急诊科的大夫高捷透露,王晓龙陪江林来医院后,着急地告诉她:“我的同学中毒了,赶快抢救,需用硫代硫酸钠和普鲁士兰这种药。”高大夫警觉地问:“你怎么知道他中毒了?你怎么知道这种药?没有鉴定前我们不能用药。”在这种情况下,王被迫承认他给江投了60毫克的铊毒。此前还经过精确计算,60毫克死不了人。王边掏身上的钱边求大夫道:“您只要能救活他,叫我怎么样都行。”并表示十分后悔。他问高大夫:“我该怎办?”“你只有去自首。”高大夫指出,同时将此事报告了医院保卫处,保卫处通知了校方。5月18日,王被公安局扣押。1998年7月,海淀区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王晓龙被以间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1997年5月20日,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朱令的同学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人证即将难以获得,此案急需抓紧侦破。2005年孙维在天涯的声明称:“5月20日给中央领导写发封信。”朱令的父亲吴承2013年对三联生活杂志说:“我们确实给中央写信,但孙维知道具体的年月日和写信的内容,这说明什么问题?以前我可能只是有点怀疑,她们同学之间怎么能仇恨那么大,那么自私,但我看到她的声明之后,我就认定了,孙维是唯一的,就是她干的。”
1997年6月,据说贝志城因为卷入朱令案子太深,被北大劝退。之后,很多人一直在尽力阻止孙维出国,先后阻止了她在美国、英国、新加坡使馆获得签证。“帮助朱令”基金会何清说:“她一度想出国,但申请一直没有被接受。”“帮助朱令”基金会中有一位美国驻中国大使馆的医生透露,孙维向美国大使馆申请赴美,但因为朱令案,申请没有成功。此后她辗转做了多次努力。亲吴承2013年对三联生活杂志说:“2005年以前,我也接到过美国大使馆的一个电话。对方说孙维在广州,申请去美国,问朱令投毒案是怎么回事儿。这个意思一听就明白了,各地都堵她。”
1997年6月26日,清华大学党委书记张再兴约见朱令家属,重申了几点:朱令没有接触过铊盐;学校毒品管理是按照规定做的;事发后及时报案,凡是公安局要求的都做了;朱令宿舍被盗不能简单说谁有责任。朱明新说,在化学系有无铊盐的这个问题上,清华大学对外统一了口径。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化学系系领导通知孙维,由于被公安调查不能发给孙维毕业证书,并让孙维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孙维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孙维家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孙维父母随后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随后,孙维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他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1997年7月初,孙维家三人到公安局领取孙维的出国护照,公安局没有发给她。
1997年7月18日,孙维方把孙维哥哥拍摄的录像带和查到的其他师生使用铊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1997年7月30日,孙维和哥哥去14处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在远处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孙维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制止,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孙维拉走,生怕朱令母亲看到孙维他们。
1997年7至8月,孙维方给清华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孙维方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1997年8月下旬,在孙维家庭的一再要求下,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他们。他们表示学校扣发孙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之后,孙维家庭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
1997年9月29日,清华大学化学系领导打电话通知孙维家庭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但是仍然没有授予她学士学位证书。不仅如此,孙维毕业后清华还有如下规定:不许给孙维开出国留学所需的一切有关材料。不许给孙维开找工作所需的一切介绍信。
1997年10月,北京市医疗事故鉴定中心作出协和医院不存在过失、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
1997年10月23日,时任北京市委政法委书记的强卫组织召开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三长会议’。会议认为,此案关系社会稳定,需妥善处理。
1997年11月,发表在UCLA朱令铊中毒远程诊断网上的一封信中,朱令母亲朱明新提到,警方迄今一直怀疑为朱令同舍和同班同学的一位女生是投毒真凶。警方同时说明有证据显明是嫌疑人自己利用铊中毒测试报告出得太晚,破坏了朱令宿舍的物品,使得仍还有小于1%的硬件证据缺失。但警方表示不会放弃并有自信心在公开的法庭上给嫌疑人定罪。
1997年12月30日,薛方渝教授探望朱令时说,毕业证书由他交给孙维了,因为公安局不承认是他们授意不发证书。解除对她出国限制的原因为:从目前看孙维有疑点,但认定其犯罪的直接证据尚没拿到。
1998年1月,孙维家人在得知朱令家人上书国家领导人后,也给高层领导上书。同月,北京市公安局将办理情况逐级上报中央领导同志。
1998年,据说江泽民下令中止这个案件,因为该案对共产党造成了负面影响,公安局遂停止一切侦查活动,官方调查到此结束。可是,并未通知朱令家人和孙维及其家人。在2013年复旦投毒案发生以后,北京公安局被媒体追问时,答复该案已经妥善解决,并告知了朱家,可是朱家父母出面坚决否认收到过任何公安局方面的通知。
1998年8月25日,据一份公安部办公厅对政协委员提案的复函,本案已在这一天结办。这天,北京市公安局约见朱令家属,以下事实得到确认:经朝阳医院职业病研究所化验鉴定,确定朱令是铊中毒;查清清华大学铊盐的使用情况,确认清华大学实验室购买过铊盐,铊盐毒品的使用没有经过严格的管理和登记;朱令是在学校内中的毒;排除了朱令本人曾使用或接触过铊盐;排除其家属或亲朋接触过铊盐。根据中央领导批示,经强卫批准,北京市局文保处结办此案。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孙维的嫌疑。孙维在一个声明中称:“1998年8月,警方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在得知公安停止对投毒案的调查以后,贝志城在网上开始发贴,公开质疑孙维是嫌疑人,唯一的嫌疑人。贝至城说这是他的公安朋友告知他的:“怀疑孙维并不是我的臆断,1995年之前,我根本不知道孙维是谁。朱令铊中毒距现在已经11年了,警方透露给朱令家属的唯一嫌疑人,就是孙维。并不是我以及朱令家属怀疑孙维,警方才开始调查孙维,而是警方长时间地调查孙维,我们才知道了孙维是这个案件的嫌疑人。”孙维也在网上反击,两方就此在网上对峙,至今没有平息。贝志城怀疑孙维家庭背景深厚,可能利用其祖父,伯父的关系疏通中南海,搞定公安部。而孙维一方坚决否认,反指贝志城用心不良。贝志城毫不示弱,通过黑客手段搞到孙维雇佣水军的电邮,以此证明孙维在蓄意为自己开脱。维基百科里说明,孙维家庭的确背景很好,但是,都属于所谓的民主党派高官。在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孙维的怀疑后,孙维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解,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非常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千万不要和他们接触,很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1998年12月,朱明新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时,发现朱令的相机、蜂蜜、咖啡等不见了。而公安部门早在1995年就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在化学系办公室,并给了朱家一份物品清单。化学系对此的解释是 “系里搬了几次家,也许是装修工人偷的”,主动赔偿朱家3000元。朱令律师张捷认为,“受害人的个人物品由受害人单位保存再次丢失,丧失取得物证的机会。”
1999年4月2日,朱明新起诉协和败诉。接理此案的北京市东城区法院也在收集了双方的证据后,基本根据医疗事故鉴定中心的说法作为最终判断的标准。用当时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官的话来说是:“我们是很同情原告一方地作出了一个不公正的判决。”法院的判决为:“本病案经二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不属医疗事故,原告所诉被告有延误诊治的过错,证据不足……”
1999年12月,朱令家人诉协和医院案中免费代理此案的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俞蓉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重新进行鉴定的申请,法院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该单位出具了鉴定意见:“(协和医院)该不作为的行为导致被鉴定人朱令病情被诊断的延误,因此,北京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免费为朱令辩护的律师俞蓉说:“这个案子其实就是一个权势问题,被告是一个权威医疗机构,根底很深很牢固,要他们承认自己犯过什么过失基本是不可能的。诉讼时间的漫长就是一个最明显的标志。我们受理这样的案子,首先没有经济利益,其次没有新闻效应,可以说完全没有好处,完全是出于义愤。”俞蓉还介绍说,当时媒体基本被封杀关于本案的报道,她一度想求助境外媒体,但考虑到朱令一家的处境就放弃了。
2000年6月,朱令家委托北京市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再次鉴定。接受该案的法医刘鑫将所有既往病历重新整理一遍,并重新取证,发现其中有时间和人物上的不符,鉴定基本否认协和医院曾对朱令铊中毒四处寻求检测机构的努力。从而认为:“(协和医院)该不作为的行为导致被鉴定人朱令病情被诊断的延误,因此,北京协和医院在本次医疗行为上存在一定的不当之处。”
2000年6月19日,因严重肺功能衰竭,朱令再次住进医院。据东方医院神经内科的陈志刚副主任介绍,朱令是6月19日因肺部感染导致严重肺功能衰竭住进医院的,当时她血液中的氧气含量很少,而且抗药很厉害,这种情况的死亡率是70%。奇迹是国庆节前她已基本康复。
2000年10月14日,《北京青年报》发表文章《朱令又挺过来了》,报道朱令的情况。报道中说:朱令的床头上放着《平沙落雁》等古琴传统名曲集,就在1995年她中毒前几个月还在北京音乐厅演奏过《广陵散》。记者问朱令还会弹琴吗,朱令说:“会。”边说边在腿上比划起来,一招一式让记者俨然听到了铮铮的琴声。记者问朱令病好后想做什么,朱令想也没想就说:“想上学。”吴先生告诉记者,朱令中毒后的意识经常停留在读清华的时候。
2000年11月26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协和医院补偿朱令医疗等损失10万元。《法制早报》报道:在回忆起起诉协和医院的艰难历程时,最让朱明新老人难忘地就是一审和二审中的律师,中孚律师事务所的陈建民和冯素芳,浩天律师事务所的马晓刚和俞蓉,四个人的名字朱明新一直记得,他们都是无偿地为朱令一家提供义务法律援助。陈建民律师个人还赞助了朱令5000元钱。
2001年2月19日,新浪网《三联生活周刊》2001年第5期发表文章《医院:被延误的病人和从不延误的权力》,对协和医院在朱令诊断,治疗和诉讼过程中充当的不光彩角色提出批评。
2001年03月13日,《环球时报》(第七版《中国报道》)发表《三联生活周刊》记者的文章《朱令的官司没结束》,并被人民网转载(人民日报主办)。
2001年后,迫于生活压力,朱令只能在家休养。一次,由于二氧化碳滞留,导致朱令呼吸困难,老吴马上送往就近的东方医院。其后的一段时间,朱令甚至没了呼吸,吴承之夫妇也没有放弃希望,主治医生受到老两口的感染,人工呼吸就做了半个多小时。老吴在旁边攥着拳头也喊了半个多小时:“吸!吸!”终于,朱令有了微弱的呼吸,在场的每个人都满头大汗,朱令的“奇迹”也再次发生。
2001年12月31日,《北京晨报》发表文章《探访当年奇异“铊”中毒的清华女生朱令》。
2002年,在网上有人撰文指出,向朱令投毒的嫌疑人是孙维。同时,贝志城以真名实姓在“新语丝”网站发表《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一文,介绍了一些内幕,第一次在网上明确表示怀疑孙维为凶手。
2002年,孙维家亲戚来孙维家做客,因茶杯里的茶凉了,客人把杯子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突然听到爆炸声,大家吓了一跳,发现杯底有个夹层,夹层被炸开了,里面竟然装有窃听器,立刻查看另一个相同的杯子,发现同样装了窃听器。这两个杯子是专门烧制加工的,有夹层,杯底凹进去很深。那位亲戚恰巧是搞机电的,又爱好无线电,一看就知道是窃听器。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孙维母亲的。孙维声称:“这个意外发现并没有让我们生气,反而觉得是件好事,因为我问心无愧,把我的真实情况让公安清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并上传了“窃听器”的照片。不过事后很多网民认为那只是普通的音乐杯,因为窃听器需要大量电力。
2003年3月,全国政协十届一次会议后,孙维堂伯父孙孚凌从全国政协副主席岗位上退了下来。
2003年7月26日12:24pm,"Scott"在网上发言称:“朱令他们班的某个头从中学开始就是党员了,他在系里得到很多荣誉,系里能够给的奖励几乎都给了他。他和孙是非常密切的朋友,他经常去孙维位于木樨地(那里住着很多高级官员)的家。...一个非常可疑的事情就是,在清华有许多的失窃事件。我记得有人谈到过朱令寝室所有的唇膏和化妆品都被偷了。我不记得什么时候发生的了(作者指失窃的具体时间),但是相当肯定的就是发生在朱令觉得身体不适之后(此处指朱令第一次中毒以后)。然后,过了一些年,听说嫌疑人把铊涂抹到朱令的唇膏上,这时候我就忽然把这和那次失窃联系起来了。也许这是嫌疑犯在事后考虑之后,企图毁灭证据。”
2004年3月,许多关心朱令的人士在美国加州注册发起成立了“帮助朱令基金会”,建立和维护有关朱令的网站(www.helpzhuling.org)。成员包括朱令原来的同学,乐队队友,朋友以及原来发起互联网救助的参与人。除了可以捐款给帮助朱令基金会(具体方法见网站)以外,也可以将捐款直接汇往:朱明新,中国银行北京市崇文区支行芳城园分理处(英文名称是“BANK OF CHINA BEIJING BRANCH CHONG WEN FANG CHENG YU AN OFFICE SWIFT CODE:BKCHCNBJ110”),账号:4060507-0188-004863-3。
2004年,孙维与清华计算机系毕业、时为北京一家IT公司老板的一名海归谢飞宇结婚。同年,孙维曾在诺基亚中国有限公司北京任项目经理,后辞职离开诺基亚。
2004年6月,星岛日报(纽约版)报道朱令事件。
2004年12月31日,朱明新由于劳累过度,从椅子上摔下来,跌到了头部,造成脑移位出血,必须做开颅大手术。吴承之开始担心老伴的身体能否经受得起这种手术,万幸地是,医生很细心,检查到三个出血点。现在朱明新左侧拳头大的一块头盖骨没有了,换来的是一块钛合金板,细看朱明新的左侧额头,还可以看见一枚螺丝钉的凸出痕迹。
2005年11月30日,在天涯社区,一名ID为“skyoneline”的网友发表了《天妒红颜:十年前的清华女生被毒事件》重提此案,在社区内引起了关注。不知道是原创还是转载。有人称此前在别的地方看过该文。
2005年12月30日22点18分00秒,孙维在天涯网以注册ID“孙维声明”发表“孙维的声明--驳斥朱令铊中毒案件引发的谣言”。她声称“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她解释自己在十年内沉默的原因是,在案件告破之前,与朱令家人进行理智的沟通是根本不现实的。她认为自己没有“投毒动机”。此帐号由孙维父亲证实为孙维本人,同时也被在天涯发表评论的部分物化2班同学证实。此文激起众人的讨论,并引起网民对此案极大的关注,有同学用真名或化名回贴支持。在网络上,很多网友谴责孙维为投毒者,一些网友並對其進行人肉搜索,找出了孙维的家人、住址、所在单位等信息,还有朱令和孙维所在班级的同学列表。孙维声明发表后,有几位物化2班的同学迅速用真名或化名在回贴中发言支持孙维。其中同宿舍的金亚,(化名“太阳正暖”,现在日本做博士后研究)在孙维声明发表4分28秒后第一个回长贴支持。现已在美国某著名制药公司工作的薛钢(案发时任物化2班党支部书记)和李含琳(化名“shoptodrop”)发表大量支持孙维无辜的言论。其中薛钢更是针对贝志城的发言发表长达25条反驳。“太阳正暖”说“(朱令)可能是因为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都很多,基本上在宿舍的时间很少,到大二以后,一般都是在12点关楼门之前才回来(当时应该是10:45熄灯,然后关楼门,12点最后开一次)。”“太阳正暖”说“关于孙维是高干子弟。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她家算不算高干。但她绝不是大部分人印象或想象中的“高干”子弟。比如说,她周末回家都是骑自行车,我从来没见过小车来接送;吃穿用度上都不是讲究的人,挺朴素一孩子。她很佩服和尊敬她爷爷,自然有时候也会谈起她爷爷的一些事情,但从没让我感觉过她是在炫耀这些东西。孙维这个人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很幽默,可以说个很好玩儿的人。有时候可能让人觉得她嘴“损”(爱开玩笑),但基本上是因为该人神经比较粗大,嗬嗬,并非故意让人难堪,相处时间稍长就知道了。而且她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孙维很善良,对人也很体贴,她家我也去过好几次,我觉得是很有教养的家庭,很热情真诚,她家里和比较近的亲戚里,除了她爷爷外,我印象里没有从政的,很多都是搞技术的。另外一方面,孙维这个人,可以说不是那种非常要求“上进”的人,她心态很平和,比较大气,并不很看重象名次、奖学金啦这些可能大学生都比较在乎(过)的东西。我不相信她有任何理由,尤其是由于所谓的“嫉妒”,而作出下毒害人这样的事情。”之后很快有物化2班九位同班同学在天涯出现。
2005年12月31日,贝志城借用朋友“花沐兰”的ID在天涯网发表“转贴贝志城关于朱令事件的声明”,驳斥孙维及其同学的发言。
2006年1月3日,贝志城再次在天涯网贴出“关于朱令事件的几点说明—贝志城”。
2006年1月10日,在互联网上的论战进入白热化后,媒体开始介入。《南方人物周刊》记者吴虹飞发表文章《重访10年前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
2006年1月11日,童宇峰在天涯出现,是第十个物化2班九位同班同学。
2006年1月中旬起,众多媒体对了朱令事件相关内容以及网络上的讨论进行了报道。主要负责这个案件的公安局十四处李树森接到记者电话时态度很和善,说:“这件事在调查工作中已有一定结论,从个人来讲,我不愿意回答;从公安民警的纪律来说,我不宜发表意见。领导要求我怎么向媒体说一些事情,我只有照办。”由于公安纪律的要求,他表示只能说抱歉,没办法开口回答问题,“这件事情很敏感,过去那么长时间了……”。
2006年1月11日,《新闻晨报》特派记者于任飞以《11年前清华女生离奇中毒真相至今仍扑朔迷离》报道朱令案件。注:该文作者误把网上清华民乐队队员的回忆文章当作朱令同班同学童宇峰所作。为此童宇峰已经在网上发言澄清,但同样的错误1月26日在《法制周报》的报道中又再次出现。
2006年1月13日,孙维再次在天涯网发表《孙维的再次声明----要求公安重新侦查,并为“窃听器”的错误向网友和公安道歉》。“我已委托家人于2006年1月9日向公安机关正式提交书面申请,强烈要求公安机关采取透明办案方式重新侦查朱令中毒案件,查明真相,给朱令家人一个交代、还我清白!”
2006年1月13日,《中国日报》网站(chinadaily.com.cn)发表英文文章《Lab poisoning mystery triggers debate》(译:实验室神秘中毒案引发争论),媒体首次开始向海外介绍朱令铊中毒案。该文作者Jessie Tao把孙维接受公安局讯问的年份搞错了,原文误作:“According to the statement,the police questioned Sun Wei for eight hours on April 2,1995”,应为1997年。
2006年1月13日,贝志城接受网易聊天室视频采访,对朱令案发表自己的见解并回答主持人和网友的问题。网易是迄今为止唯一的采用视频采访朱令案件的新闻机构。
2006年1月13日,《新快报》(《羊城晚报》报业集团,金羊网)发表文章《谁是真凶?清华才女离奇铊中毒11年后网友爆出疑凶》。
2006年1月18日,《新民周刊》发表记者贺莉丹撰写的文章《清华女生铊中毒事件调查:网络让朱令受到关注》。贺莉丹在1月12日采访了清华化学系当年指导孙维本科论文的童爱军教授,并于1月13日采访了朱令父母。文中孙维的名字被隐去,用化名“苏荟”代替。
2006年1月19日,此次网上讨论的发源地天涯论坛突然发布通知:“为有利于事件的顺利解决,有关“朱令铊中毒事件”话题暂停讨论。”
2006年1月20日,朱令母亲接受《新快报》记者采访。文中孙维的名字被隐去,用化名“晓薇”代替。朱母首次就“孙维的声明”表示:看了孙维声明,更怀疑她。朱母说:“没有去调查她,一个是我们根本没这个精力,那时朱令情况很危险,还需要抢救,我们要照顾她;另外,后来我们根本找不到孙维,问她的同学也都不知道下落,甚至她爸爸也跟着失踪了,单位分的房子都退掉了,直到这次她发表声明,这是十年来她首次露面。至于公安局那边,尽管多年没有进展,但我还是愿意相信他们的能力,期待着能尽快破案,请侦探是没有必要的,而且在中国也不合法。”记者:如果您现在面对孙维,您想对她说什么?朱明新:“我想告诉她,她的声明有很多地方不合适,她说多次想跟我们沟通不成功,十多年了我怎么从没听说过她想跟我们沟通,而是她消失得无影无踪,我们想和她沟通也找不到。”《新快报》发表《清华才女中毒天涯网封停“朱令铊中毒”讨论》,对天涯封杀讨论的做法提出批评。
2006年1月22日,《法制早报》发表记者李亮撰写的文章《朱令事件再起波澜》。记者是1月20日采访了朱令的家。
2006年1月26日,《法制周报》记者陈安庆,特约记者申欣旺发表《清华才女朱令离奇铊中毒案真相调查》。
2006年1月27日,新华社北京电:春节前夕,党和国家领导人分别看望或委托有关方面负责同志看望了……孙孚凌、……等老同志,向老同志们致以亲切的节日问候,并衷心祝福老同志们健康长寿。
2006年1月29日,一位自称“孙维同班同学”的人匿名在网上发表文章《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公开了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前发给好友的“发帖纲要”,指导如何配合回帖,直指孙维在网上发表声明是一起精心策划的集体行动。为证明该文件的真实性,在文章的结尾附有孙维,谢飞宇,金亚,高菲,李含琳,王琪的MSN账号(电邮)。之后,又有孙维与同学的部分通信记录被曝光,如孙维希望别人帮助她查阅文献证明朱令是一次中毒等等。后经贝志城证实,这些通信记录是由匿名黑客攻入孙维信箱所截获的。化名“王一风”的孙维同班同学在2013年称,他曾在清华校友网内部讨论时,多次要求“回帖纲要”涉及的几位同学证实或澄清这个“纲要”,但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答。
2006年2月6日,童宇峰发表《关于目前解决朱令事件的几点建议》,呼吁同班同学以正常的途径解决问题。
2006年2月7日,《青年周末》记者到孙家对孙维的父亲进行了简短的采访。下面是采访对话(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记者:现在网上对孙维的议论很多,您和她本人是否想作出回应?孙父:你相信网上的东西吗?造谣造得我们自己都觉得,真是这样?太离谱。我们没有必要管。记者:在天涯网上以“孙维声明”为ID发表的两篇声明是孙维写的吗?孙父:这个我可以告诉你,只有这两篇声明是孙维写的,其它的都不是。记者:孙维为什么不选择传统媒体发表声明,而要选择在网上发帖的方式?孙父:我们以后会接受传统媒体的采访,但不是现在。你是第一个找上门来的记者,我希望你以后不要再采取这样的方式。我们现在不接受采访。
2006年2月15日,贝志城在新浪网发表文章《对物化2班部分同学的道歉和呼吁—贝志城》。对他以前对物化2班整个集体的攻击表示道歉,承认他们中许多同学包括班干部都在努力关心和帮助朱令。并且表示他在天涯发表声明之后,陆续有物化2班的同学和他联系,贝志城感谢他们给他提供了许多资料和间接证据。贝呼吁物化2的同学尤其是女生提供更多的真相。在该文结尾,贝志城证实“孙维同班同学:我们替孙维辩护的真相”这个帖子是真实的。
2006年2月16日,《大纪元》发表记者华天的文章《奇案十年清华女仍在期盼公义(上)》。
2006年2月24日,有人以“间接知情人”的网名在百度“朱令吧”指出朱令宿舍失窃案发生后薛钢曾亲临现场。在另一个贴子里,“间接知情人”发言说“象朱令第一次发病的那个周一或周二早上,朱和孙没来上课,说是朱令肚子疼了一夜孙送她去医院了.”。
2006年2月24日下午,时隔7年后,在两位代理律师(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张捷、李海霞律师)的陪同下,朱明新第一次见到了当年的两名办案警官。(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2月25日,童宇峰与薛钢通过电子邮件讨论朱令案件。其中涉及不少案件的细节。薛指出王琪是当年向警察报告宿舍盗窃案的人。关于吴承之所说“朱令还剩下的面包,我们几个分了吃了”的电话,童从王琪处得到的回答是她从来没有接到过那样的电话。而金亚没有回答童这个问题。薛的说法是他明确问过金亚关于面包被分吃的电话。而金亚称她从来没有听说过。薛钢否认他当年曾经说过“就是因为这件事(朱令案),我们才没得到优秀毕业班”的传闻。童问薛关于薛在宿舍盗窃案后到过现场的传闻,薛明确否认。该邮件不久被别人在网上曝光。童宇峰称在网上公布的邮件涉及两处恶意篡改。
2006年2月27日,物化2班童宇峰联系本班同学发起要求重开案件调查的呼吁信,并且向他们询问一些媒体报道及网上流传的说法的真实性。百度朱令吧出现帖子“物化2班同学录”,其中有薛钢25日回复童宇峰的私人长邮件,有极多爆料。例如,童问薛:“那份
XXXXX(<<我为孙维辩护的真相>>)是否属实。。。。。。如果是假的,没有理由她们中的任何一个不出来澄清,除非这份文件是真的。”薛的回答是“只有心灵黑暗的人才编出那份文件。”
2006年2月28日,童宇峰发表《关于我和薛钢被贴出的私人通信 》,称:“这封信绝大部分内容是真实的,但是我已经发现有一个地方被改动了。 我正在研究这处被改动的内容。
这封信本来不是我泄露的,我有充分的证据表明有人想陷我于不义。
既然有人把它贴出来了,那么我不得不把完整的原文以及相关的背景资料提供出来。以供大家鉴别。”“ 完整的原文及相关资料等我研究完毕后公布。 ”童宇峰在朱令吧回复:“我在校友网上看到薛钢提到了这个帖子,问是不是我贴出来的。我声明一下,这封信不是我贴的。 ”童宇峰后来称“这封信也被贴在校友网上”,“但校友网的信件没有信头”。意思是此私人邮件首发于朱令吧,但朱令吧的发帖人试图造成是从校友录里转发的假象。
2006年3月1日,孙维在丈夫、哥哥的陪同下来到北京凤凰会馆,与凤凰卫视《鲁豫有约》主持人鲁豫见面。(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3月6日,《青年周末》记者来到孙维丈夫谢飞宇任总经理的鼎高(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已是人去楼空,只有一台断线的电话。记者向物管公司询问时得知,从年后起这个办公室就一直没人,但没有退租。记者辗转与孙维的丈夫联系上时,他同样拒绝了记者的采访请求。“我和我的家人无条件支持孙维。”他说。(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3月7日,童宇峰在百度“朱令吧”发表《关于邮件泄露事件的一点说明》,并表示正在委托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的张捷律师向北京市公安局报案。童向网友澄清几个事实:1.贴出的邮件来源并不是校友网,因为校友网的信件没有信头。2.贴出邮件的信头,并不是薛刚回给我的邮件的信头,而是薛刚在发给我邮件13分钟以后用他夫人(李含琳)的信箱转给另外3人的信头。3.根据所改内容,基本确认发贴人是重要涉案人员。童宇峰称泄漏的邮件是薛钢在发给他邮件13分钟以后,用他夫人的信箱转给另外3人的信。童认定篡改邮件发表于百度贴吧的人是重要涉案人员,并报案。
2006年3月10日,北京市立天律师事务所张捷、李海霞律师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令(朱令)律师致广大网友的一封信》。宣布他们已接受朱令令法定代理人朱明新女士的全权委托,依法为朱令令提供法律支持和帮助。并宣布在接到委托后他们已经正式致函公安机关,要求尽快破案,并且与朱令令案件的办案人员进行了接触,一切按照法律的程序进行。该文澄清了“解除犯罪嫌疑”和“排除犯罪嫌疑”两个法律概念的区别。指出“解除犯罪嫌疑是指超过法定的期限,公安机关没有确凿证据依法解除了犯罪嫌疑人的强制措施,即“疑罪从无”,但这并不意味着犯罪嫌疑人的嫌疑被排除。”
2006年3月11日,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律师网站无法访问情况说明》。指出当天凌晨发现本律师事务所网站无法正常访问,原因不祥,并宣布他们已经正式向北京市公安局网络监察处报案,事情正在调查过程中。
2006年3月11致15日,薛钢和童宇峰、潘峰三人在校友录上有过讨论。网上广为流传的“童宇峰以长邮件驳斥(薛钢)”就出自于此。其中的一段是
指的“邮件门”,摘录如下:“你连给我发信以后13分钟,做了转信的工作,都说不记得了。好像这些重要的事情你都记不起细节来了。我本来还希望大家回忆当
时的经历,说不好还能确定没有凶手,现在我的信被恶意修改贴了出来,而且还改了和案情有重要关系的地方,让我怎么能不相信有凶手,信中还把我写的《回帖纲
要》改成XXX,保留剩余的中文字符。可见改动的人对这个《回帖纲要》是多么的忌讳。”之后薛钢无回复。邮件门就此结束。
2006年3月15日,朱令的名字被维基百科收录。联接: http://en.wikipedia.org/wiki/Zhuling 。
2006年3月17日,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朱令案件的时效问题》。对朱令案的刑事及民事责任的追诉期限做出以下说明:朱令案件刑事诉讼的最长追诉期限为20年,但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犯罪嫌疑人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根据《刑法》第88的规定是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的,并且如果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同样也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刑法》88条同时还规定,即使过了追诉期,如果有关机关认为有必要追诉的,可以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后追诉。对于因为罪犯的犯罪行而是被害人受到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还有权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对于清华、协和的责任问题,朱令有权对其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最长是20年,但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还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根据《民通意见》169条的解释,权利人由于客观的障碍在法定诉讼实效期间不能行使请求权的,属于《民通意见》规定的“特殊情况”。所以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在某种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对罪犯的追诉是没有时间限制的,很可能是终身的。所以,我们律师现在收集的证据当然不仅仅是破案的证据,也包括对罪犯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及对清华、协和的民事诉讼的证据。
2006年3月20日,《法制早报》发表记者李亮撰写的文章《清华女生朱令铊中毒案追踪:收集证据是当务之急》。
2006年3月29日,一位网友在百度“朱令吧”贴出消息,称“凤凰卫视将采访孙维,却要经过孙家审查才能播出”,该帖很快被删。(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3月31日上午10点,《青年周末》记者与朱令的母亲朱明新、朱令代理律师李海霞一道前往协和医院,要求复印朱令全部病历,但院方拒绝朱家复印病程记录。协和称“病程记录都是不让看的。除非上法院打官司,要求封存病历,到了法庭上才能打开。”(来源:《青年周末》2006年4月13日的报道)
2006年3月31日,北京3台《科技全方位》播出朱令的专访节目。这是电视媒体首次打破沉默采访朱令案件。主持人仇志请了朱令父亲和几位朱令的同学到节目现场。节目开始短片是朱令的同学对朱令的优秀评价,还有朱令在清华民乐队演出的录像;介绍了第一次和第二次住院前后的症状表现。在节目的最后主持人说:“到目前为止,朱令令到底是怎么中毒的,我们还无法告诉您确切的答案。”在整个节目中没有提及“投毒”的字眼。
2006年4月5日,朱令律师在在百度“朱令吧”发表《张捷、李海霞律师谈朱令的不公待遇兼答网友问》该文指出:1.朱令案中,能够在受害人的周围有作案条件、又能够获得铊的对象,是应当很快能够确定的,而侦察机关对于嫌疑人采取措施却在报案后(95年5月前后)的23个月(1997年4月),按照当时的案件办理速度,一般从办案有直接线索开始到死刑执行完毕的时间是九个月左右。中国的现行刑事诉讼法是在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是在案发19个月后才生效的。在新刑事诉讼法确定了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等我们现在的司法原则,考虑到过年、两会和必要的衔接工作,中国新刑事诉讼法生效到实施准备完成,正好是97年4月多,与公安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的时间非常吻合,难道仅仅是巧合吗?从应当获得嫌疑犯的直接证据到对于犯罪嫌疑人采取措施的之间那么长的时间有什么问题呢?为了让犯罪嫌疑人享受新刑事诉讼法的无罪推定搁置案件如此之久,导致很多证据的灭失无法破案,应当负什么样的责任?2.(孙维哥哥)私闯实验室获取剧毒危险品,并且不经授权非法录像,这样所获得的证据应当如何办理?按照当年的司法精神:证据的取得必须合法,只有经过合法途径取得的证据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私自录制其谈话,系不合法行为,以这种手段取得的录音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1995年3月6日的最高法院复函)。视听资料作为证据是有局限性的,因为视听资料可以剪辑,也可以特技,就如人们不能相信电影里面的画面一样,我们可以想象一下一个可能出现的场景:录像拍摄的主人公是由不出现在镜头中的铊以及铊的同学和学生干部带领进入教学楼、实验室和打开柜子拿到毒药的,这时学校周围的人是否会管?而且即使是有人管了,录像中也是可以剪辑掉的,而且录像能够证明那里面的成分就是铊吗?同时还有一个重要的疑点是如果没有人透露消息,在保密侦查的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又是如何知道需要这个证据?如果这个证据是在某个办案人员的授意下拍摄的,那又该算是什么?根据我国的司法规定:视听资料应当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审查确定能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因此这里的关于清华实验室管理混乱的视听资料证据是否应当被单独采信是很有问题的。3.中国的司法制度与很多国家不同,我们所抗争的对象不是网友们所理解的犯罪嫌疑人,面对犯罪嫌疑人进行侦破和打击犯罪是公安等司法机关的事情,我们是向公安等司法机关主张受害人的权利,犯罪嫌疑人如果有冤屈也是向公安等司法机关进行主张,所以我们的对象是司法权力机关而不是犯罪嫌疑人!对于我们这些以法律服务为职业的人,对抗司法权力机关中的风险和代价有多大我们清楚。
2006年4月11日,《青年周末》记者通过凤凰卫视公关部联系到《鲁豫有约》执行制片人曹志雄。曹志雄向记者证实了此前网上贴出的孙维与凤凰卫视接触一事,但由于孙维方面的原因,采访暂时中止。曹志雄证实孙家与凤凰卫视签订了一个“内容保密协议”,主要规定不允许透露双方讲述的内容。
2006年4月13日,北京青年报的独立新刊《青年周末》登出《清华女生铊中毒新现四大疑点》。记者陈万颖披露了朱令案的许多新情况,包括:1.朱令父母首次披露了朱令中毒后,女儿存放在清华大学化学系的物品在警方封存后曾第二次被盗的细节。他们说“1998年12月,朱明新为朱令办理退学手续时,发现朱令的相机、蜂蜜、咖啡等不见了。而公安部门早在1995年就将这些物品封箱后存在化学系办公室,并给了朱家一份物品清单。化学系对此的解释是“系里搬了几次家,也许是装修工人偷的”,主动赔偿朱家3000元”。2.1995年夏秋时分,警察曾经找过吴承之的单位领导,问吴在文革时是否与孙维的父亲有过节。这是第一次让他知道孙维。这次之后,朱家提出与孙家沟通,被拒绝。孙维在声明中说,自己希望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进行沟通,但公安部门表示没有义务为他们安排(见“孙维声明”)。朱家这才完全确认嫌疑人是孙维。之后,朱家再没有从警方处得到任何信息。3.3月31日上午10点,记者与朱令的母亲朱明新、朱令代理律师李海霞一道前往协和医院,要求复印朱令全部病历,但院方拒绝朱家复印病程记录。协和称“病程记录都是不让看的。除非上法院打官司,要求封存病历,到了法庭上才能打开。”4.当年朱令的负责医生魏镜的身份被曝光。朱令父母拿着北京市职业病研究所(协和医院此前曾送检“砷”的地方)的陈震阳化验单找到协和医院负责朱令的大夫魏镜。“她看后没什么表情。我冲到楼上找李舜伟,他拿了(化验单)就往ICU走。”5.朱令原同班同学、室友孙维在夫兄陪同下拟接受凤凰卫视专访,后中止。6.孙维父亲向记者证实,网上“孙维声明”确为孙维所写。7.孙维母亲11年来首次致电朱令母亲,主动表达了沟通的愿望。“1月14日,孙维父母托朱令的大学同学转交给朱家一封信,主要内容是希望两家进行沟通。1月19日,孙维的母亲给朱明新打了个电话,依然表明沟通的意愿。”8.2月24日下午,在两位代理律师的陪同下,时隔7年后,朱明新第一次见到了当年的两名办案警官。谈话中,李树森警官反复强调“要尊重历史”。朱明新对记者说“他说要是有新的证据出来,他肯定会站出来。但是谁来找这些证据呢?我们说的疑点都不是直接证据,谁能求证?”记者拨通该警官的手机,他的回答始终模棱两可。“(朱令案)不能说归我管,也不能说不归我管……不能说有进展,也不能说没有进展。”,“现在报朱令的事,早了点吧?”9.贝志城告诉记者,《我们为孙维辩护的真相》贴出之前,有一名参与“回帖纲要”的知情同学发给他。“我保证‘回帖纲要’的真实性”,贝说。童宇峰说,他曾在清华校友网内部讨论时,多次要求“回帖纲要”提及的几位物化2班同学证实或证伪这个“纲要”,但没有得到任何正面回答。10.潘峰在3月份来北京看望朱令时对朱令父母说:“要扩大怀疑面”。潘峰不主张仅仅怀疑室友投毒。11.童宇峰对记者透露,薛刚与童的通信中,提到自己是从妻子(李含琳,同为物化2班同学)处听说朱令宿舍失窃案的,而另有同学告诉童宇峰,当年曾碰到薛刚“慌慌张张”从6号楼女生宿舍楼出来,说朱令宿舍失窃,并要求该同学不要声张。12.关于翻译事件,当时物化2班入学英语分到3级班的只有5人:朱令、孙维、薛刚、张利及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女生。童宇峰说,“这位女生跟他明确表示,没有参加翻译的印象,而张利也在天涯发帖称,他是准备‘五一’假期才开始翻译。”(**注**这是否意味着当年真正参与翻译的物化2同学只有薛钢和孙维二人?)13.朱令父母聘请律师调查,在网上公开征集破案线索。
2007年1月22日、23日,中国中央电视台综合频道(CCTV-1)《东方时空》節目播出专题记录片《朱令的十二年(上)、(下)》,将此案的关注又推至一个更新更广的高度,朱令一案在大陆已经家喻户晓。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正式实施。朱令家人向北京市公安局提交了要求公开朱令急性铊中毒案侦破过程和结果的申请。
2008年5月30日,北京市公安局以“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为由,对此申请发出“政府信息不予公开告知书”。此后北京市政府正式进行复议,决定撤销北京市公安局的不予公开的决定。但朱令家人并没有得到所要的东西。
2009年,朱令家人在律师的陪同下再次到北京市公安局要求公开案件信息,同时了解案件侦破进展,接待人员表示需请示领导再给答复。事后,北京市公安局并没有给与答复。
2011年,一场感冒让朱令在重症监护室住了10个月,花费60多万元,“不生病还好,一生病花钱就多了。”那场感冒引发了肺部感染使用了呼吸机,以致她后来只能吃流食。
2013年,朱令家人与律师取得联系,决定再次提交信息公开的申请,若没有回复,通过法律渠道再投诉后仍然无果,就可以起诉了。朱令父亲称,他们并不愿放弃:“我无法了解不予公开的原因,不能接受这样的结果。争取案件侦破和结果的信息公开,是我们现在最大的心愿。”
2013年4月15日,上海复旦大学发生医科硕士中毒事件,疑似室友投毒,由于情况类似,网民讨论中再次频繁提起朱令事件。
2013年4月19日,孙维曾用的天涯论坛帐号时隔七年后再次发帖,声称她希望真相大白。但天涯账号在2011底曽发生泄露事件,现使用此账号者是否是其本人值得怀疑。
2013年4月19日,南方都市报通过电子邮件采访了据称在2005年底破解孙维及相关人员电子邮箱的计算机“黑客”,获取了网上流传的据称是孙维发给关系者的《发帖指南》的原始文档。“黑客”的身份得到贝志城的确认。
2013年5月7日,在无锡电视台经济频道的
《观点制胜》节目对朱令的父亲吴承之进行了采访。吴承之在访谈中称,孙维是最大嫌疑人。他认为主要有3点根据,第一当年清华大学曾经向他证实孙维是校内唯一有机会接触到铊的学生;第二,检验结果表明,朱令先后2次铊中毒,而第二次中毒地点就在宿舍内;第三,他们向警方报案后没几天,朱令过往的宿舍就发生了一起离奇的盗窃案,唯一丢失的就是朱令曾经用过的一些洗漱用品,这是在销毁投毒证据。吴承之谈及,北京市公安局科研处的处长王补把“他的手稿他的案件分析全部给我们留下了,他没给他领导留”。而且根据在王补过世前给他的其对凶手的分析和资料,吴承之“很明显知道谁是凶手”。但是,吴承之暂时不希望公开此份材料。
2013年5月10日,泛华网发表《
泛华网揭秘:朱令事件各派势力大启底》,分析各个政治势力如何消费朱令案。
泛华网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