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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8日星期二

VOA:孟建柱称废劳教制度 政令不出政法委?

(美国之音电)据中国媒体报导,中共主管政法工作的政治局委员孟建柱宣布将在今年取消劳教制度。有观察人士指出,劳教制度是中国第一大痹症,废止这个制度是中国法制的进步,是走向法治的转折点。不过,有关孟建柱的讲话在中国互联网,已查不到消息来源。

孟建柱也是中央政法委书记,他是在星期一举行的政法工作会议上讲这番话的。报导援引他的话说,中央有关部门已经研究,“报请全国人大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CCTV微博发布 多家媒体转发

中 国中央电视台新浪官方微博“央视新闻”以题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新消息:停止使用劳教制度”报导了这一消息。央视微博是这样说的:“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 今天上午在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将进一步推进劳动教养、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户籍制度的改革。会上,孟建柱还宣布,中央已研究,报请全 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今年停止使用劳教制度。”

中国有不少网站都转载了央视这条微博。

这一消息已退出中国“互联网”?

就 在海外许多媒体和网站纷纷转载这一消息的同时,在中国百度搜索引擎查询,已经找不到这一消息的原始出处。记者登录新浪“央视新闻”官方微博主页,没有找到 这一消息。相同消息在新浪的“新华网”官方微博也不见了踪影。而财新网记者陈宝成写的相关报导,经谷歌搜索后显示的是“对不起,页面没有找到”。

中国的劳教制度是20世纪50年代从前苏联学来的。百度百科介绍,中国的劳动教养制度是根据1957年8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78次会议批准颁布的《关于劳动教养问题的决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的。

劳教 法外之地

但在实践中,劳动教养被认为是一块法外之地,是中国公安机关的法外自留地。因为这套制度不受刑法、刑诉法和其他法律的管辖,公安人员甚至是地方行政官员都可以不经正式司法程序,就把人送去劳教。

莫少平:劳教制度跟多项法律相悖

北京律师莫少平说,劳教制度早就应该废除。这套制度本身违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则。“劳教制度本身违背了法治的基本原则;第二、劳教制度直接违背‘立法法’的规定;第三、还违反了罪和刑相适应的原则。”

莫少平律师说,劳教制度是由公安机关代行劳教委员会的职责,就能够限制一个公民的人身自由。这套制度完全排除了由法官、法院对控辩双方的裁判,来确定被告是不是构成犯罪。

莫少平对记者说,中国立法法颁布之后,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权力只能由法律设定,而现在的劳教制度还延用50多年前国务院的有关规定。此外,劳动教养针对的对像被认为还不构成犯罪。但莫少平律师指出,劳教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做法,实际上是违反了刑和罪相适应的原则。

南都网近日引中国司法部司法研究所所长王公义透露的数字,中国目前被劳教人员超过6万。中国自实施劳教制度以来,劳教人员最多时达到30多万人,最少时也超过5000人。

胡星斗:废除劳教 顺应民心

北京理工大学教授、知名中国社会问题专家胡星斗长期呼吁废除劳教制度。去年12月初,胡星斗将一份由69名专家学者签署的对劳教制度进行违宪审查和废止的司法建议书以特快专递的形式分别寄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

胡星斗1月7日对美国之音表示,废除劳教制度是顺应民心的善举。“废除劳教制度顺应了人心,顺应了亿万民众的愿望。因为受劳教迫害的人数以百万计,实际上如果有劳教制度的存在,每一个中国人都不会享有罗斯福所说的免于恐惧的自由。每一个人可能都会生活在恐惧之中。”

胡星斗说,劳教制度在实践中可以不通过司法手段,可以不经过一审、二审,甚至不需要证据,也没有律师在场,就可以限制一个人的人身自由一年到三年,甚至四年。近期比较知名的相关案子包括重庆大学生村官任建宇劳教案和“上访妈妈”唐慧被劳教事件。

胡 星斗指出,过去一些年我们看到大量上访人员、揭露腐败的人士被劳教,也有很多发表不同言论的人被劳教,还有很多人因为得罪了领导被劳教。胡星斗认为,这些 年劳教制度已经异化为打击异己、维护腐败的工具,成为目前中国的一大痹症。胡星斗说,废除劳教制度是中国走向法治社会的转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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