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华网滾动新闻

2013年9月28日星期六

要闻转载: 强烈抗议中共杀害无罪公民夏俊峰(图)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中国禁闻,中国新闻,大陆新闻解读,被河蟹中国大陆新闻,和谐新闻,河蟹娱乐,河蟹文库,河蟹动漫。 
Need cooking inspiration?

Have a passion for cooking delicious meals or need inspiration for your next dish? Daily food fares to quench your palette when you subscribe to Recipe ideas.
From our sponsors
强烈抗议中共杀害无罪公民夏俊峰(图)
Sep 28th 2013, 07:46, by 禁闻

直连本站 tiny.cc/jinnews 作者: 全球支持中国和亚洲民主化论坛理事长 费良勇

张晶和夏俊峰的最后一面

2013年09月28日讯】“我是正当防卫,不是故意杀人,我就是死了,我也不服。”这是夏俊峰被执行死刑前的遗言。根据案情分析,夏俊峰说的是真话。面对凶恶的暴打,夏俊峰若不奋起反抗,可能早被城管打死了。按照中国的法律,正当防卫没有罪。夏俊峰理应被无罪释放。但是,为了维护官场利益,恐吓人民,巩固专制统治,中共的中院、高院和最高法院都践踏中国法律,混淆是非,颠倒黑白,硬将正当防卫说成是故意杀人,判处夏俊峰死刑。特别是中共最高法院无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定性错误、量刑不当及程序违法的诸多问题,无视辩护律师依法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正当请求,无视民间“刀下留人”的强烈呼声,仍旧维持原判,裁定死刑,并于今天(2013年9月25日)执行,再次制造了一个千古奇冤。我们强烈抗议中共当局草菅人命的行为!

中共常常在杀人时说“不杀不足以平民愤”,其实,对于夏俊峰这样的人,是“不杀不足以平官愤”。中共因为极端专制摇摇欲坠,全靠贪官污吏及其附庸维持。官民对抗,中共全力护官,竭力压民。当官员肆虐打死民众,中共总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造谣惑众,胡说民众先辱骂攻击官员,且民众因高血压、心脏病等突然死亡。而当民众在面临被打死的危急情况下奋起反抗,打死施暴的官员,中共总是出于考量,将自卫反抗说成是故意杀人,滥杀自卫反抗者。中共这样做,旨在安抚收买官员,恐吓民众,瓦解民众面对强权肆虐的反抗意志。

迫于社会舆论压力,中共有时不得不装模作样地镇压一些施暴的官员,但常常都是轻判。而且由于官官相护,风声一过,这些官员就被保外就医或提前释放,逍遥法外。例如,2008年1月7日,湖北天门竟陵镇湾坝村魏文华路过该市竟陵镇湾坝村时,发现城管执法人员与村民发生激烈冲突。他掏出手机录像时,被城管人员当场打死。城管主犯仅仅被判有期徒刑6年。2011年11月,辽宁省辽阳市城管打死人案,主犯获刑仅11年。2013年6月,贵州民警枪杀2名村民案,凶犯仅获刑8年,法院声称是防卫过当。野蛮执法打死平民的城管和其他官员等,没有一人被判处死刑。

世界各国,对谋杀罪,都判得很重,而对于激情杀人,相对判得较轻。即使夏俊峰是故意杀人,那也是被动杀人和激情杀人,而非谋杀。谷开来谋杀英国商人尼尔·海伍德,情节极为恶劣,罪行极为严重,仅被判处死缓。夏俊峰却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而且,夏俊峰是一个不懂法的小贩,谷开来是律师、官太太和富商,知法犯法,更是罪加一等。可见,中共法院判刑随意性很大,没有公正可言。法律面前,官民不等。

律师滕彪先生在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中,分析了大量事实后,一针见血地指出,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定性错误;判决夏俊峰死刑,属于量刑错误。他还指出:“一审判决简单而蛮横,对控方证据照单全收,对辩方证据视而不见;对证据之矛盾未加解释,对无法解释的证据干脆不提;不但无法排除重大怀疑,而且把全部疑点之利益均归于控方。在这份死刑判决书的字里行间,可以看到法官比控方更积极;法官意图成为迫不及待的行刑者。不难看出,这份判决书是先有了结论,然后加以勉强的论证企图掩耳盗铃、瞒天过海。为了得出夏俊峰故意杀人的结论,竟超出检察院的指控:控方称‘夏俊峰因故与被害人申凯、张旭东等人发生争执,遂持随身携带的尖刀先后猛刺被害人……’,而判决书认定‘事态已经平息后被告人持刀行凶’。显然,‘发生争执’不是‘事态已经平息’,夏俊峰是因为‘争执’而拔刀刺人的。法院没有也无法解释‘事态已经平息’与检察院指控的‘发生争执’的矛盾。”

面对滕彪这样的优秀辩护律师,中共贪官黔驴技穷,无言以对,于是凶狠地威胁他:“挖个坑埋了你”。用非法手段镇压有良知的人权律师,是中共的常用伎俩。

夏俊峰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请求与家人合影,竟被拒绝。他请求给自己留个影,也被拒绝。中共为什么如此残酷绝情呢?无数历史事实表明,中共自始至终缺乏人道。

我们对夏俊峰的家人表示同情。同样,我们对夏俊峰所刺杀的两名城管的家人也表示同情。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度的受害者,说到底,都是专制制度的受害者。

一党专制下的中国,没有。中共的“”掌控公检法,判案的宗旨不是维护公正,而是维护专制统治和官场利益。中共的“政法委”,本质上是“邪法委”,纵容贪官欺压人民,残酷镇压被迫自卫反抗的民众。没有司法公正,整个社会的公平正义就荡然无存了。

夏俊峰被中共公开冤杀。这是中共司法史上永远洗刷不掉的罪恶。判处夏俊峰死刑的各级法官都是贪腐昏庸、制造冤案、草菅人命、滥杀公民的恶法官。中共的黑暗统治不会持续很久了。未来民主中国的法院将重新审理中共制造的冤案,将冤案制造者绳之以法。

希望有良知的作家拿起笔来,以夏俊峰冤案为背景,参照《错斩崔宁(十五贯)》等写出《中共冤杀夏俊峰》的各种文学作品来。

 

2013年9月25日 写于 纽伦堡

http://www.bannedbook.org/   来源: 来稿

You are receiving this email because you subscribed to this feed at blogtrottr.com.

If you no longer wish to receive these emails, you can unsubscribe from this feed, or manage all your subscriptions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全部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