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是一片“神奇的土地”,瘴雾缭绕中即便是神圣的殿堂,不例外也要变得面目全非。曾经飘逸过书香的校舍,已沦为他们百般盘剥百姓的吸金窟倒也罢
了,竟还能一处处沦为杀人的魔窟,一处处化作蹂躏幼女的淫窑。最近连续发生的多起校长、教师带小学女生开房事件,着实令人发指。
为人师表者斯文扫地,在“法治国家”这般横行无忌,不但能充当迫害异见人士的帮凶,充当虐杀无辜学子的杀手,而且能一个个异化成祸害幼女的摧花大
盗,并总是得到无耻公权的公然庇护。这到底是一个怎样的“法治国家”?这又是一个怎样史无前例的乱世?“治国”至此,太可耻了!
一次次形形色色的恶性事件在校园内外发生后,公害机关以及教育主管部门要么装聋作哑,要么反向作为,这还有什么廉耻可言?还有什么职业操守可言?
当“祖国的花朵”所处的竟是这样的一种“育人”环境和“法治”环境时,这国家还是一个真意义上的国家吗?这片荒野的未来在哪里?
乾坤在颠倒,怒潮在咆哮。就连自称“流氓燕”的纤弱女子叶海燕也看不过眼了,在犯事的海南省万宁市第二小学门口举牌抗议:“校长,开房找我,放过
小学生!”然而在烈日下暴晒了近3个小时的她,非但没有因为这一义举得到相关部门的尊重,以及对事件的重视,反而招来了无妄之灾。
随后“流氓燕”遭遇两男九女上门殴打,被迫自卫,又被公害抓走,并被“依法行政拘留”。叶海燕以为她“流氓”,岂料助纣为虐者更是流氓,公然为淫
人幼女者张目不说,还能大打出手,且能谓之“依法”。这泾渭分明的姿态,不但立见价值高下,而且根本就是人性和兽性的一次博弈。
事实再印证了他们连流氓都不如。在人神共愤的兽行面前,朝廷无语,拍案而起者却风起云涌,以“开房找我,放过小学生”抗议的,不只有“流氓燕”,
不只有艾晓明和范燕琼,还有许许多多籍籍无名的网友。呜呼,在兽群横行的荒野,中国的女人和孩子,面临的竟是这等的凶险和悲怆。
“流氓燕”同样只是匪治或兽治下一个创伤累累的女子,她并未在任何公权机关领取过哪怕是一分钱的俸禄,对丧尽天良的兽行予以有效制止,这本不在她
的职权范围之内。而那些油头粉面的政客,那些靠人民供养的“公仆”,在人民的女儿遭受摧残时,相对于“流氓燕”又做了些什么呢?
事实再印证了他们连流氓都不如。自称“流氓”的女子,在为人师表者不断摧残“祖国的花朵”之时,意识到这种兽行已突破了人类所能承受的底线,意识
到自己应该做点什么,于是付诸行动。吃公家饭的一众庙堂中人呢?在兽行面前却再次要么形同僵尸,要么就干脆助纣为虐,反向作为。
这就是他们在敲骨吸髓后,为你的子女所准备的“校园”,不但吸走了你体内的最后一滴血,不但让你的子女在垃圾课本中变成党文化的又一个受害者,而
且可以随时用天下最残暴的手段拿走你孩子的生命,大不了再沆瀣一气来一次“统一宣传口径”。你的女儿尚且是花蕾,花儿就已谢了。
这就是他们死死咬住“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放,所“领导”出的结果。你的子女哪怕是置身于光天化日之下的校园,危险也无处不在,随时面临着可
能被自杀,面临着被校长或教师带出学校,找个龌龊的角落去开房,就此完成从一个女孩到一个女人的转变,而你一定是找不到申冤处。
你亿辛万苦当了一生的共奴,像苦命的工蜂般在大墙外服了一辈子的苦役,挣扎到人生的尽头时又能给自己余留什么呢?可怜天下父母心,你日常省吃俭
用,极力想保住孩子的心头还能残留一丝阳光,可你目送孩子去上学时,岂料是在将其推向魔窟或淫窑,就连孩子的生命或初夜都保不住。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史上不乏安老怀少和牛羊勿践的古训与典范。然而今非昔比,当兽群盘踞了这片荒野时,我们的人生竟会
变得如此苦难,对上我们往往无法尽一分孝道,对下不能给予一分该有的守护。我们还能寄望他们什么?还要在非人间到底忍耐到何时?
他们的头发日日梳得油光发亮,他们穿的是锦衣华服,吃的是酌金馔玉,住的是雕梁画栋,说的是娓娓动听,他们做的却是连流氓都不如。说一套做一套是
其不变的戏法,他们才是这片荒野上的主宰,而你不过是兽群可以随意宰割的又一个共奴。看啊,事实再印证了他们确真连流氓都不如!
2013年6月6日写于漂泊中(廖梦君同学惨烈遇害于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黄岐中学,和杀人犯同穿一条连裆裤的“伟光正”放任凶徒逍遥法外第
2517天!遇害学生的尸检报告、相关照片及“破案”卷宗是不可示人的国家机密!作家廖祖笙在国内传媒和网络的表达权被党国全面非法剥夺!廖祖笙夫妇的出
境自由被“执法”机关非法剥夺,故乡居所被反动当局连续非法断网818天!在令人发指的残酷迫害中,幕后迫害的操纵者能非法控制全国的媒体和互联网,能控
制公检法,能控制广东和福建,能控制电信,能控制银行,能不时操弄“不作恶”的谷歌……)
廖祖笙邮箱:liaozusheng@gmail.com
廖祖笙谷歌博客:http://liaozusheng.blogspot.com/
廖祖笙博讯博客:http://blog.boxun.com/hero/liaozusheng/
廖祖笙网站(图文版):http://stbz.medianewsonline.com/
廖祖笙网站(文本版):http://lzswz.myartsonline.com/
泛华网滾动新闻
2013年6月7日星期五
2013年5月23日星期四
网曝中共官员“破处升官” 海南处女案至少涉6高官
【大纪元2013年05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怡莲综合报导)近期,海南万宁校长带6幼女开房案,因当地司法局禁律师代言一事,再成关注焦点,被指黑幕太深。目前,“当地传说处级干部流行破处说法,海南处女案至少有6名高级干部”的贴子在网络疯传。据说,“破处能升官”正在大陆流行,多地出现的官员强奸幼女都与此有关。
网民“雪月风花”5月18日转发在凯迪社区的帖子:【港媒:开房案至少应有6人以上参与对女孩性侵】而未露面的四个或更多的人的级别、身份会更高。疑点:1、两位副市长出面欲找家长和谈私了,警方疑作伪证,为谁背书?2、长途奔袭150公里,穿过整个海南,为谁特供?3、当地传说处级干部流行破处说法,破处了也就意味着向厅级干部升迁。真相或许永远是迷!
目前,此贴已有49052 次点击,213 个回复。网民“理想气体8”说,楼主提出的疑问很有道理,充分说明了这案子水很深,背后肯定有大人物,而且是一窝。大家不要放松,一定追问到底。
“江晚秋”:处级升厅级要破处,既然已成一种说法,那就不是自海南6少女始,各省纪委可否查查已升厅级的官员有否破处经历?
“撑开门框”: 破处达厅,向中央靠拢,是天朝广大宫捂员的心得,非琼海一地流行……
“xiaolingdang”: 这种事到处都是,没听说过吗?警察局长要是没破几个处,都不好意说自己是局长。
“graylealves” :还有这讲究?这群东西真垃圾。看来,从处长再往上升,就是畜生?
“XWZL2008”: 这才是重点啊,现在官方极力想让这个校长背黑锅,但是六个都被破了,校长能这么厉害?一夜六次郎?
“Vadriver”: 俺一开始就觉得校长就是一个皮条客,他凭什么成天和小女生厮混在一起?出事了,弱势的校长就该倒霉了。
校长带6幼女开房案事件回顾
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有6名六年级女学生失踪,引发老师和家长恐慌,连夜四处寻找毫无消息。两天后,才分别在不同地方找到6名女生。这6名女学生经过医院检 查后发现,每人下体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这6名失踪的女孩中,最小的11岁,最大的14岁,其余的都是十二三岁。其万宁后朗小学有5人,万宁思源学校1人。
5月14日,据万宁市警方通报,涉案小学校长犯罪嫌疑人万宁小学校长陈某某、市政府单位职员冯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已提请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5月20日,7名大陆律师就此案,前往海南进行公民法律监督等被阻,其中一名珠海律师接到珠海司法局指令,禁止他代理受害幼女。而受害幼女的家长,没有一个人敢与律师们接触。分析认为,此案可能涉及到高层官员,或有其他内幕。
盘点官员奸淫幼女事件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11岁的女孩乐乐三个月内被强迫卖淫一百多次,百名“顾 客”中无人需负刑事责任,她的妈妈唐慧上访上告却被劳教,因这百人中最少有两名警察。
同年,大陆媒体报导,因为痴信同处女发生关系能升官,河南一位国税局干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奸污16岁以下未成年少女17人,在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将近20名16岁以下的少女被编入这个犯罪网络,但是却没有一个受害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7:贵州习水县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近十人,多次奸淫十多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两人未满14岁,过程被打毒针、拍裸照胁迫。
2009:福建安溪县多名幼女遭市人大常委和一名校长嫖宿和强奸。
2010:云南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嫖宿多名幼女,一审被判无罪,仅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后因舆论压力改判囚6年。
2011:陕西略阳县两名镇干部、一名原村支书等多人在宾馆内先后嫖宿一名12岁女生。
2012:浙江永康曝大规模嫖宿学生案,涉多名市人大代表,但官方当涉嫌嫖娼处理,称只涉两名学生。
2013:广西全州县一13岁女孩被迫送给派出所所长破处,三日内先后遭三人强奸。兰州一派出所副所长胡某被网曝通过皮条客以5,000元不等的价格,奸淫数十名幼女。
不久前,广西全州县也发生同类事件。13岁中一女生红红放学路上被三名女子强行带到宾馆,以“开水烫脸、沉入江中”相威胁,要她“卖黄花”(卖初夜),被 派出所长吕宏强行“破处”,之后又被另外两男子拘禁两天,多次遭奸淫后才获准回家。红红与母亲报案,检察院竟以“证据不足”放过涉案人。
(责任编辑:肖笙)
网民“雪月风花”5月18日转发在凯迪社区的帖子:【港媒:开房案至少应有6人以上参与对女孩性侵】而未露面的四个或更多的人的级别、身份会更高。疑点:1、两位副市长出面欲找家长和谈私了,警方疑作伪证,为谁背书?2、长途奔袭150公里,穿过整个海南,为谁特供?3、当地传说处级干部流行破处说法,破处了也就意味着向厅级干部升迁。真相或许永远是迷!
目前,此贴已有49052 次点击,213 个回复。网民“理想气体8”说,楼主提出的疑问很有道理,充分说明了这案子水很深,背后肯定有大人物,而且是一窝。大家不要放松,一定追问到底。
“江晚秋”:处级升厅级要破处,既然已成一种说法,那就不是自海南6少女始,各省纪委可否查查已升厅级的官员有否破处经历?
“撑开门框”: 破处达厅,向中央靠拢,是天朝广大宫捂员的心得,非琼海一地流行……
“xiaolingdang”: 这种事到处都是,没听说过吗?警察局长要是没破几个处,都不好意说自己是局长。
“graylealves” :还有这讲究?这群东西真垃圾。看来,从处长再往上升,就是畜生?
“XWZL2008”: 这才是重点啊,现在官方极力想让这个校长背黑锅,但是六个都被破了,校长能这么厉害?一夜六次郎?
“Vadriver”: 俺一开始就觉得校长就是一个皮条客,他凭什么成天和小女生厮混在一起?出事了,弱势的校长就该倒霉了。
校长带6幼女开房案事件回顾
5月8日,海南省万宁市后郎小学有6名六年级女学生失踪,引发老师和家长恐慌,连夜四处寻找毫无消息。两天后,才分别在不同地方找到6名女生。这6名女学生经过医院检 查后发现,每人下体全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
这6名失踪的女孩中,最小的11岁,最大的14岁,其余的都是十二三岁。其万宁后朗小学有5人,万宁思源学校1人。
5月14日,据万宁市警方通报,涉案小学校长犯罪嫌疑人万宁小学校长陈某某、市政府单位职员冯某某涉嫌猥亵儿童罪一案已提请万宁市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5月20日,7名大陆律师就此案,前往海南进行公民法律监督等被阻,其中一名珠海律师接到珠海司法局指令,禁止他代理受害幼女。而受害幼女的家长,没有一个人敢与律师们接触。分析认为,此案可能涉及到高层官员,或有其他内幕。
盘点官员奸淫幼女事件
2006年10月,湖南永州11岁的女孩乐乐三个月内被强迫卖淫一百多次,百名“顾 客”中无人需负刑事责任,她的妈妈唐慧上访上告却被劳教,因这百人中最少有两名警察。
同年,大陆媒体报导,因为痴信同处女发生关系能升官,河南一位国税局干部在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奸污16岁以下未成年少女17人,在前后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将近20名16岁以下的少女被编入这个犯罪网络,但是却没有一个受害人主动向公安机关报案。
2007:贵州习水县政府官员、司法干部、教师等公职人员近十人,多次奸淫十多名未成年少女,其中两人未满14岁,过程被打毒针、拍裸照胁迫。
2009:福建安溪县多名幼女遭市人大常委和一名校长嫖宿和强奸。
2010:云南富源县法官杨德会嫖宿多名幼女,一审被判无罪,仅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后因舆论压力改判囚6年。
2011:陕西略阳县两名镇干部、一名原村支书等多人在宾馆内先后嫖宿一名12岁女生。
2012:浙江永康曝大规模嫖宿学生案,涉多名市人大代表,但官方当涉嫌嫖娼处理,称只涉两名学生。
2013:广西全州县一13岁女孩被迫送给派出所所长破处,三日内先后遭三人强奸。兰州一派出所副所长胡某被网曝通过皮条客以5,000元不等的价格,奸淫数十名幼女。
不久前,广西全州县也发生同类事件。13岁中一女生红红放学路上被三名女子强行带到宾馆,以“开水烫脸、沉入江中”相威胁,要她“卖黄花”(卖初夜),被 派出所长吕宏强行“破处”,之后又被另外两男子拘禁两天,多次遭奸淫后才获准回家。红红与母亲报案,检察院竟以“证据不足”放过涉案人。
(责任编辑:肖笙)
2013年5月16日星期四
订阅:
博文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