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3年9月25日讯】大陆官场贪腐严重,贪官卷款外逃或海外置业现象愈趋普遍。此前早有报导指,大陆外逃官员数目高达18000余人,携带款项至少达8000亿元人民币。面对贪官携款逃亡潮,中共当局几乎是束手无策。
高调反腐再掀逃亡潮
中共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近年来外逃的腐败分子及其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究竟有多少,至今还没有一组公认的数字,只能根据各方报导勾画出大体状况。
香港《东方日报》文章观察,据大陆官方早前的资料统计显示,改革开放近30年间,大陆外逃贪官数量约4000人,携走资金多达5百亿美元,人均至少卷走近1亿元人民币。
而中国央行——人民银行早在2011年就破例地在官网刊发了题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撰写该报告的时间是2008年6月,当天央行公开之前,一直对外保密。
报告推测说,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外逃党政干部,公安、司法干部和国家事业单位、国有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以及驻外中资机构外逃、失踪人员数目高达16000至18000人,携带款项达8000亿元人民币。
事实上,中共十八大后,中央新班子高调声言反贪腐,亦令大陆再掀贪官逃亡潮,有传媒引述国家民航总局消息指,去年全年仅从北京机场海关出逃的处级以上官员已达354人,合共携带走逾3千亿元人民币。
2008年因贪污被判无期徒刑的山西省国有企业大典商贸总经理宋建平以向瑞士企业出口焦炭,并把货款留在当地的方式,向国外转移了1798万美元的资金。
贪官向境外转移资产最多可达1.5万亿
但是,中国国内普遍认为,实际转移到海外的腐败资金远远超过人民银行的估测值。 《第一财经日报》2011年曾援引最高法院前院长肖扬在其2009年出版的《反贪报告》中的数据报导说,仅1988年至2002年,资金外逃额就达到了1.5万亿元人民币。
中共官方媒体本身曝光的腐败分子外逃或将资金转移境外的典型个案不胜枚举。这些犯罪嫌疑人潜逃境外的目的地主要集中于北美、澳大利亚、东南亚地区。
港澳是外逃腐败分子必经之处
报导指,中国央行此次公开的中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方式可谓"多种多样"。
从通过某些代理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一些专门跑腿的"水客"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边境口岸来回走私现金的方式到利用开曼群岛等避税地的皮包公司交易等,形式千奇百怪。进入新世纪以来,则盛行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或投资形式转移资产的方式,也有很多是索性通过海外账户直接或借道境外特定关系人收受贿赂。
当然,向境外转移资产的背后是先把家人以海外留学等形式送出国,然后自己再逃窜境外。这就是腐败分子们所采用的"惯例"。
这份报告还指出,一些无法直接逃亡西方国家的,则先在尚未与中国签署引渡条约的非洲、南美国家落脚,再伺机办理进入发达国家的相关证件。不管目的地是哪里,香港和澳门是这些腐败分子们的必经之处,起到"中转站"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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