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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5月11日星期五

桑兰官司判决下达:不受罚 两指控可进入取证

桑兰跨国天价官司有了新进展。主审法官9日裁决:法庭不对桑兰施以R-11惩罚;批准她的两项指控进入取证阶段。有纽约资深律师认为,桑兰案离开她最初提出的21亿美元索赔目标已经相去甚远了。

  桑德法官驳回了被告提出的对桑兰进行R-11惩罚的要求,撤销桑兰对莫虎的所有指控,但保留了两项针对刘国生、谢晓虹的指控。桑兰案将进入双方取证阶段。

  纽约南区联邦法庭9日上传的文件显示,桑兰案主审法官桑德在《备忘录与法庭命令》中拒绝了被告要求对桑兰进行R-11惩罚的动议,理由是“被告未能证明原告的指控‘没有成功的机会’”。

  2011年11月21日,桑兰案助理法官弗朗西斯向主审法官提交了一份报告,建议撤销桑兰提出的十多项指控中的大多数指控,撤销对被告律师莫虎的所有 指控,但保留对刘国生、谢晓虹的三项指控:其一,侵吞桑兰的“友好运动会基金”;其二,对桑兰进行诽谤,即刘国生说桑兰太懒,把托关系帮她找到的电视台主 持人的工作给弄丢了;其三,侵犯隐私(谢晓虹与桑兰录制了一个二人合唱CD。桑兰指控被告利用她的肖像和声音牟利)。桑德法官认为,刘国生说桑兰太懒以至 于丢掉工作的言论至少在某种程度上属于事实陈述,而不仅仅是观点表达,故此,批准桑兰保留她的“诽谤”指控;关于“侵犯隐私”的指控,法官认为,桑兰指控 被告利用其形象和声音牟利,被告却未提出有针对性的反驳,因此也批准保留其指控。

  10日,纽约资深民事律师黄晓夫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法官裁决的最主要意义在于:“桑兰的21亿巨额索赔成了泡影”。法官虽然允许桑兰的“诽谤”和“侵犯隐私”指控保留,但是即使桑兰能够赢,索赔金额也非常有限了。

  黄律师说,为了保障司法公正,美国联邦法院对于原告指控的立案标准相当宽松,“只要索赔金额在7.5万美元以上,被告无法证明原告毫无胜算,官司都会被允许打下去。”

  被告律师莫虎在接受新华社采访时表示,法官基本上全部接受了弗朗西斯助理法官的意见,但是驳回了被告惩罚桑兰的动议。这是因为R-11对“滥诉”的惩 罚对象百分之九十是针对律师的,法官驳回的仅仅是针对桑兰的。不过,今后被告还可以再提出针对桑兰的惩罚动议或者撤案动议。

  被告刘国生在博客中说:“我们要求法院全部撤案的动议没有被法院接受。”“我们对于下一步的庭审有必胜的把握。”“这场官司也许要打5年或10年(包括反诉)。我们将奉陪到底,绝不退让。谁是胜利者,要看最后的结局。对于此案的最终结果,我们仍然充满信心。”

  本社向桑兰的代理律师徐晓冰询问其对于法官命令的意见或评论,截至本社发稿时,未收到他的任何回应。

  桑兰于2011年4月28日向纽约南区联邦法庭递交起诉书,向美国时代华纳、美国体操协会、TIG保险公司、刘国生、谢晓虹等提起民事诉讼,她的索赔金额一度达到21亿美元。(李大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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