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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7月11日星期三

张柏涛:民主的逻辑起点和新民主主义的悖谬

新民主主义主张建立一个权力集中的中央政权,这个政权可以人为地调整各阶层的利益分配,并进而形成强人政治。这样的话就很难避免曾经的劫难。一种制度如果不能保证它的持续性和权力交接的规范性,那么不论它在当时取得多大的成就都是不足取的。因为成就大,同时也意味着灾难会更大。而宪政民主制度正是为避免更大的灾难而设计的,对于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来说,再没有比宪政民主更适用的制度了。

“世界第四波民主化浪潮与中国民主转型”征文

近代以来,民主成了人们在政治领域追求的共同目标,民主的价值逐渐为绝大多数人所认同,能否建成民主政治成了衡量一国政治发展水平的唯一标准。本文主要想探讨民主的逻辑起点,即民主制度背后的支撑源,并以此为基础来评判一下时下颇为流行的新民主主义。

一般来说,民主起源于古希腊的城邦政治,但现代民主与古希腊民主又有本质的区别。现代民主内含有自由、平等等价值理念,而古希腊民主仅是一种选拔方式,远未涉及自由、平等等概念。直到中世纪和宗教改革以降,自由、平等等概念才从宗教的体认中发散出来,同时也成了世俗的价值认同。这个过程经历了几百年的时间。因此可以说现代民主的根在基督教教义,而本文所要讨论的其逻辑起点则同时也是基督教教义的核心。这就是对“罪”的认识。

《圣经》开宗明义,“世人都犯了罪,亏缺了神的荣耀”。人是带有罪性的,由人组成的世界是罪的世界,并且随着时代的推移,世界会朝向更大的罪恶发展,而不会相反。因此在这个世界建天国的一切企图(如共产主义等)不但行不通,而且会导向更大的深渊。这是一种很消极、悲观,同时也是很谨慎的认识,和马克思的社会不断进步、发展、直至共产主义的乐观、冒险的认识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民主的逻辑过程可以归纳如下:因于普世的罪性,从而放弃对人的崇拜和对圣人的追求,放弃通过自我约束来提升自己;进而设计出一套制度来约束人的朝向罪恶的发展,特别是位高权重的人,进而演变为对一切公权力的限制(方式如分立制衡、定期选举等),于是形成了民主,即现代政治的主体。

因此在政治领域,值得探索的不是如何实现“良善”,而是如何去避免更大的罪恶。波普尔认为,政治的目标应该是“努力消除具体的罪恶,而不是要试图实现抽象的善。不要谋求通过政治手段来建立幸福。要把目标放在消除具体的苦难上。”英国政治哲学家奥克肖特也认为,“政治是在现有行动路线中选择最小之恶的艺术,而不是人类社会追求至善的努力。政治是道德上和物质上可能之事物的艺术,这种艺术的实践将使人类能够持续受益,而不是对至善的努力追求。” 民主制度设计充分彰显的是对更大罪恶的预防。

近几年以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推进,既定政治框架下可以改革的空间逐渐缩小,以至于现在基本上达到了饱和。即,若不改革政治框架本身,经济改革将很难再推进下去。政治改革如何改,虽然众说纷纭,但明摆着的是朝向民主的改革。可是其中一个值得注意的逆动思潮是关于新民主主义的。新民主主义在实践上的主要代表是薄熙来。薄熙来主政重庆以来实施的一套,好像获得了很大的民意支持,但薄的倒掉又让我们窥到了其中的罪恶。新民主主义在思想上的主要代表是张木生,张在2011年出版的《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比较系统地阐述了他对西方民主的敌视和对新民主主义的向往。也正是在这本书里,我们知道了以薄熙来、刘源为代表的太子党们的政治主张。

毛泽东有篇文章《新民主主义论》,在这篇文章里,毛将共产党领导的革命称为是新民主主义革命,1949年以后的三年整顿是新民主主义建设,之后到1956年是社会主义改造,1956年开始中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那么提倡新民主主义,就是要返回到1949年之后的三年整顿期间。这有些吊诡,说明目前框架下的改革开放已经走到了尽头,现在有人想走回头路了。改革开放的认识基础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因为是初级,所以要搞改革开放,发展经济。现在有些人说初级还是过高,直接返回到前社会主义的新民主主义了。

张木生的《改造我们的文化历史观》(以下用《改造》)主要是通过对民主的抨击来为新民主主义开路的。在这本书中,张木生对民主的抨击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

第一,西方发达国家在其资本迅速积累的百年间,对外奉行的都是野蛮的殖民主义,其实现现代化的第一生产力是战争。西方现代民主制度是建立在殖民地制度基础之上,压迫别人自己才能民主,因此民主是虚伪的。

西方资本主义的发展史和民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资本主义的罪恶和在全世界的扩张便否认民主的价值,是很牵强的。民主首先是一国之内的事,是内部治理上的事,它的首要意义并不在于维护世界和平(虽然有“民主和评论”的假设,但反对的人也很多),而在于一国内部公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合理调配。同样,我们讨论中国的发展道路,首先关注的是中国自身的发展,而不是中国的发展给世界造成的影响。中国近现代的发展也首先是着眼于自身的救亡图存,我们的责任首先是关于中国,其次才是关于世界,二者不能倒过来。而共产党主政以来我们一直干的却是先世界后中国的事。毛泽东时期的输出革命,无原则的对外援助,邓小平虽然主张韬光养晦,但经济稍一发展,对外显摆的闹剧就又开始上演了。《改造》一书妄谈国际格局和大国崛起,却无视国内治理的一团糟和民主的效用,这岂不是更虚伪?

第二,西方民主是表面上的平等,实事上的不平等,其背后隐藏着资产者对无产者的剥削。

在这个世界上找不出一种制度能实现绝对平等。平等都是相对的,而且抓住不平等的一面大做文章,也有失公允。凡事须有比较才能有优劣之分。西方民主在许多实事上的不平等(姑且不论是否真的如此),并不意味着另一种制度就一定好。《改造》在缺乏比较的情况下,抓住几点大做文章,为其“新民主主义”开路。这样的表述既缺乏严谨的论证,也不能让人服气。剥削也是一样,关键是比较。在缺乏比较的语境下,说一个制度好或坏,总能找到很多证据。如果说在西方国家是资产者剥削无产者的话,那在中国就是国家及国家豢养的特权阶层对广大民众的剥削。二者相较,何者更甚?用脚投票将二者判别一清。

第三,表面的一人一票掩盖不了历史上的民主都是精英民主。精英政治是一种实际情况,和哪种制度没有关系。自人类社会开始以来的所有制度,其实质都是精英政治。米瑟斯将这一现象称为“寡头铁律”。民主制度当然也不例外,虽然选举是一人一票,但在主导国家运行的政策上,除少部分可以实行全民公决以外,绝大多数还是精英决策。若将这种情况也视为是虚伪,那在这世界上就找不到不虚伪的制度了。民主制度下的精英决策,不但受到“三权分立”的制度约束,而且定期的选举可以将精英决策的危害降到最小。相比较而言,社会主义国家的精英决策就缺乏这样的监督约束,因此表现出来的往往是暗箱操作、灾难重复和无人担责。

第四,民主制度很脆弱,如中国北洋政府时期的民主实践;民主也可能导致灾难,如德国魏玛共和国选出了希特勒。民主化是一个很长的过程,短则几十年,长则上百年。不经历几次反复,民众就没有比较,制度就建不起根基。所以,民主化过程中一次或几次挫折并不能说明制度本身有问题。魏玛共和国虽然经历过失败,但看现在德国的民主建设,有谁会为当初的一次失败而否定民主制度本身呢?中国经历了几千年的帝制后,北洋政府时期能在制度上建起民主框架,已属难能可贵,不去客观评价,却因着一次失败,便将民主视为不适合中国国情,岂不可悲?

1949年后,新民主主义建设在中国取得了一些“成效”,这也是一些左派人士对共产党执政追加合法性的一个主要方面。因为在经济建设上曾经“辉煌”过,所以如果适当调整,还会有“辉煌”出现。这是左派坚持自己立场的一个实践支撑。但建国后的建设成绩有其实现条件。首先是当时经过长期战火,百业凋敝,只要有一个相对稳定、宽松的环境,就会出现明显的成就。其次,当时共产党刚刚建政,腐败还没有蔓延开来。第三,“打天下、坐江山”至少在当时很多人还是认同这一点的,因此共产党通过28年革命和22年战争建起的政权理所当然应由共产党领导。很少有人反对这一点,包括留在大陆的民主人士,共产党的执政在当时有其深厚的合法性基础。而现在的情况呢?腐败已经不可收拾,合法性已经流失殆尽,还妄图重返新民主主义,岂不悖谬?而且这个“重返”还包含着一个很霸道的逻辑,即中国只能由共产党领导,不论它犯了什么样的错误,只要将错误一页翻过,就可以重来。中国岂是共产党的中国?除了共产党,难道就没有别的选择?

目前中共政治实践的主要问题是公权力膨胀,缺乏有效的制约。而新民主主义要求有一个更加强大的中央政权。这个政权可以人为地调整各阶层的利益分配,并进而形成强人政治。这样的话就很难避免曾经的磨难。一种制度如果不能保证它的持续性和权力交接的规范性,那么不论它在当时取得多大的成就都是不足取的。因为成就大,同时也意味着灾难会更大。而宪政民主制度正是为避免更大的灾难而设计的,对于灾难深重的中华民族来说,再没有比宪政民主更适用的制度了。

因此在缺乏比较的情况下,说民主这也不好那也不好,就没什么说服力;在排斥民主的前提下乱开药方更是贻害无穷。

从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制度,民主制度也是相较于其他制度,是一种最不坏的制度。民主制度的建立前提是没有好的,只有坏的,只能在坏里选择最不坏的。 这一方面说明民主也是有改进空间的,也说明在区分制度的时候不能简单地用好坏加以分别,即不能只计算肯定方面的特点,更应该计算否定方面的特点,能将否定方面的特点压缩到最小的就是最适合的制度。具体到中国,探索新制度时,首先想的不是哪种制度有利于中国“崛起”,而是哪种制度有利于规范公权力和民众权利间的关系,并进而保障人权和缓解各种社会矛盾,建成真正的“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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